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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吃了只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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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李阎王说要“武盘”胖子,大鱼鼻子里一嗤:“得了吧你!胖子是怕你,但在他心里,哥儿的令,比他自己的命都更要紧,事关机密,他再怕你,也绝不会吐口。你要是打他下手重了,被哥儿知道,还肯定会怪你、罚你顶木头墩子。”

    “哼!”李阎王一声冷哼,悻悻的往门里睃了一眼:“个死胖子,除了油嘴滑舌、溜须拍马,还会些啥?没能水就不说了,还能把巴豆看作是芸豆,把哥儿吃得上吐下泻的,我就不明白了,哥儿咋还那么宠着他呢?”

    大鱼斜着眼笑:“啧啧,这话听着,好酸啊!”

    言罢即转正色,劝李阎王:“好了,别成天价的嫌弃人成不?胖子身上有些啥好处,你心里会没点数?胖子没错是本事差点,但对哥儿忠心奉承,为了哥儿把懒筋都抽了,做事那个用心和勤快。还最会看人眉眼高低,善和人打交道,能给人陪笑脸,补我们哥几个的不足,为哥儿分忧。还贼拉的识好歹、顾大局,你可没少对他动拳脚,他在哥儿面前告过你黑状没有?一次都没有!”

    为了达成劝和的目的,又捧李阎王:“说起顾大局,我还真的挺服你的,平时,最嫌弃胖子的人是你,可在生死关头,在枪林弹雨里,救胖子最多次的那个人,也是你!要不是你几次出手救他的命,明心堂的北玄武,早就换人了,还用得着你成天价的叨叨他?那胖子也是个识好歹的,正是感念着你的这份大度,才不告你的黑状,还总帮着你说话。”

    李阎王听了,心里舒服,虽仍端着,但脸色好多了:“我那还不是为了哥儿!谁让他会逗闷子,能哄哥儿开心呢,哥儿身子不好,俗话说,笑一笑,胜过吃补药……”

    大鱼趁机:“就是啊,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咱都是为了哥儿好不是?你呀,以后就对胖子好点呗,都是出生入死的兄弟……”

    李阎王没回应,沉默了一会,忽然答非所问、有感而发:“你小子,说了这几大车的话,最顾大局的那个人,是你吧……”

    外头说着,里头的胖子,果然“最会看人眉眼高低”,察觉到了志远虽然极力掩饰,但身姿的僵硬却有越来越厉害之势,场面话之外,择机给何明正打了个眼色,他之前已经背着人,悄悄的对何明正有所交待,说志远午饭时喝了些酒,要歇个午觉。

    在人前,是不能说志远身子不好、腰上又疼了之类的话的,一来那小祖宗不喜在人前露海底,二来也忌讳,怕真把肾绞痛给勾来。

    何明正便对志远笑道:“李大当家,这会子,东厢肯定已经收拾出来了,要不,咱这就到我家去吧,你们远道而来,先歇歇乏,我呢,张罗晚饭和晚上的聚会去,今晚所有的掌柜都会到我家吃饭,到时再聊好了。”

    “好啊!”志远欣然同意,这会子,腰上酸热,再不歇歇,只怕真会来事,而且,老马和宗庆那边,消息也应该快过来了。

    何家的东厢,一溜亮堂堂的三间大房,全部腾给了志远的人。

    志远原说要去住客栈,何明正和徐大烟都死活不肯,说小地方的客栈,就是通铺大炕,不能委屈贵客,都要志远带人到他们家住去,最后志远定了今晚住在何家。

    何明正还要把自住的上房让出来给志远,志远不肯太过搅扰主人,只肯住东厢。

    东厢一间大房的门前,一张条凳上,坐着个明面上在嗑着瓜子暗里在站班的黑子,里头的炕面上,铺着崭新的俄国花洋毯,志远倚着叠得利利整整的干净被子,半坐半躺,正和他的四神碰头开小会——老马和宗庆那边的消息,果然已经过来了。

    李阎王坐在大窗边,留心着内外动静,林有盘腿坐在炕上,胖子站在地下,而和赶来大勃吉的老马暗中接过头的大鱼,侧身坐在炕沿上,正在向志远汇报。

    “在我们出城之后,那吴小屁儿回警署打了个磨磨转,很快就换了便装,坐王大麻子家的有篷马车,也出了城,老马说,宗庆看得真真的,那马车没错是王大麻子家的,可车把式,却不是王大麻子家的老李头,而是吴小屁儿的心腹,王二狗!王二狗也没穿警服,两人都鬼鬼祟祟的!”

    “哦?”志远淡淡的,他关心的是:“有没跟丢?”

    秘密压后的老马和宗庆,原化装成赶车拉脚的,配有一挂马车,马车被老马驾走了,宗庆只能靠他自己。

    “没有!”大鱼语气里带着自豪,能进李家三进“吃肉”、成为志远亲随的人,没有谁是白给的。

    接着又道:“宗庆一直吊着他们的尾,看见他们去的地方,是城东十里的‘八大碗’!”

    “八大碗?”

    “是!老板叫施长生,开了家‘福来’大车店,还用大车店的前面一半门脸,开了家饭馆,名字就叫‘八大碗’。这施长生,和吴小屁儿是表亲。”

    “哦?”

    “宗庆说,他一路上,都没把人跟丢,但到了地方,明明吴小屁儿他们的马车就停在门前,可八大碗的店面里,却不见他们的踪影!”

    林有插了一句:“哦?会不会,是在大车店里?”

    “应该不是在大车店里,几排房子,宗庆都溜了一圈,不见踪迹。宗庆怀疑,人可能是去了施长生家的内宅,可内宅,光天化日的,他进不去。”

    “后来呢?”志远问。

    “后来宗庆怕走了水,就在外头盯着,约摸又过了半小时,就见吴小屁儿和王二狗出来了,看模样,酒足饭饱,吴小屁儿还叼根牙签,可边上不见有别人,也不见有人送他们出来。”

    志远一收腹,一下子就坐直了身子:“就是说,搞了半天,宗庆并没有搞明白,吴小屁儿到八大碗,到底是见谁?”

    大鱼点头:“是的。确实没见到。宗庆说,八大碗有前后门,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在他眼错不见的时候,走了人了。”

    怕志远失望,大鱼立即又道:“虽没见着人,但宗庆留心到一件事。”

    “啥?”

    “估摸是为了吴小屁儿的这次和谁见面吃饭,八大碗的伙计,杀了一只鸡,撂在外头的鸡毛,宗庆细看过,是母鸡的毛,还有蛋肠头呢,是只下蛋的母鸡!而八大碗里几副座头,上的菜,宗庆瞄过一眼,并没有鸡。”

    “哦?”志远忽闪两下眉毛,就已胸有成竹,将身子重新往被子上一靠:“那宗庆这一趟,没白跑!”

    宗庆明明铩羽而归,志远缘和这么说?

    林有和李阎王先是对了一眼,细一思忖,目光霍的就是一抬,冲着大鱼:“也就是说,施长生为了招呼吴小屁儿,还有来和吴小屁儿见面的客人,杀了一只母鸡?!”

    大鱼点头。

    林有心里一个激灵!

    那个年代,物资匮乏,下蛋的母鸡,就是个宝贝,寻常人家,一般是绝对不会杀来吃的,杀下蛋的母鸡,那就是败家!

    那么,是谁,能让施长生把家里正在下蛋的母鸡都给杀了?

    除非,施长生要招待的人,除了吴小屁儿和王二狗,还有一个吃“横把子”的土匪头子!

    关东土匪,大多迷信,有许多古灵精怪的讲究,比如匪首,不吃公鸡。

    尤其是“钻天雁”,传闻他认为公鸡公雁是一类,极忌讳吃公鸡,吃公鸡,寓意就是他自己要被人给吃了。

    “我知道了!吴小屁儿去八大碗见的人是——”林有兴奋的转头看着李阎王,这时,李阎王也悟了,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钻天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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