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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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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阎王低眉顺眼,想着任志远数落。

    可志远却没有骂李阎王,白了他一眼,也就算了。

    一来有明烨在侧,志远不想在外人面前让李阎王没脸,二来也感李阎王待他的真心,腰上的不舒服,自己掩饰得那么好,还是让他给看出来了,可见这犊子在自己身上有多用心。

    志远扫几个心腹一眼,然后,伸手从胖子手上,拿过了那碗汤药。

    李阎王报的信,林有选的方子,胖子熬的药,这会子,这一只只一头头的,还眼巴巴的就那么看着自己,不是怕不喝会过意不去,而是因为这是同伴对自己真心的爱护,不能辜负!

    志远把碗放在鼻子下闻了闻,眉头一拧:“这味闻着都苦,放糖了吗?”

    胖子忙赔着笑:“没!朝宗再三交待,说放糖不好,会有风。”

    胖子说的朝宗,是长春名医王朝宗,因医术高明,这两年,名头已经盖过了他的老子王元明。王朝宗虽然因“犯错(实则是被志远故意设计坑的)”而被志远“踹了”,不能成为志远的亲随,但王朝宗对志远一直忠心热忱不改,除了一直在为明心堂主持义诊之外,还尽心尽力的帮志远调理身体,与林有等四神的关系更是极好,四神只要逮到机会,就会在志远面前为王朝宗说好话,期待明心四神有朝一日变成“五神”。

    “朝宗说的就是圣旨啊?加糖去!”志远不满的瞪了胖子一眼,然后把手里的药碗,向胖子手里一放。

    胖子不敢不接,可接过了并没有回身去加糖,胖子可不敢和志远硬顶,又不想由着那小祖宗胡来,便用眼睛看着林有。

    林有忙过去对志远又是哄又是劝。

    边上的大鱼不耐烦了,从胖子手里接过药碗,先是认真温和的跟志远讲道理:“朝宗是大夫,大夫的话当然不是圣旨,但能不听吗?不听大夫的话,病能好?”

    然后把药碗捧到志远的嘴边,咋唬道:“不就一口药吗,刀搁脖子都不见你眨巴一下眼,喝口药,哪有那么多说的!你喝不喝?不喝可就和以前吃熊胆似的,捏着鼻子灌了!”

    志远瞪了大鱼一眼,死鱼臭鱼的骂了两句,但到底是把药喝了。

    志远喝了药,大鱼从身上背的水壶里倒了些水在碗里,先把碗涮干净,然后又倒了些水,递给志远,语调温软就像是“林大娘”:“温的,漱一漱,就不苦了……”

    志远接过,漱过口,就准备出发了。

    志远叫人把马牵十匹出来,有一匹马是为明烨而备,一匹专门驮行李。

    张九如听了,就对志远说:“哥儿!听说近来钻天雁时常在江边出没,那可是个不开面的王八,哥儿还是多带上几个人,万一遇上了——”

    “万一遇上了,”李阎王轻蔑地冷笑,“他敢不开面,我就把他的雁毛全拔了,叫他变成个老秃鸡!”

    “八个尽够了!”李纳一锤定音,“九哥,这儿这一滩子,就交给你了。”

    明烨听了,心里不禁有些担心,他也听说过“钻天雁”,是个认钱不认人的惯匪。这趟是去玩,还是去玩命?

    同时心里也是一动,明知危险,还要去“玩”,莫非,这松花湖,是李纳李善德身为“特务”,眼下必须要去的地方?

    马牵来了,九匹,各人纷纷上马,这次随志远出行的,全是志远座下的精锐,除四神之外,还有单名扬、黑子和长嘴。

    明烨也上了指给他的一匹枣红马。

    志远又交代张九如几句,一回头,见黑子和长嘴坐在马上,鞍鞒上各挂了个长口袋,看模样,里头似乎是三八大盖,就问:“里头藏着啥?响子(即长枪)?”

    “是!”长嘴应道:“是三爷叫带的。”

    “戴三爷”大鱼戴马华,闻声走了过来,看志远有何吩咐。

    志远先是向单名扬的坐骑一摆下巴:“有那玩意就行了,”然后转头看着大鱼:“响子又窄又长,就算套着布袋,明眼人也知道那是啥,带着太招摇,甭带了!”

    单名扬的坐骑上有一个大布袋,里头是一挺捷克造轻机枪,那布袋经专门设计,从外形上看不出里头是机枪。

    此次出行,为防吴小屁儿与张小川内外勾结使坏,志远这边做了充分的准备,不论是人员,还是装备,机枪都带上了。

    “哥儿!”大鱼轻着声并尽量放软声调,一脸的认真:“还是带上把,虽说几条小泥鳅翻不起大浪,可要是真遇上了,没两支长家伙,咱可吃亏!”

    “好吧!”志远倒是从善如流。从李阎王手里接过二龙吐须的马鞭子,由李阎王扶着上了一匹大白马。

    跟着便是让明烨极之震惊的一幕——李少堂把志远搀上马之后,看见志远脚上有一块污渍,那是刚才喝药时洒了药,把脚上穿着的白绫袜并黑缎软帮小开脸牛皮底鞋给弄脏了,李阎王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毫不犹豫地屈跪下一条腿,用袖头给李纳擦鞋!

    更难以理喻的是,那李少堂的脸上,竟连一点为难的神色都没有!

    明烨不由得看呆了。

    关于李阎王他听过许多,李狗剩最出名的是两样,一是狠,其凶残令人闻之丧胆;二是傲,出了名的狂妄自大、目中无人,一贯都是骑在人家脖子上说话的,连张作霖特派亲信对他招安,他都不肯买帐,张作霖自称大帅,他更自称是马上皇帝。

    明烨都有些糊涂了,心里不免嘀咕:“难道他不是阎王一响?”

    如果李少堂不是阎王一响李狗剩,那这些人里,还有谁可能是阎王一响?!可如果李少堂真是阎王一响,那眼前这一幕又怎么解释?关东第一快枪手,岂会为人擦鞋?!

    “少爷!”老魏在院门口高声叫唤,才把明烨从迷茫中惊醒。

    老魏过来把一领全毛织就的紫色披风搭在明烨的鞍鞒上。一边还嘱咐:“‘一场秋雨一场寒,十场秋雨要穿棉。’一早一晚,记得披上。”

    明烨微微一笑,向老魏投去感激的一瞥,“渐与家人远,转与僮仆亲。”远离家人,明烨觉得老魏越来越可亲了。

    李纳在马上,向着众人扫视一番,李阎王大鱼等知道李纳一向不肯招摇,忙各整衣冠,把枪都藏好。一行人打马出城,在城门边上,恰遇警察大队长吴小屁儿带着手下在盘查行人。

    明烨脸上似笑非笑,直瞅着吴小屁儿,今非昔比,已有了撑腰的,再不必闪闪缩缩的了。

    吴相如是想躲没躲得开,只得赔着笑脸上来招呼:“李大当家的!出城那?又上哪忙去啊!”

    一边用一双三角眼,瞄了明烨一眼。经过了昨天的事,李善德仍将这个“叶明柳”带在身边,这是在用行动告诉他,这个曾经被他满街追着棒打的叶明柳,是他李善德罩的!想再找他的茬,得先掂量掂量!

    妈了个巴子的,就因为有人罩着,这小子,这会子都敢正眼看人了!难为老子,身为警察大队长,还有不敢正眼看的人呢……

    吴小屁儿不敢正眼看的人,是李阎王,每回和他对眼,吴小屁儿都会觉得脊背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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