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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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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含章不是会一见钟情的人。

    那朵茉莉,是他收下的第一朵花,他其实也很好哄。

    后来,他想回礼。

    这个季节的枇杷正值盛时,卫含章爬很高的树,摘了枝头又大又甜金黄色的果子。

    他用衣袍兜好,想悄悄送到草木堂,听沈归月说,长公主在这里义诊。

    五月的天色有些阴沉,卫含章拐到小巷子里,他本想翻墙放枇杷,哪知有人走来。

    少年一个闪身,躲到了墙边堆放的杂物后面。

    似曾相识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卫含章透过缝隙看见了李慕贞。

    她停在不远处,抱起了藏在破竹筐里的小狗,替它的伤腿换药包扎。

    那是一只刚满月的小土狗,大概是遭人遗弃,毛发上还结着血痂。

    卫含章莫名生出几分同病相怜,他和这只狗一样,不同的是,小狗受了伤有人在意。

    但他没有。

    卫含章抬手摸了摸额头的血迹,就在出门前,府中的梅夫人不知怎么心生不悦,抬手就把杯盏朝他摔来,砸在他头上。

    他知道疼,但一声没吭。

    梅夫人喜怒不定,他早就习惯。父亲常年在外征战,也管不到后宅的琐事。

    定远侯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回京,那是卫含章最好过的一段日子。

    有父亲在,梅夫人总对他很好。

    卫含章低下头,垂眼时自嘲笑笑,他竟然会羡慕一只狗。能有长公主亲自包扎,这只小狗也算不枉此生。

    巷子里很快恢复寂静,偶尔有几声微弱的犬吠。

    卫含章不再躲藏,他走到巷子口,不禁愣了愣。

    拐角处不知何时放了瓶伤药。

    卫含章蹲下身,细长的手指捡起瓷瓶,发现瓶底留了四个小字:无毒,可用。

    他收拢手指,无奈地挑起唇角,本以为自己藏好了,结果她什么都知道。

    卫含章把伤药揣进怀里,转身到巷子里抱走了小狗,又用匕首在墙上刻了四个字:我养,放心。

    这只小土狗就是后来的阿福。

    李慕贞不方便带回皇宫,卫含章就把它带到了自己家。

    只可惜那些枇杷没能送出去。

    后来也没找到合适机会,要么是因为时节过了,没有果子,要么是很难见到她。

    他始终没能亲手送她枇杷,为了弥补这个遗憾,上辈子,在李慕贞嫁入卫家的前一晚,卫含章亲手在庭院中载了一棵枇杷果树。

    碍于世俗伦理,他表达喜欢的方式只能很隐晦。

    也许藏在结果的枇杷树里,也许藏在雷雨天他点的那盏孤灯,做的那些风筝里。

    又或许是,他前世每攻克一座城池,就带回城内最漂亮的一盆花,不远千里万里,送回长安城交到她手里。

    他想对她好,哪怕没有名分,没有立场,只有望不到头的孤独和绝望也没关系。

    只要她好,他就开心。

    雨终于停了。

    养济院的瓦当被洗得青绿,残余的积水顺流而下,叮咚作响。

    卫含章也结束了手头的活计,风筝的骨架已经用线绑好,糊上了白纸,就差作画上色。

    他敲了敲小书房的门,问道:“可以借下纸笔吗?”

    李慕贞阖上书:“可以。”这里的东西归养济院所有,她也只是借用。

    得她首肯,卫含章走了进来。

    李慕贞看着初见雏形的风筝,不禁问道:“卫公子也会做这些?”

    “会一点。”卫含章低头研墨,“有个人很喜欢。”

    他润湿笔头,点了墨在白纸上勾线,隐约是山雀的轮廓,等描上颜色,就更加活灵活现了。

    卫含章没有再藏拙。

    大概是因为先前关于春闱的谈话,他想表现得好一点,至少在长公主面前。

    画完山雀,他又写了两行字,“宁做山中雀,不为笼中鸟。”这是上辈子嫁入卫府的长公主喝醉时所说,也是她难得流露出的脆弱。

    所以,他拼了命要给她自由。

    卫含章搁下笔,抓起风筝晃了晃,等风干后递给了李慕贞。

    她明显怔了怔,犹豫着不敢去接,怕他是让她帮忙拿着。

    卫含章比她更紧张,状似洒脱道:“我见你之前的风筝坏了,而且你那个……做的实在不怎么好看。”

    他耳廓微红:“送给你。”

    李慕贞这才接了过来,她轻声笑道:“之前缠到竹林的风筝是沈小姐做的,她大概不喜欢别人说她的风筝丑。”

    卫含章:“难怪。”

    如果是沈归月,那一切就合情合理了,他从前还以为长公主就喜欢丑风筝,有着独特的审美。

    原来是沈大小姐啊。

    卫含章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那麻烦长公主不要告诉她。”

    李慕贞点头:“卫二公子放心,谢谢你的风筝,先告辞了。”

    她往外走,似想到什么,又鼓足勇气回头道:“我很喜欢。”

    卫含章整个人都拘谨起来,连唇角的笑容也变得羞涩,他眨了眨眼睛,也下定决心般说道:

    “长公主,我也要参加春闱。”要成为万里挑一的人,成为你口中德才兼备,会喜欢的那种人。

    李慕贞没有回答,她转过身,在少年看不到的地方,扬起了唇角,眉眼弯弯。

    她在心中默念:

    那我等着,等着你金榜题名。

    时光如流水。

    距离春闱还有三日,这一个月里,向来宅不住的卫二公子哪也没去,就在卫家的书房里,寸步不离书卷。

    不管长安城里发生了多大的热闹,也不管沈离光发起多少邀约,卫含章都不动于心。

    他现在满心满眼只有科考。

    与普通学子不同,能入读国子监的考生无需乡试,只需参加春闱会试,再择优过殿试。

    卫含章很清楚,他还是沾了世家子弟的光,不需要像平头百姓那样寒窗苦读数十载。

    要知道,每逢春闱,各个郡县的学子挤破头都想留在长安城。当然,也有像沈离光一样自愿离开京都,驻守边关的。

    作为好兄弟,沈离光第一次不理解卫含章,他以为虽说是藏拙,但卫二公子的心应该在大漠旷野,而非京都朝堂这点方寸之地。

    沈离光是个直接的人,想到便问了,他见不着卫含章,只好学他那套“翻墙爬窗”的私会方法。

    沈大公子是夜里来的,整个卫府只有书房的灯常亮。

    他以为会见到卫含章头悬梁锥刺股,结果没有,少年只是安安静静坐在书案后,仰着头,双手交握,似乎在回忆默背着什么。

    沈离光看不懂,吼了一声:“你这个叛徒。”说好沙场上同生共死,结果只有我一个人当真?

    卫含章没有睁眼,提唇轻笑道:“那就当我负你。”

    沈离光:……

    “为什么?”他跳进窗户,当自己家一样倒起茶来喝。

    卫含章轻捻指节,缓缓睁开眼睛道:“我说过了,敌人不仅在边关,也在朝中。”

    匈奴固然嚣张可恨,但通敌叛国的朝臣更该死。

    上辈子的长宁将军走了很多弯路,才找到害死父兄的真正敌人,但今生不同,他决定在敌人最骄傲自满的领域里,将其击倒。

    沈离光的面色变得凝重,茶也喝不下去了,认真道:“含章,你真的要入朝为官,和裴相作对吗?”

    少年点了点头。

    “卫含章,你有没有想过,死在沙场,至少光明正大,但死在朝堂,说不定还会被诛九族。”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沈离光模样周正,一旦严肃起来就显得他像在生气。

    卫含章握起夹在书卷中的紫毫笔,笑道:“这是你送的,记得吗?你从前还劝我多读点书。”

    他总是有插科打诨的本事。

    沈离光哭笑不得:“我自知不能改变你的心意,但你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尽可以说出来。”

    卫含章转了转笔:“还真有,我大概不会再领兵,瞧陛下的意思,卫家军恐怕名存实亡,会收编归纳到燕沈两军麾下。”

    “比起新秀燕家,沈家世代都是忠臣良将,且只忠于天子一人,我猜,卫家兵权交于沈家暂领,陛下会更放心。”卫含章话锋一转,拱手道:“还请少帅日后善待卫家军,我感激不尽。”

    沈离光伸手相扶:“倘若你猜中了,无论是沈家军还是卫家军,都是自家人,我定会一视同仁。”

    卫含章碰了碰他的肩膀:“离光,武将提剑也好,文臣执笔也罢,只要勿忘初心,砥砺前行,你我终会殊途同归。”

    沈离光不再纠结,他问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首先,不是我怀疑你,但是一个月突击,临时抱佛脚,你真的能考上吗?”

    卫含章只是笑:“信我。”

    “我记性好。”

    上辈子见过的春闱试题,这辈子都还记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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