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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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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下山,李慕贞先去道观主殿拜别了师父,玉清真人没留她,只说了句常来玩。

    沈归月摆手道:“会的会的。”

    来之前是不见她这么热情,李慕贞问道:“开悟了?”

    沈归月笑咪咪的:“别说,你那帅老头师父挺会挑徒弟的。”她猜测,选徒标准是靠颜值。

    以小道士阿衡为首,清一色雪白道袍,木簪束发,身段仙气飘飘,再提剑一舞简直出尘。

    “冒昧的问一下,你们下一任掌门是不是最好看那个?”沈归月杏眼明亮,好色得理直气壮。

    李慕贞失笑:“你说阿衡?”

    沈归月点点头:“可惜他并非俗家弟子,要献身与三清。”

    李慕贞:“可以还俗。”

    沈归月连忙摆手:“我不配。”阿衡弟弟太纯情了,她不能因为他清冷秀致就想下手。

    “还好你是俗家弟子。”沈归月踮脚揽住李慕贞的肩膀,碰了碰:“其实你表兄也不错,这道观里就没一个丑的。”

    提起表兄燕行止,李慕贞的脚步顿了顿:“他也是个可怜人。”

    和卫含章不同,燕行止是实实在在的庶子,还是歌妓之子,他母亲是贱籍女子,不过是走运爬上了燕尚书的床,成全一段酒后风流。

    燕尚书早有正室夫人,可惜无法生育,又容不下府中妾室的子女,如此一来,尚书府人丁凋零,迫于香火传承和族中压力,只能认回燕行止。

    说是府中公子,却不受重视。

    李慕贞也无法评价自己这位舅舅,她外祖母就曾说过:舅舅耳根子软不堪重用,又是朝中出了名的惧内,可想而知表兄在府中的日子。

    加上舅母门第显赫,燕行止就更难熬了,好在他自己争气,凭借医术得到了摄政王的赏识,算是扬眉吐气无人敢欺了。

    “不过我可不会喜欢他。”沈归月突然说道:“年少时过得艰辛的男子,多半心气不平,为了出人头地什么都做得出,舍得下。”说完又捂着嘴。

    抱歉,她不该说阿贞的表兄。

    长公主见怪不怪,“你呀,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才能学会内敛藏锋谨言慎行?”

    她明明比沈归月小些,却沉稳安静许多,大概是从小在宫中长大,少了份无拘无束的自由。

    沈大小姐撇撇嘴:“我才不要长大,有我父兄在,我也不需要长大。”她可以永远做个小孩。

    李慕贞难免羡慕,被偏爱总是好的。她看向前方僻静幽深、似乎暗藏危险的山路,一时心念微动,借着鼻尖嗅到的那点熟悉药香,又回眸看了一眼。

    后方青山如黛,没有人的行踪,连孤鸟都是一掠而过,只剩树枝轻颤。

    也许是她感觉错了。

    李慕贞回头:“归月,走吧。”

    山中寂静无声。

    日光透过树叶落在少年苍白的手背上,他飞身下树,拂掉肩头蹭落的叶片,无声笑了笑。

    长公主还是这般心细如尘。

    卫含章收回眸光,他本想悄悄护送她下山,看来只能送到这里了。

    至于她的安全,倒也不担心。

    别的不说,沈大小姐还是挺能打的。在女子中,当属翘楚。

    沈离光的相亲安排在浅山悦。

    浅山悦是长安城最有名的酒楼,临水靠山,来客络绎不绝。

    地方是好地方,贵也是真贵,沈归月摸摸自己衣袖,又摸摸好友衣袖,老脸一红道:“完了。”

    李慕贞不想打击她,也没说出师父教的那句“毁人相亲天打雷劈”,她愿意惯着沈归月的任性,就好像在纵容另一个自己。

    “别怕,我有钱。”李慕贞摘下腕间御赐的翡翠镯子,眼都不眨就抛给了店小二。

    沈归月快感动哭了。

    “阿贞,你放心,我定不负你。”事后她一定会赎回来。

    李慕贞不在意这些身外之物,问道:“选嫂子这事,如果你哥喜欢,但你不满意,怎么办?”

    沈归月咬牙:“不行。”

    “肯定会有我哥满意,我也满意的好姑娘。”

    “可我听说,他已经同国子监祭酒家的小女儿定亲了,所谓相亲也不过走个过场。”李慕贞道:“不管合不合眼缘,总要娶的。”

    沈家手握兵权,娶个清流文臣家的千金才能安新帝李承临的心。

    沈归月的面色变得凝重。

    朝堂之上,没有人能随心所欲,世家联姻要考虑圣意,门第,康健,唯独不用考虑喜不喜欢。

    哪怕这是任何一桩婚姻最基础的条件,可是不行,“爱”在官场一无是处。

    沈归月道:“所以我才想破坏相亲。”阿兄疼她,她也疼阿兄。

    她把情况想的很坏,一点没有平时的乐观,李慕贞轻声道:“也许,那位秦阮姑娘正好是你哥哥所喜欢的呢?”

    沈归月嘀咕:“哪会这么巧。”

    她垂头丧气,领着好友去探寻沈离光所在的雅间,挨了无数个白眼后,终于找到兄长。

    但——

    沈离光对面坐的不是女子。

    是她的冤家。

    柳鹤,柳琢玉。

    这家伙素有神童之名,又和已逝的卫家世子卫牧真并称“鹤骨真筋”,是书画界的年轻双璧。

    如今卫牧真已去,柳鹤就成了孤品,更加被人推崇。

    按理说他这般傲气的人物该为没了对手高兴的,可一贯爱穿霁色锦衣附庸风雅的柳公子,破天荒选了身干干净净的梨花白,不佩玉不束冠,简单的发带拢着青丝,倒有几分隐士风流前朝遗韵。

    沈归月觉得他装,但没证据。

    她讨厌他。

    自国子监开始。

    大魏重文,国子监是第一学府,只有世家子弟能去,女子也不行,但沈归月是谁,出了名的泼皮,贵女中的败类。

    某次万寿节上,沈归月以女子之身大败他国使者,风光无两,先皇问她要什么赏赐,她说想入国子监。

    先皇金口玉言,允了。

    沈归月成了第一个女弟子。

    但她这书读的并不舒心。

    既有卫二公子之流的纨绔学长找她麻烦,也有想抱大腿的可怜学弟跟着,甩都甩不掉。

    沈归月习惯了独来独往,能打话不多,久而久之就没人敢惹。

    可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对一个人心软。初见柳鹤时,她以为他被孤立,日子艰难。

    是个长得漂亮的小可怜。

    沈归月这人有个毛病,对漂亮的少年没有抵抗力。

    她自然而然把柳鹤纳入自己的保护区,又见他衣着朴素,去饭堂用膳也从无荤菜,便生了怜悯之心,把自己那份都给他。

    可谓是尽心尽力,善心大发,女菩萨都没有她救苦救难。

    沈归月以为,扶贫她是专业的,直到某次皇家庆典,她又见到柳鹤,在她眼中不出意外是庶子的小可怜摇身一变,成了老亲王膝下的唯一嫡长孙,尊贵显赫。

    老亲王是谁?是连先皇都要尊称一声皇叔的人,也是大魏曾经的战神,只是人家退休了,一心搞钱而已,也没多少家产,富可敌国罢了。

    沈归月觉得自己太年轻了。

    如果是旁的贵女,这口气可能就咽下去了,还要庆幸自己收了个了不得的人物当小弟。

    但沈归月不是,

    她只有一个想法:好呀,我砍死你这个混吃混喝的。

    管你是不是小王爷!

    沈大小姐的脾性多年未改,有点礼貌,但是不多。

    她好声好气把人叫离席间后,想趁夜黑风高出手狠狠教训柳鹤一顿,却发现平日里苍白羸弱、似久病缠身的少年郎,竟有本事用两指钳住她的剑刃。

    沈归月气不过,也打不过。

    她扔了剑,愤愤不平道:“柳琢玉,你装什么呀。”

    随了母姓的小王爷略一挑唇,颇有几分无辜道:“归月姑娘,何来的装?名字是真的,喜好清净孤立了别人也是真的,身体病弱不宜荤腥还是真的。”

    他从未说过自己穷。

    一切都是沈大小姐主观臆想,柳鹤觉得有趣,便配合而已。

    他生来就有神童之名,三岁能文七岁能武,更有旁人无法企及的天赋,精通数种语言和文字。老天素来对他优厚,唯一的残忍不过是给了个病弱之躯。

    玉清真人说他活不过而立之年。

    老亲王为此落了泪,他虽戎马半生,富贵余生,却实在没有子女缘,唯一的儿子儿媳都死在沙场上,只有柳鹤这根独苗苗。

    独苗苗还不好养。

    他自己倒是看得开,觉得生死皆有天命,来去不过是必然,或迟或早并不紧要。

    柳鹤一直是这般想的。

    直到他遇见一个如骄阳般灼目的少女,方才恨寿数太短。

    原来人总是有贪恋的。

    沈归月是柳鹤唯一看不透的人,她好像独立于这世间的礼法,甚至隐约是不属于此间。

    他很不幸,对这样的人生了贪恋。

    可惜妾心如铁,不解风情。

    他单方面追随着她,她却总觉得他是在戏弄她,笑她愚蠢。

    两个人更像是鸡同鸭讲。

    可有什么办法呢?

    柳鹤是个难得的聪明人,却还是败给了不够聪明的沈归月。

    情之一事,可灭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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