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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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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葛刚身穿黄衫,金钱帮的使者都是穿杏黄色的长衫,这颜色已经相当接近皇族专属的明黄色了。只是诸葛刚似乎并不在意身上这件衣衫,他身上的黄衫脏的要命,下摆还被掖在腰带里。诸葛刚长着三角眼,扫地眉,鼻子大得出奇,嘴也大得出奇,加上蓬头散发,脸上满是刀疤,怎么看都像是个落魄的江湖乞丐。

    但和诸葛刚一起来的还有三个黄衫人里就属诸葛刚的地位最高,因为他的黄衫上镶着两道金边。

    单凭医圣堂的这些护院是拦不住金钱帮的。

    “识相的,乖乖交出还魂金丹和梅二先生!”诸葛刚身后的黄衫人冷厉道,颐指气使的威风让医圣堂的几名弟子畏惧地退后着。“医圣堂从此成为我金钱帮的分支,待帮主一统江湖时,自有你的一份光荣。”

    “你们直闯保定城,就不怕那例无虚发的小李神刀吗?”易中行喟然叹道。

    哪怕人并不在此,单凭一个名头也能将几个黄衫人的气焰压下,可见世人对小李飞刀的畏惧。

    “李寻欢自然是去寻阿飞了。”显然,诸葛刚对与医圣堂有关的人的行踪了如指掌。

    在金钱帮崛起之前,就已不知道经过了多久的谋划。上官金虹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将江湖中所有小有名气的人的来历底细都调查得清清楚楚。

    看来诸葛刚是吃定自己了。

    “一招。”易中行的声音很轻。

    “声音这么小,是怕了吗!”黄衫人发出肆意的笑声。

    易中行不看他们,自顾自说着“郭嵩阳杀诸葛刚只用一剑……我学剑近十年,当也不差。就用一招了结你吧。”

    诸葛刚脸色大变,他听不懂这句颠三倒四的话,也不信郭嵩阳杀他只用一剑,但易中行说要一招杀了他,他听明白了。

    独脚下顿时响起风雷之声,诸葛刚的铁拐已横扫出去。他这副铁拐,已是江湖上最重的兵器,就这么平平推出去,就是一式化腐朽为神奇的“横扫千军。因为那力道之强气势之壮,无与伦比。

    诸葛刚此刻神气十足,脸上威风凛凛,像是一尊杀神,要用易中行的人头来威吓医圣堂。铁拐挥击中,诸葛刚又想,或许可以留龙啸云一命,毕竟还魂金丹的丹方还没有到手。

    “生死一刻,你还有心思胡思乱想,看来是我高看了你,诸葛刚!”

    诸葛刚眼角余光忽然亮起一片银白,手中金刚铁拐依然势大力沉,但身子却重心一晃。

    铁拐抡空,诸葛刚的视野不断拉高。他这才意识到,是自己中剑了,创口位于咽喉,因此口中簌簌,却说不出话来。

    看到诸葛刚仰面倒下,三个黄衫人生出慌乱。

    易中行这一剑学的是阿飞的快剑,只是阿飞出剑如猎豹,有着野兽一般的犀利。而易中行用剑如苍鹰,眼到身到,能从极高处置人于死地。

    “龙堂主,今日多有打扰,我等还需向帮主复命,告辞,告辞!”黄衫人中的老者连连拱手。

    “不必了,我会亲自去向上官金虹说道说道。”易中行一拍桌子,陈列在几案上的两剑轰然出鞘,秋虹、夺情飞起,易中行以流云移形步法相随,两手如同幻影,分别御使三剑,于同一时刻,分取三名黄衫人性命。

    洒落的鲜血弄脏了客厅的地面。

    “把他们的尸体放进义庄,就作为解剖的素材吧。”易中行吩咐道,随后不再理会众人,自用白布轻轻抹去剑身上沾染的血气。

    再好的剑也需要保养,再好的天资也需要培养。

    龙小云的天资还是不错的,只是孙白发行踪不定,直到一年前这三人彻底没了消息。

    “武夷山,武夷魔刀?惊鸿仙子,杨艳?”

    这个小李飞刀世界产生了一些神奇的变化,并不单单是小说和电视剧版本的融合。易中行刚刚杀黄衫人使出的功夫已近乎御剑之术,这在两年前是绝不可能的!

    世界的上限被提高了。

    因易中行的武功本就高于这个上限,是以更加敏感,如诸葛刚之流则尚无变化。

    “告诉夫人,我要出城去寻小云,过些日子才能回来。”

    林麻子领命退下。

    在这保定城中有一条巷子,里面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粝的饮食,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他就这样静静地待在保定城,一待就是十一年。

    易中行踏入店中时,孙驼子正在擦桌子。

    “客人要吃点的什么?”孙驼子走上来。

    “我将要出城远行,希望孙二侠能替我坐镇龙府,保护我夫人。”易中行径直开口。

    “龙堂主都知道了?”孙驼子手上的动作一停,身形陡然变得高大起来,看得周围的客人一怔,根本想不到这么一个残废的侏儒居然能和医圣堂堂主扯上关系。

    易中行点头,又道“我龙某人并不贪图《怜花宝鉴》,只是金钱帮咄咄逼人,不得不以防万一。”

    “我看护的并不是某一个人。”孙驼子拒绝了。

    十一年前,天下闻名的王怜花即将与名侠沈浪一道出海远游,他欲将心血所集的《怜花宝鉴》托付给人品过硬的李寻欢,希望他能为这部奇书找到一个合适的传人。只是王怜花对李寻欢的武功不怎么信任,怕有人夺书,便让孙驼子留在保定,以便助李寻欢一臂之力。

    当时恰逢李寻欢出关外,王怜花不能久留,加上后来的一系列变故,孙驼子就这么一直待在保定城,守护着《怜花宝鉴》。

    “那你便继续守护《怜花宝鉴》吧。”

    易中行说完便踏出了简陋的小店。

    医生堂堂主、《怜花宝鉴》的消息很快传扬开去。孙驼子的身份也很快被人得知,有人惊诧莫名,这个侏儒竟然是“天机棒”天机老人的弟弟!

    这是阳谋,孙驼子的店开不下去了,他只好收拾行囊住进了医圣堂。

    易中行告别众人,一身轻松地出了保定城。

    这是个诱饵,他在想会不会有人用林诗音来威胁自己,威胁李寻欢呢?这笔买卖看起来划算极了。不知道上官金虹和林仙儿会不会动手,但不管谁动手,易中行都会给他一个惊喜。

    出了保定城,易中行一路南行。

    他曾见到一言不合拔刀相向,血溅街头。

    也有客栈掌柜变身黑店老板,下毒暗算,杀人夺财。

    大道上都会有绿林好汉剪径,与镖头血战,全然没有了以往义气规矩。

    灭门血案、破门毁家之事更是不绝于耳……

    “藏剑山庄一夜之间被灭满门,少庄主游龙生生死不知,那山庄里的神兵利器都流落于江湖,我若是得到一把……”

    听到这等消息,易中行心生痛惜,他还是很看好游龙生的,如今却落得这个下场,也算是因果轮回吧。那藏剑山庄中收藏名剑无数,总不能都是花钱买来的?

    一路走来,易中行发现江湖真的是到了动荡的时候。

    纵然李寻欢看不起赵正义、秦孝仪、田七那等人,但也不得不承认他们好歹为这血淋淋的江湖披上了一层仁义道德的面纱,多了几丝脉脉温情。而近全都不见了,只剩下赤果果的强者为尊。

    嗯?

    易中行停下脚步,因为他面前站了个人。

    “你是龙啸云?”那人背着一杆大枪,拦住了易中行的去路。易中行从未刻意掩盖行踪,被人寻到也是正常。

    “有何指教。”

    “你明明是用枪的,为什么却用剑杀死了伊哭?”这人的语气痛心疾首,仿佛易中行是个小孩子,做了什么错事一般。他解开背后的大枪,拿在受伤抖了个枪花,如朵朵梅花盛开。

    易中行虽不用枪了,眼力却在“杨家枪法,你姓杨?”

    姓杨的大吼一声,长枪已如毒蛇般弹出,迅若闪电,“别忘了,打败你的人叫做杨承祖!”

    原来是为名利而来。

    易中行摇摇头,杨承祖只敢在自己一人孤身在外时出现,色厉胆薄,却是侮辱了这杨家枪法。

    刷!

    云音剑出鞘。

    剑气如霜雪。

    剑未至,剑气却已刺得杨承祖面目生疼。

    “啊!”杨承祖狂吼一声,大枪弹动,带起片片幻影,要将易中行笼罩。

    然而易中行手中之剑只是那么平平常常一递,就好像是杨承祖自己把脖子送了上去。

    履霜冰至!

    与原本依赖剑气施展的十翼剑法相比,如今被易中行化用而出的剑招更加精妙繁复。而易中行能将这繁复的变化容纳在这一剑之中,显然已得了剑道精髓。他甚至犹有余力横剑斜切,将原本应该刺穿杨承祖喉咙的一剑变作切进肩头。

    “为什么我的枪扎不中你?”杨承祖这时候仿佛才回过神来。

    “你忘了,我也是用枪的。”易中行收剑。

    “只用了一招……”杨承祖的信心幻灭了,他头一次知道自己与兵器谱排名前十的人有着如此之大的差距,闯荡江湖的想法荡然无存,”你杀了我吧!”

    易中行的声音远远传来“杨家枪法并不弱,还是好好活着把枪法传下去吧,也许你的弟子能上兵器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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