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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真心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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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烨走过去,接过本子一看,只见上头密密麻麻的已经写了好些字,多是连不成句的单字,这本子,似乎是个识字簿。

    明烨写好递上,低眉顺眼,不敢再和那有哥对眼。

    有哥接过默念几遍,对明烨赞了一句:“看你不出,还挺有学问的。”

    机会来了明烨忙低着头顺情说好话:“大哥哥过奖了,我打小就练大字,写得还不坏,如大哥哥不嫌弃,我想为大哥哥写开张用的对联以补过。”

    有哥略一沉吟,就叫胖子去找联纸。

    联纸取来了,明烨把联纸铺在八仙桌上,一拿起笔,后心又一阵急痛,明烨忽觉得眼前发黑,身子一软就往桌下出溜。

    有哥忙一伸手,拽住他的胳膊,把他拉扶到椅子上坐着。

    昏眩中,明烨就听见有哥说:“胖子,拿咱的药丸子,给他一颗。”

    “有哥,对这王八羔子这么好,犯得着吗”

    “少罗嗦,咋说也教咱认了几个字,有本事,你写几个字我看看”

    明烨慢慢睁开眼,眼前晃着的是胖子那颗肥头大耳的脑袋,胖子轻蔑地一撇嘴:“稀松软蛋,真他娘的熊包拿着,咱有哥赏你的”说着,把一粒药丸子递到明烨面前。

    明烨接过药丸,用一种极受感动的眼神感激地看着有哥,一方面是明烨为利用有哥而矫情,一方面明烨心里还真有些受感动。

    药丸嚼在嘴里,苦而甘,辣而凉,吃后真的舒服了些。

    明烨挣扎起身,重新拿起毛笔,他确实写得一手好字,国学底子也厚,但还从没写过商联,好在平日事事留心,加之记性极好,略想想,便把自己记得的又适用于饭馆的联子写了两副,一副用行书写“陈酿美酒迎风醉,精烹珍馐到口香”;一副用正楷写“鸿范箕畴福九五,华堂珠履客三千”。

    有哥等人,全围在桌边欣赏,这回,连胖子都服了:“妈拉个巴子,还真有两把刷子怎么好咱说不上,可瞧着还真顺眼哎,这三字我认识,这写的,一定是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

    “华堂珠履客三千”竟成了“财源茂盛达三江”,明烨想笑但又不敢笑,强忍着,看来这胖子,就算是斗大的字,也识不了一萝筐。

    “瞎说,这是三江吗,这是三千”有哥小小的白了胖子一眼:“不懂就听人家念”

    等明烨念过,胖子就说:“有哥,义成栈不也是咱们的了吗,让他也替咱写了吧。”

    跟着就转头冲着明烨道:“哎,再写一副,客栈用的。”

    明烨早就已经听说他和老魏正住着的义成栈,这两天就要换东家了,新的东家,

    便是“惹不起”。

    这会子,自然是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明烨点头应承,又铺上联纸,用灵飞体写了副客栈联:“满面春风迎客至,四时生意在人为”。

    写完明烨放下笔,等着有哥发落。

    有哥夸奖了明烨几句,又说:“你这身衣裳确实出不了门,胖子,去找身衣裳来。”

    这明着是为明烨着想,暗里还是要看明烨身上的枪套是如何设计的。

    明烨当然深谙其意,但明知自己是个带枪的危险分子,人家对自己依然不绑不拘,这不是托大,是自信自己的本事与有哥相比,如云泥之判,在人屋檐下,哪能不低头

    何况这毕竟是给了自己下台的台阶,明烨还得谢有哥:“多谢大哥哥格外成全。”

    有哥转头看着明烨,意味深长地微笑:“连给的那一掌也谢”

    明烨的脸,刷的一下就红到了耳根,无言以对。

    在上海几年,因有心有朝一日投身抗日队伍,明烨练武极勤,学的是谭腿和咏春,当然也练过排打功夫,自以为一身的铜皮铁骨,谁知有哥只一掌,就要了他半条命。

    有哥见明烨脸红红的,和颜悦色地说:“那一掌一时情急,太重了点。回去赶紧找个大夫瞧瞧。”

    “大哥哥不必介怀,五步之内有人拔枪,换着是谁都不会客气。”明烨这也是实话实说。

    有哥赞赏地一笑,“你还真明白”说着又叫人再拿一个药丸给明烨,说备他晚上吃。

    不一会,胖子拿了套衣裳进来,明烨也很懂规矩,站开几步,面向有哥,扎撤开两臂等着。

    “自己换吧。”有哥又卖了他一个人情。一边又轻声问那胖子,“哥儿呢,回来了没有”

    胖子轻皱着眉:“那边也没见九哥还问呢,要不要派人去找”

    明烨脱去外边的夹袄,有哥等看着明烨,神情都有些愕然,明烨背的枪套虽精巧,但令人眩目的是他那一身的富贵气派──米色暗花软缎对襟衫,衣料上乘,流光溢彩,做工尤其精致;衣襟上挂着一条粗金表链儿,上面还坠着两个小金镑。

    有哥先是诧意,继而冷笑:“嗬,你倒挺阔没钱又硬充大头的,见过多了,有钱人装穷,倒是少见”

    明烨红着脸,一声不敢吭。也不知是不是要解下枪套,并把身上的金表留下才能走。

    有哥却一点也不贪财,伸手问大鱼要了明烨的那两支短枪,抛给明烨,说:“还你,走吧,别忘了去瞧大夫”

    明烨心中涌起一阵感激,自己身上带枪,有哥却什么都不问,摆明放自己一条生路,此外,不论是枪还是金表,都是很值钱的东西,看有哥他们,大多是布

    衣短打扮,并不是富得流油之人,可对自己却不劫掠不敲诈,还把枪都还给了自己。

    这品行,真是好得出人意料。

    明烨插好枪,换好衣裳,对着有哥深深一躬,说了些感激话,就出了松花楼。

    出了松花楼,明烨怕有哥等以他为饵玩欲擒故纵的把戏,所以不敢直回义成栈,正在想该先上哪,抬眼就见吴小屁儿带着手下人正在街上横冲直撞,吴小屁也瞧见他了,龇牙咧嘴的直奔他而来。

    明烨心一惊,想走,无奈心口一阵急痛,眼前金星乱冒,哪里迈得开步

    稍缓一缓,吴小屁儿已冲到面前,穷凶极恶地咋唬:“娘的还以为你会飞呢,原来在这打磨磨哎哟林大爷”

    吴小屁儿忽变了脸,脸上倏地赔出笑,对着明烨身后又是点头又是哈腰,十足一条想舔个热乎腚的叭儿狗,明烨回头一看,是有哥和大鱼走了出来。

    有哥原来姓林那他岂不就是与“阎王一响”齐名的“鬼见愁”

    有哥走到明烨身边,伸手轻拍明烨的肩膀:“我让你去瞧的,还不快去”

    说着又瞟了吴小屁一眼,招呼道:“哦,吴队副,忙公事那”

    “不忙,不忙。”吴小屁如鸡啄米,连连哈腰。还特地冲着明烨把那黄牙板儿一龇,贱贴贴的笑了一个。这起狗腿子,脸蛋子跟屁股蛋子没多少区别。

    吴小屁显然挺忌惮有哥,借口还有公务在身,立马就带着人滚了。

    又一次死里逃生

    “大哥哥”明烨拉着有哥的衣袖,眼里闪着泪花。这一声“大哥哥”,明烨喊得真情实意,满心都是真心的感激,并且打心眼里,希望真的能有这么一位大哥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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