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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第1/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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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章结束时,我不得不停息一下。这一章一开始,我那重重苦难的长链露出了端倪。

    我因在巴黎最显赫人家中的两家生活过,尽管不善逢源,但总不免在那里认识点人。特别是在迪潘夫人家里,我认识了萨克森-哥特年轻的王储及其太傅滕恩男爵。我在波普利尼埃尔先生家里,结识了塞居伊先生,他是滕恩男爵的朋友,因编辑出版了卢梭()1的精美文集而享誉文坛。男爵邀请塞居伊先生和我去丰特奈-苏-波瓦住一两天,王储在那儿有一幢房子。我们去了。在路过樊尚监狱时,我一见那主塔便心如刀绞,男爵从我脸上看出来了。晚饭时,王储谈起狄德罗被关押的事。男爵为了引出我的话来,故意指责狄德罗太不谨慎。我便慷慨激昂地为他辩护起来。大家知道我是因为朋友的不幸才如此激动的,所以也挺谅解,于是就扯到别的事上去了。在座的有两个德国人,是王储的随员。一个叫克鲁普费尔先生,聪明过人,是王储的私人牧师,后来顶替男爵成了太傅。另一个是位年轻人,名叫格里姆先生,暂充王储侍读,等候补缺,而且他服饰很简单,说明他急需得到一个职位。自当晚起,克鲁普费尔先生和我便开始熟识,很快便情深意笃了。同格里姆先生的交往发展得不算快。他不怎么爱显山露水,与他后来飞黄腾达时的那种盛气凌人的架势相去甚远。第二天午饭时,大家谈起了音乐,他谈得很好。当我得知他常弹羽管键琴伴奏时,开心极了。饭后,拿来了乐谱。我们便弹奏王储的羽管键琴,玩了一整天音乐。就这样,对我来说先是那么美好、最后又那么凄惨的友情开始了。这一点,今后我有许多话要说的。

    回到巴黎,我便听到喜讯说狄德罗已被放出主塔,并根据他的保证,让他在樊尚监狱的城堡和园子里自由活动,并允许他会见朋友。我真恨不得立刻飞去看他!但因要事缠身,羁留在迪潘夫人家两三天,真是度日如年。随后,我便飞奔而去,扑到我朋友的怀抱中。真是一言难尽的时刻啊!他并非独自一人,达朗贝尔和圣堂()1司库同他在一起。我进去的时候,只看见他,一个箭步,大叫一声,便把脸贴在了他的脸上。我泪流满面,抽泣着紧紧地搂抱住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激动、快乐得喘不过气来。他挣开我的臂膀后的第一个动作便是转向圣堂司库,对他说:“您瞧,先生,我的朋友们多么爱戴我。”我完全沉浸在激动之中,当时并未细想他利用我来炫耀自己的这种做法。但此后,有时回想起来,我始终认为,我要是狄德罗的话,首先想到的绝不是这个。

    我发现监狱对他的刺激很大。主塔给他造成了一个可怕的印象。尽管他在城堡里已很舒适,而且还可以在一个没有围墙的园子里自由地散步,但他需要有朋友在身边,否则心情便糟糕透了。由于我肯定是最同情他遭遇的人,所以我相信我也是他见了最感欣慰的人,而且,不管有多忙,我顶多隔一天就要跑去同他一起过一下午,或者是我单独去,或者同他妻子一起去。

    那是一七四九年,那年夏天酷热难耐。从巴黎到樊尚有两法里。我手头拮据,雇不起车,所以我一个人去的时候,便于下午两点走着去。我走得很快,好早点赶到。路旁的树木按照法国习俗总是修剪得齐刷刷的,几乎没了一点儿阴凉。我常常又热又累,躺在地上,动弹不了。为了走得慢一些,我便想了个主意,边走边看书。有一天,我拿了一本《法兰西信使》杂志,一边走一边看,忽然发现第戎科学院为下一年而出的有奖征文,题目是:《科学与艺术的进步加速了腐化堕落抑或净化了道德习俗》。

    一看这个题目,我顿时看到了另一个宇宙空间,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虽然我对当时的印象记得很真切,但是,详细情形在我给马尔泽布尔先生的四封信中的一封里阐述之后,就想不起来了。这是我记忆力的奇特之处,有必要说一说。当我依赖它的时候,它便为我效劳,而一旦我把记忆中的事情写在纸上,它就不再帮我了。所以,我只要把一件事写下来,就再也记不住了。这一特点甚至也表现在音乐上。在学音乐之前,我熟记很多的歌曲,可当我一学会识谱,就一支歌也记不住了。而且,我怀疑,我曾经最为喜爱的那些歌曲中,我今天是否还能记全一支。

    在这件事中,我现在还能清楚记得的就是,我到樊尚时,激动得几乎像是发疯。狄德罗看出来了,我便把原委说给他听,还把我在一棵橡树下,用铅笔写的模仿法伯利西乌斯()1的激烈演说词的一段读给他听。他鼓励我把思想放开,撰文应征。我这么做了,而且,自这时起,我便完蛋了。这一时的意乱情迷,造成了我今后一生所有的不幸。

    我的情感一如我的思绪,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涌动。我全部卑弱的激动全都被对真理、对自由、对道德的爱所窒息了,而最令人惊讶的是,这种骚动在我的心中持续了四五年之久,激烈程度之高,恐怕任何人的心里都不曾有过。

    我写这篇征文,方式很奇特,我在后来的其他作品中,几乎也总是运用这种方式。我把不眠之夜用来写它。我在床上闭上眼睛思考着,绞尽脑汁地把一个个段落在脑子里考虑来考虑去,然后,待我总算满意的时候,便把它们存在记忆中,直到我可以把它们写在纸上为止。可是,当我起床、穿衣的时候,又全都忘记了,当我展开纸准备写的时候,我所构思的东西几乎一点也想不起来了。我打算请勒瓦瑟尔太太来当秘书。我先已让她同她的女儿及丈夫住在我的附近,是她为了让我少雇一个仆人,每天早上前来为我生火和打扫。她来的时候,我便在床上把我夜间构思所得口授于她。这个办法我遵循了很久,使我避免忘掉很多的东西。

    这篇稿子写成了后,我便拿给狄德罗看,他很满意,还指出几处应修改的地方。然而,这篇热情洋溢、气势恢宏的作品,却完全缺乏逻辑与层次。在出自我之手笔的所有作品中,这是推理最差、最不匀称、最不和谐的东西。不过,不管你生来有多大才气,写作技巧不是一学就会的。

    我把这篇稿子寄出去了,我想,除了格里姆外,我没跟其他任何人说起过。自格里姆进弗里森伯爵家时起,我便同他相交甚得。他有一架羽管键琴,成了我俩的相聚点,我同他一起在琴旁度过了我所有的余暇,从早到晚或者通宵达旦地,从不停歇间断地唱一些意大利歌曲和威尼斯船歌。一旦在迪潘夫人家找不到我,准保可以在格里姆先生家找到我,或者至少我是同他在一起,或散步,或观剧。我虽然有意大利剧院的长期入场券,但已不再去了,因为他不喜欢,所以便同他一起花钱买票,去他所痴情的法兰西剧院。总之,有一种强大的吸引力把我跟这个年轻人连在一起,难舍难分,连那位可怜的“姨妈”也冷落了,也就是说,去看她的次数少些了而已,因为我对她的依恋之情,一生之中,从未有过一时一刻的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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