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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土匪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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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带微笑的青衣铠甲武士,靠近了王鹏宇,伸手对着王鹏宇身上一点,一阵电流,流过身体,一阵说不出的舒服袭上心头。

    胡秀兰一早起床,本想要喊起王鹏宇,让他去村上请个郎中,回家医治王忠腿伤的,结果推门进屋一看,发现王鹏宇歪着脑袋,嘴吧微张,里面的口水一滴滴的掉落枕头。别提睡的多香了。

    胡秀兰谈叹了口气,回去拿了毛巾,帮王鹏宇擦干口水,无奈的道:“毕竟还只是个孩子”,说着轻手轻脚的关上房门,独自离开院子,去村上请郎中去了。

    还是郎中治疗骨伤比较专业,帮王忠解开临时捆绑的木板,重新接好骨位,用木板捆绑好后,又用白布一层层裹好,顺便又差学徒回家,把家里的一双木柺,拿来借给了王忠使用方才离去。

    胡秀兰送走郎中后,准备去叫醒王鹏宇的,却被王忠阻止道:“小少爷昨天折腾的够呛,就让他好好睡一觉吧”。

    说着拄着双拐一试道:“不错,有了这东西方便多了”。说着出了房间,指挥着维修院墙的人干活去了。

    没人惊动的王鹏宇,一觉睡到中午方才新来,看着手里的珠子一愣道:“怎么回事,这珠子里面原来血红色的脉络,怎么变成青色的呢”

    一时间百思不得其解,能够改变自己的东西,都有灵性,这珠子一定不简单。

    把珠子装进口袋,出了房间,便听见一些维修院墙的家伙在议论纷纷,说什么早上几名男子去南山打木材,没想到刚到了岭上,便发现了一个大坑,大坑里面满是积水,水面上漂浮着两具衣冠不整的死尸,一个是和尚,一个是道士。

    几人吓得赶紧回村叫人,没想到大家赶到岭上时,却发现尸体已经不见了。

    王鹏宇听了心里叹了口气,尸体没有肯定是被同门来人带走了,说不定还要搜索哪里,南岭那个地方短时间是不能去了。

    想到这里,自己洗漱一下,去厨房随便找了些东西填饱肚子,便拿着木刀出了院门,练习起刀法来。

    王鹏宇不知道血魔珠是什么玩意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变化,就是大陆修道界众多法力高深之辈,知道血魔珠真正来历的不多,

    就拿慧能来说吧,在风云寺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了吧,得到血魔珠的时候,也只是想着要带回寺内,以无上佛法压制魔性,最终毁掉珠子。

    他却不知道血魔珠还有一个称呼,叫做伏魔珠,这个说法要从远古说起了。

    在远古时候,修炼是没有仙魔之分的,直到后来人们发现有些方法修炼缓慢,过程平和,也有一些方法急进,靠吞噬血肉精华来快速提升威力,这些人到了最后,基本都会戾气入脑,变成杀人机器,后来为正道人所不耻,便把修炼这种急进功法的人称之为魔,人人诛之。

    血魔珠就是那个时候一名炼器大师,一时心血来潮,想要炼制成长类的宝物,这名大师也是倒霉,原本炼制宝物的时候,融入了一个魔头的魂魄,没想到宝物出世之时,一个不慎,被宝物反噬,把自己也给吞了进去,于是里面便融合了两只魂魄,一仙一魔战斗不休,谁也对付不了谁,谁也奈何不了谁。

    后来被第一个主人发现之时,两个家伙抢着沟通主人,想要利用主人的念力控制法宝,控制对方,所谓一念成仙,一念成魔就是如此。

    第一个主人选择了仙灵,并且起名伏魔。所以王鹏宇称呼珠子叫做伏魔,是蒙对了的。

    伏魔珠有个好处,自己可以吸收天地之精华,反补主人,当然了,成长较慢,成长之后威力不比血魔珠小。

    后来主人死后,珠子便成了无主之物,被一名魔头得到,可惜魔功一时无法认主不能使用,又不能被正道获得,便一气之下,把伏魔珠扔进血魔池里面不管不问了。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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