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巩帅认为自己故意打伤肖胜利是为了掩盖实力,倒也真没说错。于果如果不用这种方法,那很难在不对肖胜利造成实质性伤害的前提下制服对方,为了避免肖胜利开枪,只能一下子将其按倒,靠砸向地面的力道使其晕厥。
否则,一旦肖胜利掏出枪,那于果在十万火急之下,恐怕会击穿肖胜利的身躯,甚至把枪捏成一团废铁。
假如一旦如此,那于果就再也无法掩盖自己的特殊体能。
万一子弹打中自己,却像是打中科幻电影中的机器人一样,造不成任何伤害,那将来警察提取证据时,自己如何解释唯一的办法就是藏起来,但那岂不是欲盖弥彰
他不但失去了建立刑警队这支重要人脉的机会,而且再也无法对他们做出合理解释,甚至自己也要走向逃亡之路。
因此,这一回,他也打算一手将李金晖摁住,这其实不是什么侮辱性的行为,或者是卖弄身手,反而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能让其不会受到致命伤害。
谁想到人居然不在
于果把炕上炕下翻了个遍,却没发现有枪,看来这家伙出门必带枪,但是假设上茅房的话,真没必要两把都带,带一把防身足矣,带两把说明是要离开了。
于果也没有询问系统,系统当然什么都知道,但是这种要求要么消耗财富,要么减少积分,他可不想这么浪费,便径直走进茅房。
农村茅房在深夜里的味道可真是很不好闻,于果敏锐的五感在这时反而成了鸡肋,他皱着眉头屏住呼吸,走出门来。
但他也考虑到,李金晖也许会察觉屋内有人,并埋伏在茅房外面,伺机出击。可是这如果是老鼠想出来的计谋,那也只能伏击老鼠,最多伏击猫,肯定伏击不了恐龙。他和李金晖之间的差距,就是恐龙和老鼠之间的差距。
因此于果信步走出,反而盼望李金晖突然将枪口顶在自己后脑勺,然后自己就可以趁机拿下他了。
可惜,生活不是戏剧。李金晖消失了。
于果有些懊恼,心想:“怎么回事我还是专门等到晚上才行动,按说这时候他该休息了,又不去茅房,他上哪儿了呢在这附近逛逛,减轻压力也有可能,我出去找找吧。就算远距离发现他,我也能马上追上他把他摁倒。这是郊区山村,不会再有谁会被他开枪伤及。”
可也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几声枪响,但随即又是几声惨叫。
于果大惊,但他不可以干预历史,哪怕是一分钟以前的历史,便立即命令系统:“马上回到现实世界的这个地方”
“如您所愿。”
他再次被传送回来,感到头昏脑涨。这是很好理解的原理:车子冬季需要发动后加热一阵,才能出行。要是只走了很短的距离就停下拔下钥匙,对车会有伤害。他在一分钟前后走了个来回,当然不同于回到百年前、千年前那样顺畅了。
此时此刻他处在一个没有监控的地方,再也不需要和隐藏什么了。
他一脚踢在石头墙上,顿时石块崩裂,出现了一个碗口大的洞。他就势踩了上去,随即借力蹬出,整个身子腾空而起,像是在暗夜里觅食的黑鹰。几下兔起鹘落就上了房顶,接着便在一个一个房顶上飞跃,如履平地,瓦片噼噼啪啪地四下乱射,破空声大作,威势惊人。
等他腾展到现场上空并向下看时,下面还能动弹的人也都惊觉地抬头向上。
这是一个挺大的农家院落,但已经成为被红色淹没的修罗场。四具尸体散散乱乱地倒在饭桌边、水井旁,甚至还有一具倒插在一个很大的水缸里,即便是深夜,于果也能隐约看得出水缸里那荡漾着的腥红。
李金晖的一把枪已经断成两截,另一把枪则的确握在手中,但这只手也与他的身体分离,腹部还有一处很可怕的血痕,在不断地往外喷血,甚至还溢出了不知是哪一部分内脏,眼见着就不行了。
那个男生也满脸是血,抱着李金晖大声哭喊:“大叔,你是个好人,你不能死啊”
男生的身旁还有个女生,头发被血弄得纷乱,看上去已经吓得说不出话了。
李金晖则眼神迷离地啐了一口血,虚弱无力地骂道:“小兔崽子,怎么不喊爸爸给钱的时候知道叫爸,现在嫌你爸花心,丢你的脸了我我没打算离婚就是为了你,也不能离”
那男生确实并不是李金晖的儿子李小魁,因为于果见过路晨提供的李小魁照片,可这人到底是谁呢
可那男生显然也是动了真情,忍不住喊:“爸你爱听我就喊你爸你可别死”
而此时此刻,一个异常魁梧的身形缓缓逼近,借着月光,于果看到了此人手中的杀猪刀。而于果的从天而降,也正好使得此人抬头向上看。
于果也见过不少历史上的杀人狂,但这些人往往是指挥手下杀人,他们是复杂的政治人物,真要给他们一把刀让他们直接杀人,恐怕也不见得谁都会痛快地下手。在他们看来,人的数量只是数字。
可眼前这个人的表情说明,这世上是真的有披着人皮的恶魔存在的,他的双眼迸射出的愤怒和邪恶,假设再不阻止的话,也许会进行更残酷、范围更大的屠戮。
于果再无犹疑,落地后,简洁地说:“放下刀。”
那魁梧的杀人狂似乎也中了李金晖一枪,腿有些迈不动了,但手里的刀却毫不犹豫地快速举起,狂猛无匹地要向于果的脑袋降落。
于果对这种人,是绝不会手软的,何况此人满屋子的屠杀行为,已经将于果埋藏极深的怒火火种彻底点燃。让这人痛痛快快地死掉,实在是太便宜他了。
可就算是这时候,于果也不能暴露自己真正的身手,否则他会像手撕扒鸡一样徒手将此人撕成碎片,但那样一来,等警察一到,就真的说不清楚了。
虽说这刀劈下来的力道再猛烈,也只可能有一种结果,就是被于果的头部撞成几段,而于果的头部却会分毫无伤,最多掉几根头发罢了。
但于果没打算挨这一刀,他只是一伸腿,那杀人狂估计足有两百四五十斤的庞大身躯,就重重被绊倒在地。
杀人狂尽管杀红了眼,但这种悬殊的实力差别也使得理智迅速回归他的头脑。他天生力大,一直也引以为豪,这些年屠宰技术算是炉火纯青,刀子只要在手,谁也别想让他松开。
可此时他被摔得眼冒金星,刀子也脱手了。好在他皮糙肉厚,能迅速发力,要再次站起来。
但他忽然感到,自己的脖颈上多了一只旅游鞋。他激怒之下,就要硬生生抬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