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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三元令启,飞蓬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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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剑之余、顺势退出凌云的杀招范围之外的李随风不由两眼一亮道:“阁下好俊的剑法,你刚刚所用的是什么剑法,竟然犀利至此?!”

    “你之剑法何尝等闲!”凌云不屑的冷笑道:“不如你先告诉我,你所用剑法的名字,我再投桃报李告诉你我用的是什么剑法!”

    凌云只是随口一说,却不料对方毫不在意的答道:“这是应有之意。我方才所用的乃是《慈航剑典》中的剑气长江、剑主天地、剑凌寰宇三招,怎么样,名不虚传吧?”

    “名不虚传?!你胡说八道才是!”凌云闻言断然摇头道:“《慈航剑典》岂是男人可以修炼的功法?”

    “为何不可?”李随风反问道:“难道就因为宁道奇那个道门中人看不得我们佛门的秘典,就说明男人练不得剑典上的功夫吗?”

    尼玛!这货说得貌似好有道理,凌云竟感无言以对,难以反驳。

    此际竟是凌云极少有被人以嘴炮模式强势压制!

    微微摇头,凌云话锋一转道:“既然你这般的坦白,我也不打算食言而肥。无天绝剑这四个字,不知道你听过没有?”

    “无天绝剑,风云世界吗?”李随风闻言,嘴角却挂起了一丝笑意:“这么说来,你的实力应该是以古武为主了,源自风云世界的武功体系,的确可以在此方世界得到莫大的发挥,确实比我精擅的心意如一法门更胜一筹,不过你既然自掀底牌,便是取死有道,准备上路吧!”说话间,李随风探手入怀,取出一块金色的令牌。

    凌云见状,心中不由暗暗一惊,对方手中的令牌赫然便是三元令!

    看来这李随风不但实力不弱,就连家底也丰厚得紧。

    但是……

    他这会为何要使用这玩意呢?之前的交手中他可是完全没有落於下风的,自己的无天绝剑虽然更为高明,但也只是稍胜而已,凌云完全没有信心可以以此攻破对方的防御,既然如此,那他使用此物,貌似就有些不合时宜了吧,会不会太浪费了呢?!要是由我来使用这玩意才比较恰如其分吧?!

    不论凌云如何腹诽如何表示惋惜也好,对方使用了三元令总是事实,随着三元令化成漫天金光消失无踪,凌云顿时感觉到天地规则为之一变,之前随着将临此界便随之感觉到的那股无形压制力量蓦然消失不见,仿佛自己的所有力量尽数都可以随意发挥施展,这里的所有力量是真的包括了所有力量,不但有内力,还有查克拉以及瞳术!

    三元令:须得集齐“状元令、会元令、解元令”三件特殊物品才融合而成的特殊道具,一次性消耗物品。该道具使用后,天地规则将会出现变化,以使用者为中心,方圆十里范围之内,任何能力都将不再受到此方世界天地规则压制,可以发挥出该范围内修者自身能力的最强效果,限时一个时辰。(包括召唤类技能,同样不受世界韵律格局限制。)

    更直白一点的说明就是,三元令这玩意一旦施展,在以此令方圆十里范围之内,将再无世界规则压制一个时辰。而这一点不光对使用者自己生效,即便是作为使用者敌人的凌云,也同样发生效能!

    李随风之前出言试探,甚至不惜先一步说明自身剑术来历,便是想从侧面了解一下凌云的主要力量体系,毕竟对于越行者而言,主修力量体系才是根本所在,把哈利波特世界的强者放到魔法元素严重不足的位面,该强者的战力必然大打折扣,甚至沦为不入流的货色也不足为奇,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在得知凌云运使的剑招乃是无天绝剑之后,李随风立即断定凌云的主修力量体系十

    有八九是以古武为主的修炼体系,自然要采用针对性策略。

    而李随风乃是利用特殊道具进入功夫熊猫世界,属于与此世格格不入的天厌者,且已经逗留了一段时间,越早了结此役,越早离开这个世界对他乃属当前必要,然而想要尽速了结此役,了结强横如凌云这般的超强武者,选择启动了三元令,发挥自身主修体系的威能来克敌制胜正是最优方式。

    待到凌云想通此点,却又想到了另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眼前这个李随风的最强能力非是武功或者剑法,而是其他,另一种类别的神秘威能!

    事实亦不出凌云意料,就在凌云暗自提高警惕时,却见李随风的身形竟在三元令启动之后急速膨胀,片刻之后,整个人已经化作一尊高达数丈的金身大佛,周身上下尽数被金光所覆盖,就连衣服、披风以及手中的利剑亦随之变大,转化为金色。

    化身金佛之后的李随风手中佛剑一摆,一道宏大剑气脱剑而出,在绝巅顶峰的与皇宫遗址上犁出一条深深的沟壑,斩向凌云。

    眼见这股恐怖到近乎天威的剑气越来越近,凌云却是不闪不避,神情更是不慌不忙,只是双眼之中瞳孔骤然变色。

    下一刻,一条银白色完全右手枯骨组成的右臂凭空出现,这条骨臂出现之后,立刻并指为剑,只轻轻一引,便将已至眼前的绝强剑气引至一旁。

    被引开的宏大剑气去势不衰,从凌云的身旁划过,径自在山巅之上划出一条深深的沟壑,而后飞向远方。

    将剑气引开的这条骨臂却并没有消失,反而开始继续生长。躯干、骷髅、经络、皮肤、衣服、铠甲逐一显现!数息之间便转化为一尊银盔银甲,手持神剑的上古战神,一尊由存粹无比的查克拉构成的剑道战神!

    飞蓬!

    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飞蓬!

    凌云须佐能乎的最终形态,根本就不是什么须佐之男,而是天界战神——飞蓬!

    眼睛向来以心灵之窗名之,写轮眼亦被称为映照心灵之眼,特别是到了万花筒程度的写轮眼,每个人的瞳术都不相同,实则却与每一个拥有者心中的理想信念亦或者说是意志有关。

    而凌云的双眼瞳术尤其特别,因为诸天事务所的原因,他的双眼技能并非对应他心中的期盼与理想,而是根据他所拥有的能力演化出来,最为契合他实力的瞳术。然而除此之外,每一个万花筒拥有者的须佐能乎颜色也不尽相同。

    然而,到了凌云这里,须佐能乎这个技能的变化却是最大,在初期半成品的时候,除了颜色之外还看不出什么,如今初次展现完全体,也终于体现出了凌云与其他万花筒拥有者的差异之所在。

    火影世界背景中,坊间流传的神话传说与某岛国相同相类,在那一套神话体系之中,唯一的战神便只得须佐之男而已。然而凌云作为炎黄子孙,龙的传人,自然不会对那个什么须佐之男有什么什么感觉,相比起来,还是华夏神话中的战神,更得其心。

    然而中华神话中的战神极多,后羿、刑天、蚩尤、杨戬甚至于悟空,每一个都要比飞蓬的名气更大,为何凌云万花筒幻化出来的战神,却是飞蓬呢?

    其实原因很是简单,凌云用剑,所幻化出来的战神必须也要用剑,唯有以剑为武器的神者才是最合适他的选择。而在凌云所知的众多战神之中,似乎只有飞蓬,为剑道专精之神。

    不过现在看来,凌云的这一招,已经不应在叫做须佐能乎了,或者可以称之为——飞蓬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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