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你还是专心更文吧,别解释那么多,那些人太疯狂了。”
喂容世初喝下最后一口绿豆汤,金一诺随口说道。
继问他一夜几次之后,接下来的好几个问题,金一诺看了,脸红心跳不已。
什么姿势啦,地点啦,甚至还有读者主动提出要送他一本108种姿势解读的书。
“嗯不好吗”
容世初接过碗放到一边,把她拥过来抱坐在自己腿上。
“啊什么好不好”
“我们以后会用到的,所以那书,因为是孤本,读者已经答应影印一本送给我。”
他昨晚传完章节,还跟那个读者私聊了一小会儿。
那个网名叫“历史的天空”的人,竟然是平京大学历史系的讲师。
而他的父亲,他的爷爷,都是平大历史系的教授。
家族渊源,所以才会有一些孤本和残本这种价值连城的私家收藏。
那人本是随口一说,给“初心”凑个热闹,哪想到作者竟然直接私联他了。
当下又激动又心疼。
激动的是“初心”竟然跟他对话了,这人平时连评论区都很少水的,心疼的是他要真把孤本送出去,不得被爷爷打断腿啊
那可是孤本啊绝无仅有
不过“初心”体谅他的难处,让他影印一下发到他邮箱,又方便,又不让人为难。
“你,不是吧”
“真的我们没有经验,所以要不耻下问,要不然,以后怎么给你幸福”
男人说到最后两个字的时候,着重强调的同时,轻咬她的耳垂,手也不期然地在某个地方,狠抓了一把。
这一系列动作下来,他所谓的“幸福”意指哪两个字,已经不言而喻了。
“容世初”
每次都要弄疼她,要不要命
“呵呵,对不起是你太美好,我控制不住。”
女人身前的两处柔软,不是很壮观,但胸线和弧度却极美,尤其是大小,刚好够他一手掌控。
她不知道,当他第一次接触到她这个地方的时候,那天晚上他冲了三次凉水澡,也愣是一晚上没睡着。
男人又把头往她胸前蹭了蹭,手也开始不规矩起来,眼看着越来越腻歪,而上班时间快要到了,却谁都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
还好,清脆的手机铃声打断了缠绵的两人。
双双吐了口气,金一诺去接电话,容世初起身把碗盘收进厨房。
“宋一凡的电话”
金一诺不让他叫小魔女,他不叫就是。
“嗯,说是在大院门口等我呢。”
“那走吧”
“现在”
“时间怕是不够了,你正好送我过去。”
原来他还记得上班这回事
“那我”
“碗我晚上回来再洗,你快去洗脸,我去换衣服,咱们好走。”
金一诺早上起来已经洗过脸了,只是出门前习惯洗脸后再涂一次护肤霜和防晒油,因为不需要化妆,所以也就几分钟的事。
而容世初此刻,身上还穿的还是昨晚的睡衣。
“好了。”
金一诺拎了个乳白色的大包包,上身穿了一件中长袖白色休闲衬衫,下身一条浅蓝色紧身仔裤。
衬衫的下摆一边收在裤腰里,一边随意地搭在裤腰的边缘,整个人显得惬意雅然又有那么一丝随性不羁。
容世初倒是还跟往常一眼,正装白色衬衫,配了一条藏青色休闲裤。
金一诺开车,容世初副驾,不到五分钟,两人来到大院门口。
远远地,宋一凡看见车就冲他们招手。
正是上班时间,进进出出的人们这才看清楚,原来,又是这两口子。
就说嘛,他们县里,很少见过有人开这种越野型的车。
对这对小夫妻,大家已经无力吐槽了。
差距太大,只能仰望的时候,是生不起嫉妒心来的。
容世初下车,宋一凡也没跟一直陪在她旁边的王晓军打招呼,跑了几步,“哧溜”一下就上了副驾。
“小凡,慢一些。”
这车底盘比平常的车高一些,小姑娘速度倒是挺快的。
“姐姐,你终于来了,我都等你一万年那么久了。”
把自己的小背包往后座上一扔,宋一凡说道。
“哪有那么夸张,从接到你电话到现在,还不到十五分钟好不好”
“姐姐,我不是催你,就是不想跟他在一起嘛你不知道,好烦的。”
王晓军为了讨宋一凡欢心,今天早上还真是很早就来找她了。
只是他到的时候,她还没起床。
他就帮宋书记把家里卫生打扫了一下,然后出去买了早餐回来。
又等了快半个小时,宋一凡收拾好,才带她出去吃。
一路上,王晓军什么都是顺着她的意,什么都是听她的。
宋一凡快被他烦死了,要说她对王晓军有什么意见,还真没有,但她最看不惯的,就是他这种殷勤到刻意讨好的狗腿样儿。
王晓军也不想这样,但大家都是这么做的,他能想到的,做到的,都尽力了。
结果却是,宋一凡越来越不耐烦,而他越来越小心翼翼。
所谓最好的早餐,也就无疾而终。
宋逸之明白王晓军的心思,一直以来也不好说什么。
这孩子通常献殷勤,会献错地方,拍马屁,总是拍到马腿上。
隔着他叔叔的那层关系,他很多话,还不好直接批评他。
其实这一年来,宋逸之对这位助理,是不满意的,或者说,觉得他是不称职的。
总是该做的事情,不是不做,就是做不好,反而那些无关紧要或者鸡毛蒜皮的小事,他倒勤快得很。“小凡,不可以没礼貌,我们要走了,跟两位哥哥说再见。”
“世初哥哥拜拜晓军哥哥拜拜”
宋一凡摇下车窗,对外摆了摆手。
王晓军也对着宋一凡摆手,心下松了口气。
这小女孩儿太难缠,也不知道容世初的女朋友,用的什么方法把她搞得服服帖帖的。
他都有心向她取取经了。
想到这里,王晓军抬眼看去。
刚才还跟他站在一边的容世初,此刻已经绕到路虎车的另外一侧了。他双手抬起,握着他女朋友从车窗里伸出来的一只手。
女孩儿半裸的手臂,在金色晨曦的照耀下,呈现出一种白皙透明的光泽,冰肌玉骨,宛若凝脂。
他从没见过,一个女人的半只胳膊,也可以漂亮到这种程度
像灯光打在牛奶上反射出来的光晕,晃的他有些眼晕。
“不需要我叫小白来陪你们”
容世初摩挲着金一诺的手,指腹轻扣她金色的指甲。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要做,再说我手里有地图,这边的路况又不复杂,你还不放心吗我是你女朋友,你老麻烦别人,合适吗”
容世初想想也是,便又接着道:
“那你不管去哪里,路上都小心点,还有,中午记得回来陪我吃饭。”
要不是怕冷峰有事找他,他都想要翘班了。
唉容世初,这种思想要不得呀
“好啦,不会走远,放心吧”
“晓军,看什么呢眼睛都直了。”
温小玉骑着自行车过来,正好看到车里车外,三个人脸上的表情,和各自的心思。掩下刹那间所有的思绪,她笑着跟王晓军打招呼。
“啊小玉,早没,没看什么,太阳有些晃眼睛,晒得人难受。走吧,我们进去了。小凡,哥哥去上班了。”
“拜拜”
宋一凡干脆地摆摆手。
王晓军和温小玉一起进了大院。
得到金一诺的保证,容世初看着车子离开,才转身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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