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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陇西月冷风如刀(下)(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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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随着这声喊,刘挺拎着一口卷了刃的长刀跌跌撞撞地扑到他的身边,“你你没事吧”刘挺扳着他的肩膀,边摇边查看他的周身。

    “我没事。”他颇显镇静。

    “来救兵了,大哥,救兵来了”刘挺的双眼里闪烁着喜极的泪光,他庆幸着两天前,就在他们被围困在这座土堡前一刻,他们将唯一一匹战马交给了一名善骑的士卒,而这名士卒所肩负的使命,就是搬救兵,至于去哪里搬救兵能不能搬得来救兵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知道,把士卒派出,只不过是他们在绝望中留自己一个隐约的希望而已,而如今,这个希望终于成了现实。

    “我知道。”他却仍很镇静,仿佛他早就知道这个时候救兵必然会来。

    “大哥,你真的没事”刘挺却被他的镇静弄得疑虑起来,不停地用眼扫着他的身体。

    “没事。”他回答得很简单。

    “可你”看着他坐在数具死尸之间且又糊了满脸的血,刘挺的确不太敢相信他的话。

    “只不过摔了一跤,”他费力地从地上站起,并甩去了要来携他的刘挺的手,说,“血不我的,是他的。”便轻踢了一脚那颗仍挂着狞笑的头颅。

    刘挺细端详着那颗头,忽大声道,“是贼首,”俯身拎起头颅,盯着那张狞笑的脸恨恨道,“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追了我们三天,围了我们两天,真把我们给害苦了,有多少好兄弟都死在这家伙手上了,大哥,也只有你才能制得住这家伙,你是怎么把这颗头砍下来的”

    他瞥了一眼人头,没有回答刘挺的话,只轻一摆手,道,“快去,提了这颗头,传喻众贼知晓,释仗伏罪者,可保其性命。”

    “是,大哥。”刘挺也不再问,提头要去。

    “慢着。”他忽又止住刘挺,手搭在额头上向远处望了一会,道,“算了,没必要了。”

    的确已没必要了,盘裹在土堡上空的黄尘已如退潮的浪,向堡外泻去,泻走得很快,而且没有单一的方向,是四下哄散而去的,那曾拧成巨兽的黄尘便似被一阵强风扫过,瞬间就涤荡成薄薄的黄雾,在四野间浮游。

    土堡本就残破,虽经一大群人在这里进行了两天的你死我活的厮杀,它却依旧保持着它的残破,唯有变化的是,残堡原本的土黄色现在已变成了红色,血红色。兵士们支撑着受伤和疲惫的身躯清理着叠陈在土堡里的死尸,翻找着或能存活的兄弟。

    他就坐一段残墙的垛口上,在这里,可以看到堡内自己的士卒在清理战场,也可以扭过头去看堡外,堡外正稀稀拉拉地集结着一支队伍,这些人的着装十分杂乱,多是普通民服,也有公差衙役装束的,还有少部分裹着铠甲的官兵,显然这是一支临时拼凑直来的队伍,而正是这支队伍挽救了他和他的所余的三百多兵士的性命,他应该感激这支队伍,可是,在他的内心里却总也涌不起那股本应是感激的热情,他只冷冷地瞧着这支队伍,瞧着正从不同方向陆陆续续驰旋回来的人马,那些人从很远处就开始呼啸,是胜利的呼啸,已集结成队的人便也响应地呼啸,于是,呼啸声便在茫茫旷野上连起一片并向更远方推去。虽然他看不清那些人的表情,但从这喜悦的呼啸声中,他可以想见那些人脸上激越着的骄傲,思至此,他的心里便油然升起一股隐隐的憎怨。

    忽有两骑离开那支队伍,向他驰来,他想那必是队伍的首领,于是,他挪下垛口,静等着两骑的临近,此时,他的脑中忽闪过那个快得像风一样的黑甲人,如黑甲人这般神勇这般身手的人,他仅见过一个,那个人自先朝至本朝都是一个极具传奇式的人物,那个人曾单枪匹马独闯敌方八千彪悍的骑兵阵,纵穿三次,横贯四回,杀百余人全身而去,敌人除了以目相送外没有任何拦挡的手段和能力,那个人便是当世名将文鸯。他有幸见到过文鸯,那是两年前,文鸯奉朝命总督凉、秦、雍三州兵马平剿秃发树机能的反叛大军的时候,在与叛军的决战中,他亲见了文鸯的无敌神勇,传闻不如亲见,亲见之后更信那些不曾亲见的传闻,他想不出当世之中还能谁能和文鸯匹敌。可是现在,黑甲人却出现了,这黑甲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会甘心混迹于一支杂军之中呢他这样思虑着,凝目端瞧着驰来的二骑,来人中显然没有黑甲人,一直走在先头的是一匹枣红色战马,马上坐着的是一名宽额短须的大汉,样貌堂堂,一股豪霸之气腾自于眉宇间,着一身紫环锁甲,手中没有兵器,只在腰间胯了口佩剑。随后的是一匹大青马,马上人的相貌与前一人颇有几分相像,只不过这个人更多了几分文气,如没有固在身上的甲胄,完全可以把他看作一名读书的士子。

    在相距数十步处,那两人下马,牵缰行至近前,为先的宽额短须的大汉叉手一揖,道,“是辛将军吗”

    他忙还揖一礼,道,“不敢当,在下姓辛名冉,在雍州府兵任行军司马一职,敢请教壮士尊姓高名”

    大汉笑道,“在下李特,也是吃官家饭的,在县里任了个游缴的职,”回手一指身后面似书生的那人,道,“这是我四弟,叫李流,在县里也做了个佐吏。”

    “哦”辛冉的左嘴角微微一翘,即而含笑一揖,道,“原来是李氏兄弟,敢问二位壮士在哪个县公干”

    李特道,“这方圆百里,只有一个大县,就是我们略阳县,将军派出的送信人不熟路,在这一带白转了两天,才撞进我们县,县里虽有两百多号兵卒,但能打仗的也只有百十人,这点兵带出去无异于飞蛾投火,救不了别人,白搭上自己,况且县尉大人又得了急症,连带兵的人也都没了,县令刘大人是彻底没了法子,只能派快马人去郡治搬救兵,但去郡治的路至少有百十多里,而且多是坎坷的山路,单只去也要一天多的时间,待搬得救兵赶到这里,至少费去三天的时间。”

    “三天”辛冉轻叹道,“恐怕连尸骨都被野狗吃净了。”

    “刘大人自是知晓其中的危厄,只是无奈于兵少,又没有领兵之人,最急的当是那位送信的兄弟,他一直苦求刘大人派兵,甚至只求得百人随行也可,看到这种状况,我等兄弟也是心中焦急,就斗胆向刘大人请缨,愿意带兵赴援,看得出刘大人是心有疑虑,但这终好于无将带兵,也就同意了,为多凑兵卒,刘大人把县里所有体壮的公差吏役都集中起来编入军伍,又向城内乡里征募精壮勇士,因为家父是前朝的东羌猎将,在本地很有些名望,听说是我等兄弟带兵,都踊跃应募,还有本族的勇壮听得消息,也都自带兵器跟随出征,最终是凑齐了这六七百余人,大家人不歇,马不停,急赶了近百里的路,所幸还赶得及时,得以助将军退敌,终未负刘大人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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