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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秦九洲:不想成人之美;芳华,越挫就要越勇(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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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启政去找秦九洲,一进他公司的办公室,就往地板上栽了去。

    秦九洲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侄儿在自己面前摔了一个结实,急忙扔下手上正在看的文件,过去将人扶去,却发现他在发高烧,身上烫得不得了,心里不由得一惊。

    这小子之所以从小会被惯着,主要原因,他是早产儿。

    是的,阿政从刚刚一生下来身体就不怎么好,几次险些夭折了去,一次次的发高烧回回能把家里人闹一个鸡飞狗跳。

    为了保住这小子的命,家里没少花心思在这上头。

    他呀,七八岁的时候还在时不时发烧,身体娇贵的不得了。这万一不顺心了,一哭一闹,体温就能闹腾上来。

    为了能让他好好养病,家里对他的处理方式是:散养,不逼着,凡事顺着,就盼着等他发育了,将身体里的毛病全给带了去。

    所以,他是家里最无法无天的二世祖,每个人都让着他。

    后来,随着慢慢长大,发病的频率渐渐就小了,这些年,他已经很少听到他高烧不退的消息。

    “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样了身上还这么烫,不行,得去医院让大夫瞧瞧。”

    秦九洲想打电话把阿中叫来。

    可韩启政把手机抢了,摇头,虚弱的拒绝:“不去。”

    “为什么”

    秦九洲皱眉,摸他的额头,焦烫焦烫的,他是好些年没遇上他这样了,心时不免起了担忧:

    “都烧成这样子了,你还想闹什么别扭韩启政,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可他还是一径摇头,态度很坚决:

    “小叔叔,我要是一进医院,家里头的人肯定都得惊动。这要是万一让我爸妈知道我在宁市闯了这么大一个祸,那么,我和芳华的事,真的就悬之又悬了。

    “小叔叔,就让我在这里睡一睡吧你自己不就是一个现成的大夫么直接给我配点药吃吃就好。没事的,我现在已经不比小时候了。只要烧一退,我就回北市。

    “芳华说要冷静,那我就给她时间冷静。爸妈那边,我得去安抚好。再不能生半点事出来了。我要好好的熬过这一年。

    “我要娶她的,一定要娶到她。小叔叔,你不知道我有多爱她,我多害怕失去她”

    这小子,也不知怎么的,抓着他的手,一再的陈述他爱芳华,还哭了,稀哩哗啦的,泪流满面的,就像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唉,他还和小时候一样。

    那时他但凡有得不到什么东西时,就跑来和他哭诉,装可怜,搏他同情,哄他帮着想办法,然后,他坐享其成。

    秦九洲听着,看着,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昨儿个,芳华在他面前哭,今天换这小子哭,真是要折磨死他了。

    在这些个侄女侄儿当中,他是最惯着阿政的,他总觉得这小子活得比他舒服多了,因为身体问题,谁也不敢欺负他,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不用藏着掖着装着。

    他呢,他不一样。

    从家族方面来说,他是家里最小的长辈,得有长辈的样子,不能和晚辈一般见识,得处处让着他们,管着他们。

    从个人生活学习能力上面来讲,他的脑子比别人活,智商比别人高。

    是的,读书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容易,而生活中没有值得他太过期待的人和事,可令他做事有冲劲。人生的每一步都按着他预先设计好的方向在走,平淡的生活,没有大惊大喜大的起伏,他觉得特别的没成就感,渐渐的,就少年老成了。

    可这种滋味并不好,太寂寞。

    人有七情六欲,就该高兴的时候笑,不高兴的时候发脾气,遇到挫折时会失落迷茫,受到惊吓时会害怕人就该拥有各种情绪。可他没有,总是表现的异常冷静。

    哦,不,最近,他的情绪波动比较大,也出现了某些焦躁与不安因为芳华,那个女孩,能扰乱他的心境,挑动他的欲念,让他控制不住的去想她,牵挂她。

    而这个女孩,也正是让阿政现在在他面前痛哭流泣的主因。

    说真的,他真见不得这小子哭,大约是因为长辈意识太强了,又和他走的最近,但凡他遇事,他都会帮忙。

    他看得出来,他对芳华是真的用情很深。

    古人云:君子当有成人之美。

    可他都已经忍着不去有所作为了,还想让他怎么样

    难不成,他该精心策划一件事情,直接让这俩孩子把证领了,硬是将这生米煮成熟饭吗

    倒也不是不可能,只要他愿意去做,还是有法子的。

    问题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再说了,这小子这脾性,要是不好好改改,就算把人娶进来了,又能怎么样

    整不好,婚内还会鸡飞蛋打,到时,难道还要让他去收拾烂摊子

    婚姻的是自己的,得靠自己去经营,别人根本使不上力的。

    恋爱也是自己的,怎么维系两个人的感情,只能凭自己的本事来。

    所以,他不会再同情他。

    结婚不是小事,得担起作为一个男人必须要担的责任,不是哭哭闹闹就能把问题丢给别人,让别人来操心的,只要他一日没完全长大,就一日没资格娶人家。

    他不想芳华活活被他糟踏了。

    因为,他会心疼的。

    是的,在阿政和芳华之间,他的心,偏向芳华。

    因为遇上一点事,就自暴自弃,从来不是芳华的作风。

    从小到大,她接受的教育是:越挫,就要越勇,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生活可以负我,我不能为难自己。

    这种性格,是打小养成的。

    芳华小的时候,因为一场事故,眼睛差点瞎掉。

    那时,她曾一度什么东西都看不清楚。

    看了多个医生,最终的结论是:“得换眼角膜”

    那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从她有记忆开始,就带给了她各种鲜艳的色彩享受,每个人见到小芳华,都会叹赞:

    “哎哟,这眼睛,真大,真黑,乌溜溜的,灵性十足的真是太漂亮了”

    就是这样一双眼睛,因为那个事故,看不到这个精彩纷呈的世界了。

    是的,那时候,她望出去的人和物,永远只看到一个模糊的灰朦朦的轮廓,且是每况愈下。

    如果不好好治,还有可能永远陷在黑暗当中,从此成为脸孔上一对没什么用处的装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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