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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七十四 金刚鹦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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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的?”陈默失笑。

    这老人在生态圈,没个活人也没个宠物的陪伴下,能活二十四年没精神失常,已经可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看到同类,觉得像是以前见过的人也无可厚非。

    “他,他,我,救我们,的战友,叫,陈,陈半山。”

    老头思索半天,才想起来那人的名字。

    那人,如同名字一样,人如半山。

    是最可靠的战友,最坚实的后盾,可惜…

    陈默从没什么表情的脸上,一脸的骇然。

    “您的战友叫什么?!”

    “陈,陈,陈半山。”老头磕磕绊绊,想了半天觉得这名字没说错,怎么面前年轻人一幅见了鬼的表情。

    “您是母星反抗军第一纵队的人?”陈默感觉脑子在轰鸣。

    “嗯,是…是,第一,第一纵队。”老头点头。

    “您知道怀特斯通吗?”

    老头很是诧异。

    “那,那是,是,我们,反抗军,第一,一纵,队长…不过我们叫他老白。”

    陈默感觉自己心快跳出来了。

    “我叫陈默,我是陈半山的遗腹子,我的养父老白,现在就在罗斯星。”陈默感觉自己说话都在颤抖。

    “你,你是,半山哥,儿…儿子?!白石,长,长官,没死?!”老人张大了嘴。

    母星二百亿人,月球基地三十亿人,火星移民七十亿人,罗斯星四十亿人。其余星球基地加一块也有近六十亿人。

    四百亿人口的人类中。

    从母星到罗斯星。

    跨越了10.89光年,竟能在这时候见到父亲往日的战友。

    这是什么样的缘分?!

    陈默愿称之为神迹。

    “是,我是陈半山的儿子。”陈默不知为何,竟有落泪的冲动:“老先生怎么称呼?”

    “我叫…我,我叫,我…”老头支支吾吾半天,终于摇了摇头:“我,忘了,我记不得,我叫,什么了。”

    陈默点点头。

    几十年没和人类说过话,记不得自己的名字也算是合情合理。

    “不,不过,我,我有,有外号。”

    “什么?”

    “金,金刚,金刚鹦鹉。”

    陈默无来由的想起了老白肩上那只五彩缤纷的金刚鹦鹉。

    对老头说的话,陈默已经信了九成九。

    不过本着不可尽信的原则,陈默还是问道:“您知道老白的异能是什么吗?”

    金刚鹦鹉思索半晌,点点头。

    “狙,狙,狙击,打枪,很准!”

    至此,陈默终于可以肯定,这老头就是当初反抗军的一员。

    而后第一次母星战争期间,反抗军战败,武神邓剑星还未出山,估计就是那时候老头逃到了罗斯星。

    老头也感慨万分。

    二十四年后,再见人类,竟是故人之后。

    或许这是老天帮他报答陈半山的一种方式吧。

    从不信神的老头,老泪纵横,拉着陈默的手,说什么都要再塞给陈默些吃的。

    盛情难却。

    陈默啃着腥臭难耐的食物,津津有味听着老头慢慢诉说过往。

    老头说话也越来越流畅。

    原来老头在第一次母星战争失败后就作为赏金猎人远赴罗斯星,又恰好碰上了罗斯星查杀母星反抗军遗民,逃难中,老头误打误撞碰上了生态圈躁动,陷入了斯特拉克生态圈…

    而后这些年来,老头不是没想过离开这鬼地方出去,但每次他想出去的时候,都能碰上人类和罗斯星原生生物激烈的交火。

    不用想,也知道这应该是镒能会刚开始开发中北矿区那几年。

    数次过后,他也就没了往出走的想法。

    反正出去也要面对罗斯人的追杀——陈默来前,老头还不知道战争早就结束了。

    而后老头和罗斯原生生物一样,从白石岭一路向西,逐渐撤到了这里。

    同时老头也告诉陈默,之所以他能苟延残喘这么久,是因为菌毯并不会向洞穴内延伸。

    似乎菌毯只能出现在光照的地方。

    而老头用的燃火材料,则是一种出自不知名洞穴中,像是煤矿一样的产物。

    食物,则是出自每次牛犬放牧,老头会偷偷摸走一两只昆奇鸡。

    这东西虽然味道极差,但似乎营养丰富,这么久以来,老头身子骨不见怎么虚弱。

    至于牛犬…那只是逢年过节才能碰上的大菜。

    陈默自然也讲了讲自己的经历。

    从母星能源起义失败到自己被老白所救,流亡罗斯星,一直到刺杀督查。

    老头听的津津有味。

    还时不时夸陈默两句虎父无犬子。

    最后听到陈默进入兵团,带着异能者小队深入生态圈,引起躁动被围剿至全军覆没,老头悠悠叹了口气。

    “你们叫‘孢子’什么?塞克逊?”

    “是,塞克逊。”陈默点头。

    “‘孢子’什么时候会发射能量弹了?”

    “不知道。”

    老头嘀嘀咕咕半天,不知道自言自语些什么,看着陈默肚子上已经愈合但留下狰狞疤痕的伤口长叹一声。

    “要是你父亲活着,肯定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你也不用受这么多罪了。”

    眼瞅着话题越扯越远,陈默赶忙打住了老头的忆往昔。

    “按辈分也好,按年纪也好,我都应该叫你一声叔。叔,我们怎么离开这地方?”

    老头想了想。

    “你要离开?”

    “您不想走?”陈默诧异。

    “嗯…我还真想去看看老白,但是…我现在这个样子…”

    “您就是活着的传奇。”陈默摆手:“干爹一定很想您…对了,老头养了只金刚鹦鹉。”

    老头脸上笑的全是褶子。

    “我已经太久没和人打过交道了,我有些担心。”

    “没关系,相信我,就以您能在生态圈内活二十多年的经历来看,肯定有无数的人打破头想要请您做开矿顾问。”

    老头摇了摇头。

    “我不想去。”

    陈默略略思考就知道老头为何会这么想。

    他年纪已经不小了,最起码要和老白年龄相仿,在加上这么多年在生态圈的生活,身体机能怕是早就出了问题。不知还有多久好活,自然想要余生享享天伦之乐,和老友谈谈过往。

    而不是去到哪个大公司做什么劳什子开矿顾问。

    “那也好办,老头现在混的很好,开了个酒吧,平时我们都在酒吧里头住,您可以去酒吧,和老头儿没事喝喝酒,聊聊天,这不也好得很嘛。”

    老头这才点了点头。

    “这还是很不错的。”

    陈默松了口气。

    “那就拜托您了,我没有指南针,不知道出去的路。”

    老头笑了笑,露出黄绿色的大牙。

    “等下换上牛犬的鳞皮,跟在我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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