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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洞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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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漠北的冬天,总是特别早。

    北风遒劲,张牙舞爪,裹挟着沙砾和碎石,狠狠朝雪原扑去,撕开一道道伤口。

    宛如一头饿极的野狼,大口吞食鲜美的羔羊肉。

    又是一个白昼将尽,日月交替的黄昏时刻。

    蒙古高原苍凉辽阔,图拉河蜿蜒曲折,寒风萧瑟中,有这么一支大红喜庆的送亲队伍,如同大自然伤口上的血液,正朝着库伦城郊涌去。

    (作者注:图拉河,蒙古国境内河流,流经首都乌兰巴托南面)

    吉时不等人,别说下雪,就是天上下刀子,和亲的队伍也得准时赶到。

    “二哥!二哥!”

    临危受命、负责送嫁的康熙朝太子胤礽年方十六,猛然间似乎听见同行的四弟胤禛在叫他,便略微抬起海龙拔针软帽的帽沿,眯细双眼,借助部下一点点火把的亮光,向前方张望。

    (作者注:海龙皮即海獭皮,清朝时完全依赖海参崴进口,叫崴子货,理论上只能宫廷御用。但《红楼梦》里面,江南织造曹家的原型宁府被抄家时,抄出过海龙皮,贾宝玉雪天也穿过,可见管的似乎没有想象中严;拔针即黑色海龙皮末端的白色部分,长约三寸,海獭不到一定节气不长,有拔针证明是上等货色。)

    未来的雍正帝今年才十二岁,骑一匹深灰色的高头大马,顶风冒雪,温热的呼吸在干冷的空气中迅速划出白色的轨迹。

    事急从权,他顾不上行礼,直接跑到兄长马前,报告消息。

    “二哥,土谢图汗部那边人都到齐了。就等四姐去完礼。”

    太子闻言,脱下笨重的手套,打怀里掏出怀表来,认真对了对时辰。

    “路上难走,实在耽误太久了。来人,去跟四公主说一声,接下来队伍会加速前进,有些颠簸,请她自己保重些。”

    手下一名亲卫立刻领命去了。

    太子重新带好手套御寒,心中十分不满。

    哼,堂堂储君,还得应承寒冬腊月送嫁的苦差事,汗阿玛够偏心的。

    老三因为生母荣妃和姐姐二公主犯错,被关在自己府里静思己过出不来也就算了,老大竟然也敢借口军务繁忙不来,只有年幼四弟陪着他作伴,像什么话呀!

    他愤愤地瞪了一眼队伍中那顶明黄蟒缎制成的十六抬花轿。

    (作者注:十六抬轿子不是我杜撰,呼和浩特市的四公主府里还能看到这件文物,特别气派。)

    海枫,此刻正在里面瑟瑟发抖。

    造办处的手艺自然精细,轿子上下左右严丝合缝,里面宽敞舒适,还设有放炭火的暗格,人坐着温暖如春。

    前提是,在京城的话。

    漠北的风太野了,无孔不入。

    她贴身穿的是喜服,为了样子好看,符合公主的规制,实用的御寒功能基本没有;外头倒是件厚实严密的火狐皮大衣,也只和寒意打个平手。

    宫廷里什么好皮子没有?只是极正的黄色或红色难得,黑色、灰色、白色都犯忌讳,为讨好彩头,她只能穿这件。

    海枫紧紧地抱着黄铜手炉,片刻不敢放。

    “主子,太子爷派人传话来了!”

    是阿香的声音。

    “哥哥说什么?”

    阿香知道海枫穿的单薄,担心她冷,又递进去一个刚换好炭的脚炉,把事情说了一遍。

    海枫趁机瞄了一眼外头,看见日光将尽,也有些担心。

    “知道了。我赏你的麂皮靴子怎么不穿?”

    “主子,那么好的东西,总得到了地方再换呀。不然穿坏了,没得替!”

    “现在立刻换上。穿坏了,我再赏你。”

    见阿香欲言又止还要争辩,海枫赶紧补上一句。

    “冻坏了你谁伺候我呀?这就换。”

    脚炉刚刚摆好,她就感到轿子确实比之前晃动不少。

    如此看来,这回真是快到了。

    海枫从袖管里掏出个小本子来。

    再看一遍吧。

    看完赶紧烧。

    接下来几年的避孕可全靠这本秘籍了。

    虚岁十二就生孩子她还没那么勇敢。

    这年头又没有外科手术,难产的话,大人小孩基本都得送命。

    可是这副身体发育的早,已经开始出现曲线,那个长孙台吉敦多布万一兽性大发,霸王硬上弓,她也不能拒绝。

    双方可是国婚。

    母亲和姨母宜妃再加上海枫自己三个臭皮匠,接到和亲圣旨后冥思苦想,只想出这么一个不算办法的办法。

    两位康熙宠妃言传身教,海枫临时抱佛脚,突击了三个多月恋爱心理学。

    在这个时代,它有个雅俗共赏、言简意赅的别名。

    狐媚。

    宜妃十几年得圣宠不衰,母亲三十岁还能压倒六宫粉黛,她们姐妹靠的,竟然不全是脸蛋和身材。

    单身多年的海枫大开眼界。

    原来如何俘获男人也能被总结为一门成系统的学问。

    封建时代的女子好拼啊!

    她真是孤陋寡闻了。

    在生死存亡关头,海枫学得无比认真。

    今晚会发生什么,额驸会说些什么,宜妃和济兰轮番上阵,跟她排练好几遍。

    海枫学会了怎么捏着嗓子带点哭腔的哀求,掌握了低垂眼眸却用眼梢看人的娇羞,熟背十几册带点颜色的话本小说。

    唯一遗憾的是时间不够,她没训练出随心所欲掉泪的绝招。

    激发男人的保护欲,同情心,最大限度运用外貌上的优势……

    聚精会神看过一遍,海枫下狠心掀开脚炉,把笔记烧掉。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成不成的,尽过最大努力了。

    计划赶不上变化快。

    海枫六年来都以为自己将要嫁的,是喀喇沁的王子噶尔臧,打听的消息,暗下的功夫,都集中在漠南一带。

    漠北如何,在康熙下旨之前,她只懂点早年间学的皮毛。

    额驸敦多布何许人也,更是白纸一张。

    好在还有个宠妃姨母,海枫也在太后膝下承欢多年,分头行动,总算搞来了些情报。

    这人,简直优秀到妖孽。

    一征准噶尔从春天打到秋天,双方大大小小接触过二三十次。一开始,清军因为不熟悉地形,攻势开展地不太顺利,让噶尔丹占去了先机。

    后期转败为胜,据说都靠这位长孙台吉,绘制地图,献计献策,冲锋永远在第一线,甚至还会改良火器。

    怪不得康熙留二公主那么多年,就为配给他。

    能嫁给这样一个人,当然比嫁给好色鬼噶尔臧强。

    只要他不逼自己生孩子,海枫愿意牺牲点别的。

    她思考地太入神,结果被轿子落地的动静吓了一跳。

    婆家,这么快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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