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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第233章 、那些赫赫有名的传奇海盗们(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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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尼根开车自然不是直接开往林霍尔姆岛,那样太麻烦而且耗费的时间很长。手机端 m..

    他们要先去机场,然后乘坐飞机前往奥尔堡,再从奥尔堡进入林霍尔姆岛。

    奥尔堡是丹麦北部的一个非常古老的港口城市,始建于14世纪初。因为临近利姆海峡,所以近些年来奥尔堡慢慢成为了丹麦北部最重要的一个商业重城。整个奥尔堡人口十八万,人均收入在整个丹麦名列前茅,前些年有人做过相关调查,奥尔堡的人民幸福指数高居整个北欧前十。而前十,丹麦另一个榜城市是首都哥本哈根。

    当然,这并不是说丹麦其他城市的幸福指数不高了,实际都非常高,只不过奥尔堡和哥本哈根最为拔尖罢了。

    从哥本哈根直飞奥尔堡的航班每天都有两趟,小尼根昨天晚把机票订好了。

    为此,苏昀专门去银行换取了丹麦克朗。

    丹麦克朗是丹麦的主流货币,丹麦这个国家虽然是欧盟国,但是并没有大面积使用欧元。

    而且丹麦克朗还是非常坚挺的,与人民币的汇率几乎达到了1:1。

    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丹麦这个国家的经济水平是相当发达的。

    小尼根本来不想要苏昀的钱,他虽然是个没落小贵族,但所有的资产加起来还是有个好几百万丹麦克朗的,如果把那古堡以及古堡里面的那些藏品卖了的话,小尼根瞬间便会成为亿万富翁。

    毕竟这是尼根家族世世代代收藏下来的藏品,经济价值相当高。

    当然,那是他老祖宗留下来的,他肯定是不会卖的。

    银行里有个几百万丹麦克朗,也足够小尼根生活得滋润无了,毕竟他又不是混吃等死的富二代,他有自己的事业,每一年的收入和支出几乎趋于平衡。

    用小尼根的话来说,挣那么多钱干什么?钱这东西是用来享受生活的。

    苏昀深表赞同。不过他还是给了小尼根两万丹麦克朗,对于北欧的熟悉程度,不管是苏昀还是凤雪娲肯定都是远远不及小尼根的,一路订机票酒店等等可能很多时候都要靠小尼根,所以提前给了他两万丹麦克朗。不是他不想多给,实在是小尼根死活都不收了,苏昀只能作罢。

    丹麦国内的物价不高,从哥本哈根到奥尔堡的机票,也区区两百多丹麦克朗,非常便宜。

    当然,如果是外地游客的话,这个价格可不行了,但翻一番。

    人家自然要为本地人谋福利。

    这一点苏昀倒是挺羡慕人家的,不像国内,啥都向着外国友人。一旦发生纠纷什么的,最终的处理结果都会偏向于外国友人,美其名曰礼仪之邦。

    可能层有层的考虑,但在苏昀看来,如果一个国家不能首先保证自己国人的礼仪,只知道一味的去照顾外国人的想法,那是极其悲哀的一件事。

    老霍芬这些年的存款只有不到两万丹麦克朗,小尼根也要帮他买票来着,但老霍芬死活不肯。

    苏昀更加佩服这老爷子了。

    从哥本哈根到奥尔堡飞了40分钟左右,他们先是在奥尔堡订了酒店,然后再出发去林霍尔姆岛。

    林霍尔姆岛离奥尔堡很近,有直接通往岛的公路,可以选择坐大巴,也可以选择自驾,游艇汽车都可以。

    最终他们租下了一艘游艇。

    游艇在海乘风破浪,小尼根精通的技能不少,开游艇那是小菜一碟。

    苏昀迎风而立,放眼望去是一望无垠的大海,天空湛蓝如洗,有海鸥在海绵飞掠,偶尔还会从水抓起鱼类。

    置身在这样的天高海阔,心境都变得开阔起来,胸怀无限放大,仿佛可以容纳整个世界。

    快意!

    老霍芬带了单反,为苏昀和凤雪娲照了很多照片。

    不知道是不是同床的原因,反正后面的苏昀和凤雪娲少了不少隔阂,他们已经可以自然而然的牵手,虽然还没有更进一步拥抱,更没有彼此告白过,但都心照不宣。

    苏昀并没有刻意去拒绝什么,对于他来说,在他心情陷入低谷的时候,是凤雪娲走进了他的内心世界,并迅速带着他重新走出阴霾。

    既然要顺其自然,那不必刻意拒绝。

    很快,他们到了林霍尔姆岛。

    岛屿不小,但也不算大,他们岸之后将游艇交给小港口的岛工作人员。

    来到这传说的海盗圣地,苏昀和凤雪娲都是睁大了眼睛,他们都是第一次来这里。至于小尼根和老霍芬,他们不是第一次来了。

    小尼根不说了,老霍芬的生活态度非常豁达,攒了钱之后要么喝酒去要么到处旅行,前些年他还到过亚洲,去过香港与澳门。

    来到这座岛,最值得看的自然是近七百个海盗之墓了。

    其实说是墓,但实际非常简单,绝大部分甚至只是一块块石头。

    有岛的导游过来为他们介绍,但这是需要收费的,所以老霍芬摆摆手示意那位同行可以走了,因为他自己是导游,他对这林霍尔姆岛也是非常熟悉的。

    苏昀注意到有些墓是不一样的,既要大不少,也正规许多,不再是单一的石头堆在一起。

    老霍芬笑着解释,“那些大墓都是在历史留下赫赫威名的传海盗。”

    走到一座黑色的墓碑前,老霍芬侃侃而谈,“这是弗朗西斯.德雷克的墓,这一位被称之为海魔王,在海盗的地位堪称国王,他当初帮助英国打败了强大的西班牙,那一战可谓是改变了整个欧洲的历史走向。”

    海魔王弗朗西斯.德雷克的故事很长,他的海盗生涯无疑是成功的,但是关于他的一生,在其他后世海盗人心是褒贬不一的,因为这一位是正儿八经的接受过英国伊丽莎白女王的赞助而慢慢发展起来的海盗首领,换句话说,他有浓厚的官方背景,这在很多海盗眼里是不被承认的,在他们看来,海盗是海盗,与官方政府应该是兵与贼的关系,而不是合作。他们也知道贼不好听,但他们不在乎,因为大部分海盗,实际都是向往着自由与无拘无束的流浪人,他们又有不少人是正常社会混不下去的,所以他们大多与官方的关系很糟糕。

    走过海魔王的墓,又来到另一座墓前。

    这同样是一座大墓。

    威廉·丹皮尔。

    这又是一个传海盗。

    然而这一位起海魔王弗朗西斯.得雷克来说,更加广为人知。

    是他发现了澳大利亚大陆,并为《鲁宾逊漂流记》的创作提供了故事原型。所以哪怕他曾是一名海盗,但是人们铭记的却是他对科学事业作出的巨大贡献。做海盗做到这个份儿,本身也是传了。

    还有最后一座大墓。

    塞亨马缪尔·罗伯茨!

    这位被称之为黑色准男爵。

    他没有像海魔王那样帮助过某个国家打败过其他国家,改变了历史的走向。他也没有像是威廉.丹皮儿那样发现了什么新大陆。然而他对整个海盗团体的贡献是面两位无法拟的。、

    在他之前,人们对海盗的定义是这样的:残忍,无情,烧杀抢掠,奸淫嗜血,无恶不作。

    然而在他之后,海盗虽然依旧可怕,但却有了约束。

    是他制定了海盗戒律。所谓盗亦有道,他的贡献无法磨灭。

    他的海盗戒律,被后世不少海盗奉为圣经。

    老霍芬对这方面很有研究,将这位黑色准男爵定下的海盗戒律娓娓道来。

    一、对日常的一切事务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表决权。

    二、偷取同伙的财物的人要被遗弃在荒岛。

    三、严禁在船赌博

    四、晚8点准时熄灯。

    五、不许佩带不干净的武器,每个人都要时常擦洗自己的枪和刀械。

    六、不许携带儿童船,勾引妇女者死。

    七、临阵逃脱者死。

    八、严禁私斗,但可以在有公证人的情况下决斗,杀害的同伴的人要和死者绑在一起扔到海里去(皇家海军也有类似规定)。

    九、在战斗残废的人可以不干活留在船,并从“公共储蓄”里领800块西班牙银币。

    十、分战利品时,船长和舵手分双份,炮手、厨师、医生、水手长可分一又二分之一份,其它有职人员分一又四分之一份,普通水手每人得一分。

    说起这些的时候,老霍芬满脸的钦佩。

    这十诫被后世史学家们称之为‘原始的民主主义’。

    1722年十月,在王子岛附近,他的船遇到了英国皇家的巡逻船,双方交火过程,他不幸被流弹碎片击破了喉咙,此身死。传说他有一位杀人不眨眼的舵手属下,在他死后冒着枪林弹雨抱着他的尸体像个孩子般哭泣,由此也可见得这位传海盗的人格魅力。

    他被称之为史最后一位伟大的海盗船长。

    而在他死后,象征着30年黄金海盗时代也落下帷幕。

    “在他之后,再无真正的海盗。”

    这是老霍芬的感叹。

    ps:这一章内容有些多,本来有的东西不准备放来的,但是不放来又有些不流畅的感觉,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了解一部分海盗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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