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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探春:蕉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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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9章  探春:蕉下客

    “王爷,这是三丫头探春。”

    探春大方的盈盈一礼,道:“姐夫好。”

    其声犹如黄莺出谷,清脆响亮。

    水溶目光打量而去,其穿着粉红色底子大红牵牛花折枝刺绣交领长袄,白色百褶裙,刺绣的图案到颜色都与与旁人不同,疏朗飘逸中透着热烈洒脱。

    削肩细腰,鸭蛋脸面,光外表就盘靓条顺。

    其俊眼修眉间透露着一股子英气,给人的第一眼,就是雍容且大气的,同时身上还颇具文采斐然之气,见之忘俗。

    最引人注目的是探春那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使得本就精致的五官更加协调,玉容更显活力,且其又互相衬托,使得眼睛更加明亮有神,富带灵气,颇有相得益彰之妙。

    细细评价一番,探春正值豆蔻年华,如诗中所言:“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小姑娘已然初露峥嵘,其身上就有着干练的气质,略显稚嫩的玉容张扬着自信的美貌,与旁人与众不同,当真是一朵是小“玫瑰花”,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

    水溶轻轻颌首,正欲掏物件给探春,一旁的贾母笑着说道:“王爷,大丫头与家里姊妹感情深厚,故而想着待大丫头嫁进王府,让三丫头一同陪着去,省得孤单,王爷觉着如何?”

    陪嫁媵侍虽有此惯例,可是贾母还是提前言语一声,万一王爷不喜,反倒是弄巧成拙。

    水溶闻言神情一愣,让探春陪着元春一同进入王府,这不就是陪嫁媵侍?

    见众人神情无异,皆是心照不宣的,水溶当下也就明白过来,贾家的这些人都商议好了。

    怪道贾母隆重介绍探春,原是“彩头”。

    陪嫁媵侍,古往今来皆然有之,古代婚姻皆是父母之命,新郎和新娘之间大多数是没有谈过恋爱的,对于新娘而言,新郎都是陌生人,更何况还有新郎家的那些人呢!

    这时候,若是有陪嫁媵侍一起到婆家不至于全无依靠,光杆一个。

    而水溶身为皇室贵胄,其陪嫁媵侍之人断然不可能会是丫鬟,自然而然,这姊妹便是最好的人选。

    贾家四姝中,探春关系最近,乃是同父异母的亲姊妹,由她陪嫁媵侍便是对北静王府最大的尊重,合情合理。

    只是水溶明白,贾家让探春一同进王府,无非就是让元春这个王妃在北静王府站稳脚跟,这也是作为陪嫁媵侍之人的职责。

    大家族的一贯做法,不足为奇。

    水溶抬眸瞧着探春,见其微垂着双眸,玉颊染上绯红,心中不由的计较起来。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原著中探春的判词是背井离乡的远嫁海外,山高水长、水土不服、语言不通的困境且不说,其目的是为了赎回南安郡王,作为战败国去求和的,感觉像是个人质扣留到了远方。

    如此际遇,也是得不到夫家的善待,故而她也被归入太虚幻境的薄命司中。

    既然探春命运悲惨,水溶全当行善事将人收下,改变这位英媚的命运。

    这种善事,水溶是相当愿意做的,未来小姨子,懂的都懂,送上门的,不要白不要。

    而且水溶对于探春极具印象,除却其张扬的美貌,最为关键的就是大观园探春言其最喜芭蕉,别号“蕉下客”,清丽不俗的,很有意境,可见探春质朴清新的品性。

    如此人儿,岂能弃之。

    只是说起大观园,现今元春已然要成为北静郡王妃,那也就是说大观园将不复存在,倒是可惜了这清丽的别号。

    思及此处,水溶将金裸子收回,目光看着眼前的探春,清声道:“既如此,这见面礼我就不给三妹妹了。”

    众人闻言一愣,也不知王爷的用意,探春抿了抿唇,心中亦是忐忑,为何其他姊妹都有,偏落下她?

    眼见王爷神色谦和,并未见不悦之色,于是清声问道:“姐夫,这是为何?”

    水溶闻言嘴角微扬,打量着探春的目光略显戏谑,笑回道:“你与其他姊妹不同,我自然不能同等待你,这见面礼薄了些,送不出手去。”

    旁的姊妹都是小辈,可探春不同,这将来是枕边人,岂能小气了去。

    探春闻言恍然大悟,她与其他姊妹皆是王爷的小姨子,能有何不同?唯一不同之处自然是她要陪嫁进入王府,也就是说她日后是王爷的体己人。

    <div  class="contentadv">        饶是探春干练,闻得此言亦免不了玉颊滚烫起来,一双大眼顾盼神飞,带着英气的修眉露出小女儿姿态。

    屋内众女儿都是聪慧之人,自然也是听明白了,一个个掩嘴偷笑起来,尤其是那活泼的湘云,更是捂住肚皮,要不是场合不对,当真是要捧腹大笑。

    贾母满面红光,原以为是王爷不满意,没想到是有意待之,此番特殊对待,其意就是接受了探春陪嫁,也表现出来对其的厚爱。

    水溶瞧着探春,旋即问道:“三妹妹可有什么喜爱之物?”

    探春闻言垂眸颔首道:“姐夫所赠,我都喜欢。”

    水溶听后抿嘴一笑,瞧瞧探春这小嘴,真甜,不愧是最喜芭蕉之人,其味如竹笋一般清甜。

    送东西给女儿家,那肯定得投其所好,贾家四姝对应的是琴棋书画,探春自然喜欢书法一类。

    只是水溶虽然知晓,但也不好明言出来,毕竟他一个外男知晓闺阁女儿的喜好,难免让人多想了去,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于是水溶偏眸瞧向一旁的元春,清声道:“元春,你这做大姐姐的不说句话儿?”

    这时候,就需要未来主母出声了,况且这还是她的姊妹。

    元春在宫里浸营数年,所见所闻不同一般闺中女儿,她明白皇室贵胄身边姬妾环绕实属正常,故而对于探春陪嫁的事情并未有抵触,甚至于明白探春是其在王府的帮手。

    “王爷,三妹妹工善诗书,素日里喜欢临摹颜鲁公墨迹。”

    探春既然是她的帮手,元春对其的品性以及爱好自是有所了解。

    水溶闻言了然,原著中有描述探春居住之所,其书案左右挂着一副对联,乃是颜鲁公墨迹,其词云:“烟霞闲骨格,泉石野生涯。”,可见是喜爱颜鲁公之人。

    “正巧我书房内有一副颜鲁公《麻姑山仙坛记》的珍本,这样吧,待三妹妹随元春进了王府,便寻来给伱。”

    颜鲁公即是颜真卿,楷书四大家之一,其字刚正厚重,探春喜欢其字,所谓字如其人,亦是个克己守礼之人,倒也不差。

    探春闻言神色一震,灵动的双眸明亮起来,清声道:“《麻姑山仙坛记》,握拳透爪,字外出力中藏棱,笔笔带有隶意,鲁公诸碑,当此为一也。”

    兴奋过罢,探春回过神来,瞧着水溶饶有兴致的打量于她,俏丽的玉容仿若抹上胭脂一般,垂眸低声道:“这太贵重了。”

    作为喜爱书法之人,对于珍本岂会不想要,若不是如此,先前也不会失态,只是正如其所言,物品过于贵重,倒不好收了。

    水溶不以为意,对待女儿家,肯定要舍得,于是清声道:“再贵重也是俗物,我并不精通书法,闲置在书房难免明珠暗投,三妹妹既是工善诗书,正好用的上。”

    探春见王爷这般说,芳心欣喜,于是应了下来,那珍本她也舍不得。

    福身道了一句好,探春灵动的大眼睛如秋水般盈盈的望向水溶,先前二太太让她陪嫁媵侍,心中还有些忐忑,眼下王爷温文尔雅,谦逊随和,如此人儿,让其心中不觉甜蜜起来。

    水溶见状心下了然,不论古今,高富帅且又大方的,都是受女儿家欢喜的。

    眼下珍本只能等探春进府后才能给,不过今天的日子若是不给探春见面礼不太合适,细想一番,水溶解下腰间的佩玉,递了上去,道:“姐夫今儿个的见面礼还是少不得,这个三妹妹且收下。”

    探春闻言抿了抿唇,倒也没说什么,伸手接了过来,毕竟水溶言明了,这是作为姐夫的见面礼,不收颇有打大姐姐脸面之嫌。

    接过玉佩,触手微凉,其显然不是普通物件,毕竟是王爷佩戴的,能差到哪里去。

    贾母静静的看着眼前这一幕,心中是愈发的满意,王爷待探春厚爱,就证明陪嫁媵侍的决定没错。

    至于说担心什么,则完全没必要,毕竟都是贾家人,身份地位又摆在那里,逾越不过去。

    缩在角落里的赵姨娘双眸湛湛有神,那珍本她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是知道其肯定是贵重之物,眼下王爷又送玉佩,不消多想,贵人佩戴的岂能便宜了去,由此可见,自家女儿颇受王爷的喜爱。

    思及此处,赵姨娘在贾环耳边轻语几句,便将其推了出去。

    PS:最近事情比较多,更新会有推辞,各位读者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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