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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拉手,你是我最完美的试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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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此刻,木槿真是要疯了!

    “哈哈哈……”

    她赶忙干笑一声,“刚刚是个路人在逗你玩呢,我大概8分钟到家,后面有条狗在撵我,先不说了。”

    挂断电话,回头一记眼刀冷冷朝男人射去,恨不得刺穿面具,将他万箭穿心。

    就算这人真是她前世的老爸,这父亲不要也罢!

    等她先回家解释完,回头再找他慢慢算这笔账。

    “嘟嘟嘟嘟嘟…………”

    家里,林晔看着被挂断的手机,沉默良久,最后深深地叹了口气。

    ……

    月亮独上高楼,一道黑影划破月色,紧接着又是一道。

    如果附近有人抬头,就会看到月色下,两道黑影,正在高低不齐、纵横交错的楼顶间疾速穿梭,你追我赶。

    木槿斜了眼身后紧追不舍的纪雨淮,没有丝毫慌乱,早在动身前,她就已经想好如何甩掉对方了。

    目光微凝,视线骤然拉长。

    一公里外有个商业街,中间横穿着一条25米宽的马路,这个距离哪怕是觉醒者,在不借用工具的情况下是无法跨越的。

    而那里只有一个工具,就是一条挂着巨大海报横幅的绳索,先到先得。

    木槿纵身一跃,抓住绳索扯断固定的那头,在惯性下一路悬空荡到了对面楼顶。

    回过身,冲着止步于对面的男人,竖起一根手指贴向嘴唇,示意闭嘴,接着手指对着脖子做出划拉的动作,示意灭口。

    纪雨淮顶了顶牙床,笑了。

    ……

    挂断电话后的第七分钟,木槿回来了,刚推开大门,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林晔。

    走过去,开口没有一句废话,“你听我给你解释。”

    林晔:“……”

    她开始解释:“我晚上出门扔垃圾,垃圾不小心砸中了一条狗,那狗是条疯狗,一言不合就要咬我,我就跑,它就追,然后你的电话打来,我不好意思说我正在被狗撵,就骗你说我在家,路边有个夜跑的,我朝他身边靠想把疯狗往他身上引,那人不高兴就故意说那话报复我,后来我没办法,在小区里跑了1圈这才把狗甩掉,回来。”

    一口气说完,她眯了眯眼,弯腰凑近,“这个解释你信吗?”

    一片阴影罩来,少女带笑的凤眸里隐隐透着犀利,目光落在他的脸上,像是在寻找什么端倪。

    伪装是林晔最擅长的事,他将脸上的细微表情流露得天衣无缝,“信,你说什么我都信。”

    编得这么语句流畅,逻辑通顺,有因有果,若不是不信她这个人,他肯定会信这段话的。

    “那就好。”少女放松一笑,眼眸弯成一个迷人的弧度,犀利荡然无存。

    透着一股甜意的嗓音勾着语调,无意间撩拨了下男人的心弦,就连从帽子里翘出来的一缕呆毛,都让他心头莫名发痒。

    林晔瞧了瞧,突然很想伸手把那缕呆毛塞进她帽子里,然后……再摸摸她的脑袋。

    不过好在他是有理智的,知道面前这个笑得纯良无害的小白兔其实是个会咬人的母老虎。

    老虎的头可摸不得。

    视线移至她的右手,满手的干涸血迹,木槿回来时特意将面具、手套、棒头帽都给扔了。

    漂亮的桃花眼微微一敛,他抬眼问:“被狗咬了?”

    “哪能。”木槿大方地晃了晃满是血渍的手,“不是我的血,被撵时我想找工具反击,看前面垃圾桶里竖个东西,然后抓起就朝狗抡过去,后来发现粘了一手血,老头你说我摸到的会不会是某块被肢解的……组织?”

    这是试探。

    木槿知道眼前的男人是个极其聪明的人,照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会发现她在外面做的那些肮脏事。

    他现在连剁个手都不让,将来知道了一定会接受不了。

    所以不如从现在开始,一点一点把真相往他面前摆,让他渐渐习惯、慢慢接受。

    她可以容忍太阳去照耀每个人,但绝不允许太阳远离她,将她抛向黑暗。

    除非是太阳死了或是她不再需要阳光了,否则它都必须得照常在她的世界升起。

    若真有那天,她就买条铁链,把太阳牢牢地锁在自己身边,把太阳变成只属于自己的太阳。

    渐渐,她的眼底弥漫起了病态的兴奋。

    若是林晔知道她此时此刻所想的事,也不知道会不会害怕啊?

    于是木槿薄唇浅浅一勾,“老头你怕吗?”

    她属实想多了,要是林晔知道了她的想法,只怕会比她还病态还兴奋。

    不过林晔没有读心术,以为她在问垃圾箱组织的事,“不怕,我在大学时就见过各种泡在福尔马林的组织。”

    新鲜的也见过。

    还是自己现杀的,不过那都是5年前的事了。

    他起身从电视柜里拿出医药箱,拉过木槿那只手的衣袖,“我看看。”

    “不用,都说了不是我的血,我去洗个手就好了。”木槿把手抽回。

    林晔改握住了她的手,平日温和的语气带了点强势,“坐下,我帮你清理。”

    “哦。”木槿犹豫了几秒坐下。

    这是两人第一次坐得这么近,近到林晔发现她眉毛的尾端有颗很小很小的痣,看得他心口又是一阵犯痒,莫名想伸手去扣。

    这个想法再次出现,他开始觉得他是不是有什么病,怎么突然这么想对一个人动手动脚的。

    不过他现在确实在动手。

    他握着她的手,拿着医用脱脂棉给她擦拭起手上的污血,动作不经意间带着温柔和小心翼翼,仿佛是在擦拭一件价值连城的工艺品。

    伤口早已愈合,连疤痕都不见了,林晔对此一点也不惊讶,因为他早已知道她和他是一类人。

    是拥有着非人的力量、速度、自愈力、铜骨铁筋,太阳穴长着骨头的“怪物”。

    在木槿来林家的当晚,林晔就拿着她的头发进行了dna化验。

    原因在于,不怕水的新型魔形技术已经有了,只有极少数人知道,以防万一。

    结果很明显,dna对比一致。

    在这阴差阳错下林晔意外发现她的染色体与他一样,存在相同的异变,只不过她的排列组合比他的更稳定。

    林晔看向少女墨色的瞳孔,这说明她是个很健康的“怪物”。

    不像他,长着一双野兽般的绿眸,和怪物一样见不得阳光。

    林晔选择生物医药学专业一方面是为了治好自己的怕光症,另一方面是想利用自己的基因研究出一款药物,让所有人都变得强大。

    只是这项研究才刚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还没成功,所以他也不清楚眼前少女的能力是从何而来。

    不过……要是哪天他的实验成功了,那么……成功的试验品,就该如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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