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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老鹰嘴,腹背受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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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队长这个人,历来就不太合群,性格上有点孤僻,为人也极其的固执,钱队长眉头拧成了一堆,对讲机喊不通拿出电话打了过去。

    连接都不接。

    钱队长已经预感到要出事了,赶紧给刀哥打去个电话。

    “刀哥,你速度抓紧一点,老周这牛脾气又上来了,他要是先到了多半坏事,你先带着人赶过去,一定要把他拦住,可千万别让他乱来呀。”

    “我操这周扒皮,我这是给他脸了?”

    刀哥将对讲机往腰带上一插,反手拿出自己的小队对讲。

    “大熊,你速度快,把青狼和铁嘴带上,先到a点集合,看到这周扒皮别给我客气,把他给我捆起来再说。”

    大熊正在给野猪剥皮,猪肉可以不要,这野猪肚可是好东西,野猪胃部的消化能力极强,百毒不侵,连眼镜蛇毒都能扛得过去,久而久之里面能长出一种叫“疔”的瘤质增生物,是一种名贵中药材。

    上了年纪的老母猪,一副能卖到两三千块。

    要是红毛老母猪这种级别的猪肚,里面的疔肯定比苹果还大,甚至单幅就能卖出上万,甚至十万的高价。

    闻言,大熊有点不舍。

    “等我几分钟行么?我马上就掏出肚子来了,丢了可惜。”

    “别他妈等了,马上给我赶过去,小庄你也去。”

    大熊难舍的点头,将刀子上的血迹,在裤腿上擦了擦,提着标枪便朝着集合点狂奔而去。

    “周队长,谁呀?”

    “这人很搞心态么?”

    林灿还没见过他,可看到地图上他的行进方向,也表示很担心。

    “搞,他妈的就一个老顽固,一天到晚就是个疑心病,天天怀疑这个怀疑那个,心眼比女人还多,为人也贼他妈贪,你没看他对讲机都关了么?”

    钱队长火气上头,脏话都骂出来了。

    看着微信上的位置共享,他的速度还很快,距离集合点只有800多米了。

    “那你说,他会不会不管集体,自己摸进去?”林灿有点把不准的问。

    “放其他人,不会。”

    钱队长后槽牙都咬紧:“可他周扒皮就不好说了,哪里有钱挣少得了他呀?”

    “那就麻烦了。”

    林灿也是眉头紧皱。

    精通狩猎的人,多少都有些盲目自信。

    可林灿却不同,他很清楚这次狩猎的危险性,这头红毛老母猪非同凡响,经历了庞大族群智慧的洗礼,它会变得格外的聪明。

    这是年纪大,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就好比蜜蜂和蚂蚁一样,族群越大,分工就会越来越明确,首领的信息素就会越强,可以根据不同的环境,进化出独特的生存策略。

    “刀哥刚刚才追猎了一场,它却没跑多远,而是一头扎进了这个烂泥塘里边,证明什么?”

    林灿已经没有心思去关注直播间了。

    看了一眼黑夜笼罩下的丛山峻岭,笼罩上了一层不好的预感。

    “通常来说,野兽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遇到危险的时刻会前往最安全的地方躲避,一般来讲它会认为巢穴是最为安全的地方,可它们的巢穴已经被毁,证明它认为这个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这片地形,一定有对它们有利的地方。”

    司野人和钱队长听了都是一楞,司野人想起了什么,拿出手机进入了刀哥的直播间,镜头下红毛老母猪仍在泥塘里奋力翻滚。

    其余的野猪,也在卖力的拱树裹泥,将水潭搞得浪花翻涌。

    “我地娘……”

    司野人抬头起来一脸骇然的说道:“这哪是滚澡啊,这他娘的是在这里挂甲啊,恐怕是知道在劫难逃,打算跟咱们殊死一搏了。”

    钱队长也是神情一震。

    在彼此眼里都看到了骇然。

    这……摆明了一副拼命的架势啊!

    作为老猎人,他们心里都很清楚,野猪这玩意儿最怕就是受伤,伤得越重越凶,这段时间它不知道藏了多大的怨气,今天一口气死了二十多头猪崽子,它不疯狂才叫怪了。

    司野人感到痛心,不由想起了上一次的围猎场景。

    他的老八老九就是掉以轻心了,明明一头野猪都被拿下了,从半路冲出来几头成年野猪,把他两头拖狗给当场拱死,那还是半山坡上,要是进了这烂泥塘,恐怕一群狗都被它们全部拱死。

    “小林你说得很对,咱们确实大意了。”

    钱队长面色更加凝重,赶紧捏着对讲机通知其他人,三令五申一定要等大部队来了再进去。

    “走,咱们抓紧。”

    一群人,带着猎犬在山里尽力赶路。

    林灿走着走着,却不免暗自去想,这群老母猪明明知道巢穴被毁,却偏偏还要冒险返回笔架山,证明什么呢?

    这鹰嘴山里,还有更加强大的威胁!

    难道是,狼群?

    意识到这一点,林灿感觉肾上腺素狂飙。

    心里已有八九分的肯定。

    猪,一直被人冠以蠢笨的特点,其实恰恰相反。

    猪的智商是非常高的,它们是最聪明的动物之一,普遍有人类三到五岁小孩儿的智商,仅次于黑猩猩。

    猪的嗅觉比狗强,还拥有超强耐力和超强记忆力,尤其是野生族群的野猪,可以轻易的记住方圆几公里的任意地形,每天出去觅食都能准确的找到巢穴的路。

    猪,天性也不是懒惰。

    而是最勤奋的生物之一,它们每天只睡几个小时,其他的时间都在孜孜不倦的觅食,除了贪吃贪睡几乎没什么缺点。

    贪吃贪睡,换个角度讲也是为了生存。

    它们必须抓紧一切时间,把自己吃胖到一定的程度,尽快的长到两三百斤,才能避免天敌的威胁。

    对危险的警觉性,也是动物里名列前茅的。

    那么问题来了。

    二十多头的豺群,都不能迫使它们迁徙。

    那应该是多大规模的狼群,能把这一群野猪吓得往窝里跑?

    生命探测仪,林灿早就已经到手了,只是这东西太大了一些,足足有一个笔记本电脑那么大,他只是偷偷拿出来看过一次,没发现狼群的踪迹。

    他就在想,肯定还在深山里面。

    忽然……

    林灿又想起另外一个问题。

    连脚步都停住了。

    用手遮住额头,眺望前方的洼地。

    此时,风声渐息,雨点早停。

    头顶的乌云拨开,一轮毛月亮从巨口般的云嘴里挤了出来,在水汽的反射下,将下方的山脉映照得犹如白昼。

    林灿发现洼地的四周,有一处地势奇高,一块凸起的岩石超出了山棱线,像是一个弯钩的形状,就像一个老鹰的嘴壳一样,俯瞰着下方的烂泥塘。

    林灿产生了一种幻觉。

    虽然看不真切,他总感觉有两头狼在上方站着,箭一般的尾巴直立,瞳孔呈深绿色,威风凛凛。

    “好家伙,这群野猪该不是腹背受敌吧?”

    “不去想夺命狂奔,反而是一头扎进死地做困兽之斗,它们头上还有东西?”

    “老哥,你看那个地方。”

    林灿一手指着那块鹰嘴状的岩石:“这个位置,是不是你们说的老鹰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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