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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一点也不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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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一捕到蚱蜢后的第一天就和唐乐娘子达成了一项交易,自己用蚱蜢的身子喂唐乐家的鸡,唐乐娘子帮自己烤蚱蜢腿,还必须提供各种作料供自己蘸着吃。

    唐乐娘子品尝过丁一奉送的蚱蜢腿后,决定提高交易价码,一条腿另给十粒原豆。

    马上要到县城去的丁一正愁没有零花钱,有了这项交易后,田里的蚱蜢就迎来了灭顶之灾。但抓了六天之后,丁一逛遍万亩豆田,仍是收获寥寥,布袋里一共只有两只拳头大小的小蚂蚱。

    好不容易看到一只大的,还非常警惕,自己一靠近,就立即飞走,追了半天,二十文还是没有到手。眼见蚱蜢飞累了,停在一堆杂草中休息,丁一一个飞虎扑食,不想再给对方任何逃脱的机会。

    “小丁丁!”

    “别烦,忙着呢!”蚱蜢还是被叫声惊走了,丁一恼恨地回了一句,一阵猛追,眼前就要手到擒来的时候,那只蚱蜢忽然就从眼前消失了。

    “嗯,病是好了,人怎么还这么幼稚。”

    “谁啊?害老子少了二十文!”丁一仍有些不甘地扫视一下地在后,这才回过头来,看向身后捣乱的家伙。

    “是不是要这个?”只见一个蒙着纱巾的青年男子掌心里趴着一只蚱蜢,正是自己苦苦追赶的那只,奇怪的是,蚱蜢在奋力挣扎,就是无法挣脱平摊着的掌心,像是有什么磁力吸住了一般。

    “是你?紫菜?”丁一一阵惊喜。

    看到脸上条形码褪干净的丁一,紫菜似乎有些愣神,喃喃道:“一点也不丑啊——”

    “谁说紫菜丑了?”

    “喂,你怎么就一眼认出我了?”紫菜还是压低着嗓门学着男子的声音说话。

    “你那双眼睛这么漂亮,我当然一眼就认出来了。救命之恩还没好好谢呢,上次那个打火机实在是拿不出手,这样吧,我还有些东西,要不你随便去挑两样,算是还债行吗?”

    “我没觉得你欠债呀。本来救命就不该要东西的,我也没什么损失,是我贪心了。不过那个打火机我很喜欢,今天是特意带东西来补偿你的,顺便看看还能换点什么吗?你如果要钱也可以,我身边带了些银豆。”

    “谈钱多俗?东西在学院,要不你去看看,喜欢的尽管拿,到时愿意给点,随便多少都行。”丁一笑得快合不拢嘴了。一颗银豆的价值早就已经打听清楚了。

    那还是去修过仙的唐乐详细介绍的,乱七八糟讲了半天,丁一归纳为:修仙分两种,一种叫仙师,共九阶,以九为尊,越高阶越强,好像能以气驭物,开山裂石之类的;

    另一种叫炼师,可以说是专门为仙师服务的一种高级职业,炼师分三档,一阶到三阶,分别能够炼制瓷豆、银豆和玉豆,一千粒原豆可炼一粒瓷豆,一千粒瓷豆可炼一粒银豆,一千粒银豆又能提炼一粒玉豆。

    瓷豆、银豆和玉豆不仅是钱,还是仙师修炼的能量来源,虽然搞不清楚这种超级浓缩蛋白如何才能被人体吸收利用,但值钱却是不争的事实。

    一粒瓷豆也就是一贯钱,而一粒银豆的价值是一千贯,顶得上老曹半年的工资,丁一是看见老曹笑着捡起那颗从天上飞下来的银豆的。如果自己也有这么一笔钱,不仅可以还了学费,还能留点零花,都说手中有钱心不慌嘛。

    “我怎么看你俗不可耐啊?那就走吧,还在等什么?”

    丁一指了指紫菜手上的蚱蜢,道:“要不先吃点东西再去吧,顺路!”

    “这不是给鸡吃的吗?”一听到要吃蚱蜢,紫菜手一抖,那只挣扎中的蚱蜢立即飞了起来,只是力气消耗得差不多了,被丁一一个箭步,抓在手中。

    “走,吃下午茶去,我请客!”丁一不由分说,撒腿就往唐乐家跑。一直以为丁一在外面一个人背书的唐乐,怎么也没想到,那家伙天天到自己家开小灶。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女扮男装的女人,一人两条炭炙蚱蜢腿。紫菜一开始死活不要,见另两人吃得喷香,也就顺手接下了丁一塞过来的蚱蜢腿,说是回去再考虑一下。

    丁一收了唐乐娘子的二十文,准备带那个漂亮眼睛的女孩回自己房间,没想到紫菜姑娘像是接到了指令,说是要立即回县城。

    丁一说自己明天也会去县城,双方的交易地点就变成了榆林大客栈。丁一追出去问,客栈好不好找,可惜又没了紫菜仙子的身影,耳中倒是又接到了一句话:“客栈好找,是县城最奢华的那家……”

    唐乐娘子的心足够大,并不关心丁一带来的男子是谁,丁一说是帮自己捉蚱蜢的邻村小伙,也就毫不怀疑地信了。当然,那是紫菜关照丁一这么说的,开小差溜出来买玩具被人发现了,总是不太好。

    县城在漠东村东南十四里的地方,丁一穿着刘妈新做的一套灰色棉袍,感觉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大一号的新世界。背包太过显眼,丁一就将其包在了包裹里,扎在背后,和其他几个小子就没什么两样了。

    六人走得不慢,中午就到了县城。由于有个大篱笆圈在外面,县城的城墙只是很简陋的一圈夯土墙,连个城楼都没有,守门的卫兵不是坐着聊天,就是靠在大门边的墙上打瞌睡,基本上不检查过往的行人。

    丁一听曹钧说今晚会住在榆林大客栈,原本有点激动,曹夫子总算愿意破费一次,自己也能体验一把古代超五星的奢华。

    路上向经常去县城的朱欣打听了一下客栈都有些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没想朱欣说,没有与众不同,只有独一无二。

    丁一更加高兴,自己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去旅游了,少说也得有一百多万年,这次得好好放松放松。可惜朱欣的第二句话,让丁一的期望值从一百降到了一。

    朱欣背着曹钧偷偷说:县城只有一家客栈,老曹会把大家安置在大统铺,自己则回家抱娘子,那个大统铺比学院的柴房还要漏风。

    丁一还剩下的唯一期望值就是紫菜,住差点也就算了,到时把恩报了,再把钱赚了,也算不亏此行,到于县学考试,呵呵,小菜一碟。

    虽然对榆林大客栈失去了兴趣,但走了半天,丁一还是想先去客栈落落脚,休息一会,吃个自助餐,下午等那帮傻小子复习的时候,自己就去城里逛逛,顺便把生意给做了。

    丁一做梦也没想到,客栈没去成,倒是先去了牢房,那几个刚才还懒得出蛆的城门卫兵一见短发的丁一走来,不由分说就将其立即逮捕,理由是丁一没有户籍,可能是敌国奸细。

    儒雅斯文的曹夫子气得双脚直跳,一路尾随到县衙,击鼓鸣冤找到了恭候多时的县令皮若轩。

    不给丁一户籍,反而实行抓捕,皮若轩言之凿凿地给出了两条理由:其一,赵国最近虎视眈眈,很有可能派奸细渗透进来,所以不能轻易发户籍;其二,就算丁一是失忆无助的外乡人,那也应该入奴籍,由于无主,在榆林县发现,就应该属于榆林官府的财产,抓起来,只是为了教育其做一个奴隶的本分。

    官字两张口,任曹钧如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皮县令就是无动于衷,还下起了逐客令。

    曹钧没办法,只能提出买下丁一。没想到皮若轩爽快地答应了下来,说下午申时,东市正好有一场奴仆拍卖会,丁一到时会被拍卖,价高者得。

    曹钧提出要和自己的学生说几句话,皮县令也爽快地答应了。快走到牢房的时候,牢房内忽然起了喧哗。

    曹钧冲进去一看,却见大牢内有几人正在抢丁一的包袱,但一个个被丁一撂倒在地。曹钧略感欣慰,看来跟着唐乐,丁一真学到了点东西,这样杰出的学生,怎么能去当别人的奴隶?

    “在牢里还打架!这是反了不成!”狱卒提着铁链,打开牢门,正欲去锁住丁一。

    “住手!我明明看到是别人要抢他的东西!你们曹县令说了,他不是犯人,只是无主的奴隶而已,谁敢对他动粗,我一定会层层告上去的!”曹钧怒发冲冠,对着两名狱卒吼道。

    “把丁一带到枷笼里,待会就送东市拍卖。”县令也跟了进来,乡村的一名夫子虽然人微言轻,但在百姓中还是有很高威望的,万一挑动民情、层层上告,他一个小小县令也未必承担得起。

    “丁一,自己的东西看好了,我这就去筹钱把你买下来。”曹钧对着被推入牢笼的丁一大声叫道。

    “啥?我要被卖了?我特么现在是谁的人?”

    “你没户籍,被县衙抓来当奴隶了,别急,待会我就去买你,记住,你没有罪,如果再有人打你或抢你东西,你和我说,就算告到仙宗那里,我也要去告!”曹钧急道。

    “妈的,还讲不讲道理,有没有人权?老子又不是黄花大闺女,这都要抢?快放我去出!我要小便!我特么要去榆林大客栈……”丁一就像是只笼中雀,无论如何蹦跶、如何喊叫,别人都当他是个笑话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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