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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枯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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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金砂郡里各种各样妖兽到处都是,化成人型的妖族也是不少,反而平常的百姓并不多。 .这其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这里是混沌森林的边陲,经常会有强大的妖魔出现,有的妖魔甚至会去攻打各个府县,甚至郡城。这样的情况连修士都不知要死多少,更别说凡人百姓了。所以时间久了,凡人在这里的生存几率太小,自然而然的少了。

    而且奚云发现,这里随处都可以看到修为强大的军队,一般郡城的守城军队都是练气筑基境的修士,金丹境以的修士都是队长或者百夫长之类的。元婴境可以当参领过者偏将一类的官职。

    但是在金沙郡普通的士兵金丹境的都很少,全是元婴境的强者。不过这里也不怪,混沌森林里的妖兽都被影响了灵智,但是力量修为却十分强大,有时候会爆发兽潮来进攻郡城,修为弱的根本抵挡不住兽潮的冲击。久而久之留下来的都是精英强者。

    所以会有一些修士在一个境界卡住,达到瓶颈突破不了会选择来这里,可以在生死间感悟。但是一次兽潮下来能活过来的都是凤毛麟角,只有走投无路的修士才会选择这里,毕竟都是珍惜自己的生命的。

    “这里的强者真多!”奚云感慨道。

    褚樱霞道:“那是当然了,朝廷在金沙郡设立的兵部长年镇守着三位合体境大圆满的修士,低阶的合体境有二十多位。在蜀州除了大家族的都城实力这里强,再没有什么郡城能与这里媲美了。”

    “大家族的都城的实力如何啊?”奚云很好,想蜀州四大家族实力都是如何?

    “你在府城郡城见到的大家族其实与真正的大家族是根本不了的,拿四大家族为例,每一家都会有一位踏天境的老祖坐镇,合体境修士不知道有多少位,守城的参军统领都是分神境。”

    奚云咂舌,果然是大家族,强得难以想象。本来以为自己的修为已经很不错了,可以在九州占有一席之地了,可是与大家族相居然只是一个守城的参军统领。

    “咱们下一步要去哪?”奚云问褚樱霞。

    褚樱霞道:“这里附近有一座小城,是咱们要去的下一个地方,这里常年战争,外加又是混沌森林边缘,受到混沌气息的影响,导致传送大阵建造运转起来十分艰难。也没有传送到下面的府城的传送大阵了,咱们只能坐飞舟出发了!”

    奚云知道这里是这种情况,便问道:“嗯!那你有飞舟吗?还是租飞舟去?”

    “我这里有一个飞舟,速度也还可以,咱们出城再坐飞舟。”

    二人走出了金砂郡的城墙门口,只见城墙面到处都是一道道抓痕,层层叠叠。有些地方还有鲜血在城墙,不知过了多少年依旧留下城墙;奚云在想到底是怎样绝世强者的鲜血才能留到现在还没被岁月冲刷掉。

    看到这城墙便知道这座城所遭遇到的攻击,能够感受到当初的惨烈修罗场。

    奚云在看着城墙,而在城墙之下有一个老乞丐在墙根底下坐着,手一个酒葫芦,正在喝酒。奚云恍惚间又想起遇到哀宣的时候,那个时候哀宣也如同一个乞丐一般,浑身破烂不堪,手里也拿着一个酒葫芦。

    再看老乞丐脸脏兮兮油腻腻的,眼神充满了悲伤。看了奚云一眼一点也没在意。身边有一把剑,这剑如同一个枯树枝一般,表面龟裂,像是随时都有可能断掉。

    奚云见了这把破剑却是一愣,这时褚樱霞手出现了一个飞舟。飞舟立刻变大,是一个树叶型的小型飞舟,只有三丈长。

    “咱们走吧!”褚樱霞叫奚云过去。

    这时那个老乞丐看到飞舟,神色有些动容,道:“能否搭乘一段路程?”

    “这…”褚樱霞有些犹豫,虽然这人看起来只是一个乞丐,但是在金砂郡,不能小瞧每一个人,更何况这乞丐身所发出的若有若无的气息一看便是一位强大的修士。

    奚云问道:“请问您怎么称呼,要去哪里?”

    老乞丐道:“千里愁云断肠人,百年萧然化枯骨!”

    褚樱霞闻言惊讶道:“原来是枯骨剑客愁断肠大人!”

    奚云也知道愁断肠这个人,据说这个剑客性情古怪,没有人见到他笑过。但是一身剑法却极为精深,一直以来都在寻找杀害自己妻子的凶手。即便浑身衣服破烂不堪,甚至化成乞丐也不在乎。

    而那柄剑是百剑榜第三十六位的枯骨剑,这枯骨剑看起来像是一根枯树枝所做,但其实不然,而是是一根骨头所做。而且是古神兽巴蛇之骨炼制而成,具有巴蛇生前的一些能力,剑时可以吸收敌人法力和精气,若是大能者使用,一剑变能吸干一城人的性命,无论修士还是凡人百姓全部化为枯骨。所以这剑威力巨大,吸收完法力精气之后更是原本的几倍威力。所以有人得到了枯骨剑会为了提升枯骨剑的威力而残害无数的生命,但是愁断肠却没有这样做过。

    “小可奚云,见过愁前辈!”奚云恭敬道。愁断肠的剑法高超九州皆知,奚云也是久闻大名。

    愁断肠道:“老夫在这里待了有一段时间了,有些无聊,只是跟随你们随便找个地方可以了。”

    “既然如此,那前辈请吧!”奚云道。

    这时褚樱霞有些不愿意,但是也没办法了,瞪了一眼奚云,传信道:“愁断肠修为远超我们两个,剑法更是高明。若是他要杀咱们,咱们两个加一起也白给!”

    奚云也传信道:“我知道,但是不让他乘船的话,惹怒了他也是好不了,而且我感觉他不会对我们下手的,毕竟实力相差悬殊。而剑修都是有自己的道心的,不然也不会将剑法修炼的那么高深莫测。”

    褚樱霞闻言也不再多问了,三人乘坐飞舟飞向远方,眨眼间消失不见。

    在飞舟,愁断肠不停的喝酒,葫芦里的酒也喝没了,奚云见到拿出一壶酒,递给愁断肠。

    “我这酒虽然不如前辈的好,但也是顶级的美酒,前辈若是不嫌弃便可尝尝。”

    愁断肠也不搭话,接过酒壶喝了一口,道:“这酒我的酒好多了,我那酒只是寻常百姓酿造的浊酒。喝起来苦涩的很。”

    奚云道:“我这里还有几壶,前辈不嫌弃拿走吧!”

    愁断肠摇头道:“不用,我喝惯了浊酒,喝多了好酒反而觉得不适应。”

    奚云不再言语什么,忽然奚云神色一动,道:“有麻烦来了!”

    褚樱霞闻言疑惑道:“有什么麻烦?”

    奚云看向左侧道:“有一只强大的妖兽飞来,应该是冲着咱们来的!”

    “哦?我都没发现,你居然发现了,你这神识可真是逆天了啊!”褚樱霞好的看向奚云。

    “只是之前有过机遇,吃过能增强神识的灵物!”奚云敷衍道。

    这时褚樱霞也感受到了那妖兽的气息,道:“居然是一只分神后期的远古血蝠!”

    奚云道:“我来对付,你驾驶飞舟便好!”说着手出现了破邪剑。

    愁断肠见到奚云手的破邪剑,眼眸出现了一丝异样。

    褚樱霞道:“你行不行啊?那可是分神后期的妖兽,长期受到混沌气息的侵染,寻常的妖兽都要强大!”

    “我知道,没事,你驾驶飞舟便好!”奚云一笑,这时那远古血蝠已经能在肉眼看到了。

    远古血蝠是很古老的妖兽族群,力量速度都很强,但是防御相对来说弱了一些,但是强大的修为也弥补了缺点。远古血蝠除了腹部和双眼是血红色的,其他的地方都是黑灰色,双翼展开有十丈长。

    褚樱霞的飞舟还要大很多,奚云跳下飞舟,往远古血蝠飞去,手的破邪剑发出耀眼的光芒。

    二者相距已经不到五十里,奚云轻轻道:“空明斩!”

    手掐出剑诀,顿时破邪剑如同闪电一般飞了出去。飞剑攻击一般都是一剑击杀,不然会被强大的敌人拦截。奚云的战斗很少有同阶的修士,很多都是超出很多的修士,那样的话很容易被敌人夺走破邪剑。

    当然这不是真正的御剑之术,而真正的御剑之术乃是强大的神通。御剑之术即便相距千万里也能瞬息斩杀,威力之强更是毁天灭地。

    奚云现在只能说是控剑。而御剑不仅仅要求修士的修为高深,剑之大道更是要参悟到意之境第六层——剑意大成。而且对飞剑本身也有很高的要求,不但对飞剑的材料有要求,还有是一定是灵器才行。

    宝剑没有器灵那只能说是个武器,唯有有了灵才能叫灵器。

    愁断肠没想到奚云居然能有这么强的控剑之术,小小年纪不但修为很高,更是参悟出来了剑之大道。

    那远古血蝠没想到一个小小的人族,修为弱小的渣渣居然能发出这么强的招式,想要转身逃走已经来不及了,破邪剑瞬间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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