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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他的侧脸可真帅!阮小夕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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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群中,有人惋惜的说了句:“明浩生病了,好像还挺严重的,都爬不起来了!”

    “生病了?”

    阮小夕一愣,眼前浮现出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他经常光着膀子在河里摸鱼,就为了送给自己熬鱼汤。

    后来她去北城念书,小男孩就把鱼晒干,用盐腌起来,让阮小夕捎去学校吃。

    可她都留给爷爷,一口都舍不得吃。

    那个善良可爱的孩子,生的什么病?

    农村的医疗条件很差,普通的感冒发烧都会很麻烦,这也是阮小夕学医的原因之一。

    “爷爷,老公,你们先回家,我去看看明浩!”

    “好,你快去快回!”

    凌天扶着爷爷,跟着众人往家走去。

    他们修建房子的时候,顺手也把路修好了,干净平坦,不再坑坑洼洼的。

    没走多远,一片小树林出现在眼前,在绿树掩映中,是一座三层的米色别墅。

    看上去清新别致,极具乡村风情,散落在苍翠树木的掩映之中;置身其中,便远离了所有的都市尘嚣,宁静幽远,令人心安。

    “这是?”

    “爷爷,没错,这就是新房子!”

    别说老人愣了,就连凌一东和张慧也出乎意料,没想到盖的是别墅!

    那两间泥草房,总共加起来都不到40平,如此狭小的位置,这样倒充分利用了。

    他们边说边走进来,结果一进门,就忍不住惊赞,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个小花园!

    鲜花绿植,小溪潺潺,走到石头铺就的小路尽头,马俊推开房门,干净明亮的厨房,崭新齐全的厨具,尽显眼前。

    无论是做菜还是吃菜,都让人心情愉悦。

    顺着旋转楼梯向上,是采光很好的两室一厅,再向上,就是三层,一间书房,一间客卧,还有一个小露台,小露台上放着一架白色的秋千。

    别墅的面积不大,但设计非常合理,装修的也很雅致大方。

    “爷爷,您还满意吧?”

    “满意,满意,谢谢孩子们!”

    爷爷由衷的说道,“真想不到,我一把年纪还能享受这么好的生活!”

    参观完了,凌一东和张慧开始整理带回来的一个大箱子,是之前泥草房里的东西。

    “老爸老妈,你们陪爷爷,我跟俊子去做饭!”

    “好唻!给俊小子做点好吃的,多亏了他!”

    “嘿嘿!”

    马俊傻笑着,跟凌天下楼来到厨房,一边做菜,一边聊天。

    “俊子,我发现你身体素质强了很多,那天恶狼出现的时候,你竟然跑的挺快!”

    “嗯呢,锻炼,日日夜夜的跟铁锤锻炼啊,能不强吗?”

    “额,我觉得你在开车,但没有证据!”

    这时,一个小孩跑进来:“小夕姐姐的本子掉了!”

    应该是老爸搬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掉的。

    凌天接过本子,拿了一些吃的递给小孩,他欢天喜地的走了。

    一个很旧的硬皮本,纸页都泛黄了,但是非常眼熟。

    他忽然想起来,这是阮小夕的日记本,前世火化遗物的时候,那几页娟秀的文字浮现眼前,上面还有自己的名字!

    他当时去拿,却晚了一步,只抢到几个飞灰的字句:凌天,我喜欢你······

    !!!

    他知道偷看日记是不对的,可,忍不住啊!

    前世参加完阮小夕的追悼会之后,他就一直纳闷,阮小夕为什么会喜欢自己?

    那个心思全在游戏上,眼神都不丢给她,甚至还附和同学们嘲笑她的自己,有什么值得她喜欢的?

    马俊凑过来:“什么东东?”

    凌天心跳加速,抬脚走出厨房:“你做菜,我出去一下!”

    马俊:“天哥,你依然无情无义!”

    凌天来不及回答,来到院子里的旋转楼梯处,这里有一张藤椅。

    “x年x月x日星期一晴”

    今天,我成了一名高中生,离开家乡来到陌生的城市,我很想念爷爷。同学们说话的声调都很奇怪,我听不懂,同桌更奇怪,一直在打哈欠,眼里也布满了红血丝,好像几天几夜没睡觉了······

    “x年x月x日星期三多云”

    今天,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凌天。他将书挡在前面,人却睡着了,老师喊他回答问题都没听到,我想喊醒他,可是不敢······

    “x年x月x日星期五晴”

    我的同桌真的很奇怪,他总是在睡觉,永远睡不醒的样子,好像觉主······

    凌天无语极了,难道自己就靠传说中的觉主魅力,征服了小女生?

    这也太离谱了!

    他帅气的侧脸上渗出汗珠,前世的自己是这幅吊样,那她为什么会喜欢?

    刷刷刷!

    凌天快速的翻动,一目十行的浏览。

    忽然,一行字迹闯入了他的眼帘:“今天,他终于不睡觉了,右手支头,似乎在发呆。他的侧脸可真帅,眼眸如星,唇红齿白······”

    凌天眼神一跳,难道小丫头也是颜值控,因为长得帅而喜欢自己?

    当然,绝大多数的人都逃不过外表的魔咒,好看的男生总是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比如当初那个班花。

    就算阮小夕如此,也无可厚非,不过接下来的话却让他傻眼了:“······不过,帅能当饭吃吗,一天到晚的不学习,简直就是混子。”

    !!!

    凌天全身都在冒汗,小丫头对自己的印象越来越糟糕,根本不像喜欢啊!

    他更加着急且迅速的翻看,依然是娟秀的字体,工工整整的:

    “x年x月x日星期五晴”

    “坏蛋凌天,跟同学们取笑我,衣服是垃圾桶里捡来的,玉米饼给猪都不吃······,他应该很讨厌我吧,真巧,我也讨厌他!”

    “x年x月x日星期一有风”

    “······睡得迷迷糊糊的他,忽然转头,我赶紧整理头发,可不想被他嘲笑,衣服破头发还凌乱。却原来,他是看太阳转到哪里了,什么时候放学。哼,讨厌他!”

    凌天的心越来越凉,完了,还以为小丫头早就爱上他,甚至爱的不可自拔呢。

    不过,这也正常,前世的自己也确实没什么值得她爱的。

    可追悼会上,自己抢出来的字句,又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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