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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猎到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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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兔锅被几人吃得干干净净。

    过了一个小时,林小森背着小书包出门了,几个大人才去剥玉米。

    剥完玉米,吃完饭,送洛音回了宿舍,陆承斯就往山上走。

    此时六点多,天还没有黑,他打算在山上守几个小时,待到八九点再回来。

    来到山上,一路仔细观察,发现了许多动物脚印,蹲下身看了看,这脚印似乎是矮鹿的脚印。

    他不由地呼吸急促了些,脚步更快了。

    来到陷阱旁,只见里面有一只百十来斤的矮鹿在不停地哼叫挣扎。

    陆承斯心中一喜,鹿可比野猪值钱多了,也不知道这能不能卖出一两百的价格?

    他慢慢走到陷阱旁,正打算将鹿弄上来,忽然听见了什么声音。

    他一双蓝眸颤了颤,艰难地咽了咽口水,紧紧握着手里的镰刀,才慢慢转身。

    转过身去,看清身后虎视眈眈地盯着他的两条豺狗,他呼吸都渐渐重了些。

    两条豺狗……豺狗向来是群居动物,还很凶狠。

    他曾听说村子里有个小孩儿就是被豺狗拖进山里吃了的。

    山里能猎到小型动物,但之所以没那么多人进山,就是因为大家都害怕这玩意儿。

    陆承斯只是偶尔胆子大,或者实在是家里太久没见荤腥,他才会进山,这次就是胆子大,抱着不会那么倒霉的心态布置陷阱的。

    毕竟如今豺狗已经少了很多了。

    十年前,豺狗还会在村边见到,可是这几年基本只有深山才有。

    陆承斯就从来没有遇见过,只是没想到,竟然真有遇上的一天。

    感觉自己呼吸都有些发抖,他抿了抿唇,努力迫使自己镇定下来。

    可是满脑子却都是自己被豺狗分尸的恐怖场景。

    除了被豺狗咬死的想象,他心里还有浓浓的不甘,他好不容易有属于自己的家人。

    他才有了对象,他的对象那么好,他都没能和她多在一起一段时间,没能好好抱抱她,也没能好好亲亲她,如果真在豺狗嘴里丧了命,那他这辈子实在太不值了。

    捏着镰刀,他深吸了一口气,面对着两头豺狗,和它们僵持着。

    两只豺狗目光凶狠地看着他,陆承斯眯着眼睛,精神极为专注。

    忽然,电光火石之间,其中一头豺狗忽然猛地向他扑了过来。

    双手颤了一下,他紧紧握着镰刀手柄,在豺狗扑过来的一瞬,握着镰刀猛地砍过去。

    只见豺狗脖子上被砍出了一条深深的血口。

    它躺在地上在哀嚎,而这时,另一头豺狗也扑了过来。

    然而镰刀却在砍向第一头的时候,掉到了地上。

    陆承斯来不及捡,就被后来的这头豺狗扑倒在地。

    他双手紧紧握着豺狗的脖颈,豺狗力量很惊人,虽然没有多大,可是挣扎的力道却不小。

    陆承斯不敢松手,即使双手已经开始发软了,他也不敢有丝毫松懈。

    他满脸涨红,额头和太阳穴青筋鼓起,实在坚持不住了,费力地想要把手里恐怖的畜牲甩出去。

    可是又不敢轻易动作。

    一直坚持了过快十分钟,在他觉得自己双手已经麻木,觉得自己要完蛋时,豺狗挣扎的力气忽然开始变小了。

    陆承斯重重地喘了几口气,此时,天已经彻底暗了,他已经看不太清眼前的豺狗是个什么状态。

    他猜想估计是开始窒息了,他也更加不敢松手了。

    此刻,就是看谁坚持的时间长了。

    可是偏偏坚持都做不到,受了伤的那头豺狗竟然慢慢爬了起来。

    听见声响,陆承斯侧头看了看,只见黑影正在慢慢向他移动。

    陆承斯紧紧咬了咬牙,双臂不知从哪里生出了力气,在他自己还没反应过来时,手里七八十斤的豺狗已经被他甩向了那头慢慢移动的豺狗。

    刚甩出去,他就快速翻了个身,将掉落的镰刀再度握在手中。

    拿到镰刀也不敢耽搁,迅速跑向两头豺狗,一刀一刀砍下去。

    砍了十来分钟,确保它们已经死透了,陆承斯才停了下来。

    “呼……呼……”

    他粗沉的喘息声在寂静的山林间回响,呆呆地看着眼前黑乎乎的两团,迟来的劫后余生的感觉将他席卷。

    刚才对付这两个家伙已经用了他太多力气,此刻他只想躺下来。

    可是他不知道这两头豺狗是不是还有同伴,万一一会儿来了更多的豺狗,那他是再也没力气跟它们斗了。

    用镰刀撑着地,挣扎着爬起来。

    跌跌撞撞地来到陷阱边,再也不敢耽误,快速将鹿弄出来,用身上带着的绳子捆了捆,就扛着下了山。

    刚才没发现,一路上扛着鹿,他才感受到背颈相连的地方有些刺痛感,不知是不是刮到了什么树枝。

    矮鹿有些肥硕,他已经确定至少有个一百来斤。

    终于扛着矮鹿下了山,他也不敢将鹿留在家里。

    这么个大家伙要是被发现了,可是要上交的。

    他能不能给他对象买自行车可就靠这头鹿了,绝对不能被人发现。

    因此就算再累,再没力气,他还是将鹿放在背篓里背着,悄悄摸摸往城里赶。

    也不知道背上的伤口是不是有点深,路上背着鹿,陆承斯都疼得不停蹙着眉。

    在接近十点时,他终于背着矮鹿进了黑市。

    “砰”地一声将背篓放下,他把背篓里捆着的鹿抱了出来。

    等着人买的空挡,他才擦了擦汗,一屁股坐在鹿旁边,终于可以舒舒服服地喘口气儿了。

    抬手摸了摸肩背,感觉有些湿润粘稠,他一愣,把手放在眼前看了看,手上沾了些血。

    叹了口气,他也没在意,当务之急是把鹿给卖了。

    这么一只大家伙,黑市里大部分的人都忍不住盯着看。

    可是没人能吃下它,毕竟鹿这个东西比猪肉贵多了,这可是好东西!

    见迟迟没人问,陆承斯有些着急了,不会卖不出去吧?

    陆承斯一来,李闻就发现他了,原本他还有些开心,开心可以买到好吃的卤肉,谁知竟然没有卖卤肉。

    他顿时觉得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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