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褚闻言,上前一步,就要出声应战,却被曹操及时止住。
曹操哪敢让许褚去挑战吕布。
在阻止了想要出战的许褚后,曹操又大声回道:“今日天色已晚,隔壁远来辛苦,还是先回营休息吃饭,休息好了,择日再战,亦不为晚。”
王麻子暗自后悔。
失策了啊!
刚才应该先叫只阿猫阿狗……或者黑白无常中的一人来挑战,等许褚出城之后,再把吕布换上去。
吕布名头太响,很少有人愿意与吕布单挑的。就算是许褚这种二愣子憨憨想战,其主公曹操也不会让他战。
纵现演义和史书记载,自虎牢关之后,就少有吕布斩杀大将的记录,原因就是因为敌军大将都不肯与他单挑。纵然是战场相逢,对方的大将也不会恋战,而且,对方大将的亲兵也会拼死保护其主人。
看来,今天的单挑表演是看不成了。
王邻有些不甘心,眼巴巴地看着曹操道:“本王不累不饿,还不想吃饭。要不……还是先看他们打一架,再回去吃饭?”
曹操看到王麻子吃鳖的样子,心情大好,语带戏谑地说道:“隔壁不累不饿,孤倒是累了饿了,就此别过,择日再战。”
“喂喂,你别走啊,本麻子还没说完……”
曹操没有理睬王麻子,径自掉头离去,回营吃饭。
留下王麻子独自立在风中,有些凌乱。那举起右手想要挽留的样子,一如那同学会后,送别……失而复得、得而复失的心爱的初恋。
欲摆不能,藕断丝连……
……
曹操下得城楼之后,迎面见满宠匆匆而来,便开口问道:“伯宁何是如此匆忙?”
满宠向曹操行了一礼,脸带喜色道:“大王,雒阳文丑将军处,已有消息传来。”
说罢,将一封信笺呈送到曹操之前。
曹操看完信笺,大喜道:“天助吾也,此番必要王麻子好看。”
随后,曹操收起信笺,对左右道:“咱们要拖一拖时间,在这里拖着王麻子的主力大军,雒阳方面才能更好地行事。”
众人闻言,尽皆应诺,且面有喜色。
……
回营之后,王麻子也没有马上发动进攻,而是让人赶制详细的沙盘,然后与贾诩、戏志才、陈宫等人在沙盘上进行战术推演。
这一战,并不好打。
通过刚才的观察,官渡要塞修得很是高大坚实,非同一般。其正面最高处,加上城碟大约有十五米高,顶宽在大约在五十到六十米之间。
就算是盘桓在山脊之上的关墙,也高达十二米以上,宽达三十米左右。城头布满了床弩,
因城头相当宽大,连投石车也被曹军搬上了城头。
而且,曹军的投石车也换成了连环投石车,床弩也并不比王麻子的差。
经过了这么多年,这些技术含量都不高的武器,早就被天下诸侯都学会了。这其中除了间谍偷师,还包括了战争中的缴获。
有了样品,要复制并不是什么难事。
王麻子与军师和手下大将们在一起研究了很久,也没找到好的突破方法。几乎,所有的攻城方法都推演遍了。
蚁附强攻伤亡太大,何况是如此高大的城墙?
非迫不得已不可为之!
用无当飞军夜袭?
不成,这不同于白马城!
白马城是四方城,兵力散于四面,不易聚集。而且当时韩浩刚在城外被吕布打败,才回城没多久,审配建议所有士卒上城的命令还没有得到实施。
而官渡城墙之上,守军众多,晚上除了密布火把,还每隔二十丈便点起一个大火堆。
火光洞明,城头之上亮如白昼,想用无当飞军那些“猴儿”们登城,和送菜没啥两样。
那么,穴攻呢?
也不成!
并不是曹操会对穴攻有所防范,而是曹操根本就不用防范穴攻。
因为,这是济水之边,挖下去几米,地道就会渗水。
渗水的地道,也不是没有办法掘进,可以在地道挖条水道,将水引入比较低洼的洞外某地。
地湿容易塌方的事,也可以解决,那就是采用全木桩支架结构,徐徐推进。
但是如此折腾,又怎么瞒得过曹军?
官渡的背后就是济水,引济水过来灌你的地道,统统淹死。
……
所有的方法都不行,最后就只有用土山推进了。
这也是一个非常笨的办法,当土山推进在对方的投石车和床弩的射程之内时,再想往前推进,就得死很多人。
这一招,原本的历史上,袁绍是用过的。结果是被曹操用投石车投掷巨石,砸死了很多人,又投掷火油罐,烧死了很多人。
袁绍打了将近一年,死了很多人,土山也推进不到城墙边,最后只好放弃。
但是,比较其它方法,这也算是唯一有希望的方法了。所以,最后,王麻子还是决定用土山推进的办法试一试。
贾诩心狠,对王麻子道:“这次温侯抓了不少俘虏,可驱之以垒土山!”
“不妥,孤要善待俘虏。”王麻子道。
“不杀即是善待。”贾诩道:“若是死于曹军的攻击,与大王何关?”
这话……似乎说得过去。
不过,王麻子依旧坚持道:“吾不杀彼,彼因吾而死,不仁也。”
贾诩急了:“大王这是妇人之仁,非盖世悍匪所为……呃,微臣说错了,微臣的意思是,争霸天下,仁义道德都如同一堆臭狗屎……”
王麻子没有说话,蹲在身边的金毛一休,先站了起来,狗眼中已有些怒意。
“神犬恕罪,神犬恕罪!”
贾诩吓得赶紧打拱作揖。
王麻子笑了笑,让熊二将金毛带了下去休息。
通常,王麻子打仗出征是不带金毛的,这次是熊二坚持,而且十几万人的军营,也不用担心金毛受到伤害,才让熊二把金毛带过来的。
而如今的一休,已经穿越过来十五年了,加上穿越前的三年,已经是十八岁了。
十八岁的姑娘正当年,从八岁到八十岁的男人都喜欢。
但是,十八岁的公狗,却应该是老公狗了。
不过,让人奇怪的是,一休依旧身强体壮,精神抖擞,似乎一点都不显老,所有的母狗母狼都喜欢。
真是怪事!
……
待熊二带走一休之后,王麻子才又转头看向陈宫,问道:“公台觉得,这个送死……呃,不对,应该是堆土山,堆土山这样光荣的事,应该让谁去做?”
“自然是辽州的……胡人仆从军!”
陈宫一点都不傻,闻弦歌而知雅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