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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再造一个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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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出生之日起,便是秦国的长公子。

    从小锦衣玉食习惯了,什么人都见过。对君父忠心耿耿的蒙氏兄弟,一生无败纪的大将军李信,利欲熏心的李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赵高,迷恋权力的权相冯去疾。

    可是即便他们再强又有什么用,我始终知道,在我君父眼中,他一生真正钦佩的只有三个人,一是秦国文信侯吕不韦,二是法家集大成者公子韩非,三就是东方奚。

    与其说君父是钦佩东方奚,不如说君父是把东方奚当做他的知音。

    因为君父曾对我说过,他是可以给大秦帝国注入魂魄的人。

    这一年,我才五岁,刚好开始记事。

    而他也是在这一年来到了咸阳城。

    命运是如此的有趣,以至于我从一开始就认识了这个男人。

    昌平君府,七进之院,中院里,一群穿着粉色、红色衣服的贵妇们随意地在席子上坐着。

    而为首的人,头发为长冠束起,耳边垂着大秦珠,眼睛明亮动人,额前鬓发被梳理的一丝不苟,没有一丝垂下来。

    反观其他女子,头发都是随意的披着。

    其他女子都是围着她坐着,形貌各异,但是头发都可以垂在胸前。

    这为首正襟危坐的女子,正是秦国王后芈姓熊氏,出自楚国王室。昔日的楚国公主,如今的秦国王后。

    除了这些身份之外,她还是秦国昌平君的外甥女。

    而秦国的昌平君,秦昭襄王的外孙,当今秦王的表叔。

    这门婚事,本就是亲上加亲。

    乃至于当昔日的楚国夫人生下长公子扶苏,华阳太后和昌平君立刻就向秦王请诏,以封她为王后。

    她端坐在院子里,身后陪着他的是昌平君的夫人以及跟随自己从楚国过来的滕妾。

    双目含着秋水一般,十分温柔地看向前方。

    昌平君正教着他的小侄孙玩木剑。

    他胡须冉长,相貌端正,眼神明亮,此时正穿着木屐,上衣下裳,双膝前靠着一个小孩子。

    这个小孩子,正是秦国的长公子扶苏。

    此时的他手里握着一把木剑。

    熊启非常谨慎小心的教导他挥动木剑,唯恐这小子一不小心转身就把他给刺一下。

    毕竟,扶苏之前就干过这样的事情。

    别看扶苏小小年纪,但是做事很认真,跟着熊启学的有模有样的。

    “嘿!”

    “哈!”

    双手握剑,左面劈一下,右面砍一剑。

    堂中正是欢闹的时候,一名仆从却匆匆进了来。

    “启奏君侯,门外来了一个人,自称是巴郡云阳的小吏,名唤东方奚。他来求见君侯。”

    昌平君还没丢开扶苏的手呢,听到东方奚这个名字,一脸不悦。

    “区区边邑小吏,也敢来求见我?胆子也太大了,以为我昌平府是什么人都可以进的吗?”

    这个时候,王后却主动道,“东方奚,听名字,是个士人,又是秦吏,或许是有什么事情要求见君侯呢。”

    王后一贯温柔,耐心良善。

    她是觉得能见就见,反正也没什么损失。

    公子扶苏正练得起劲呢,看到长者要忙,非常懂事的道,“叔公快去忙吧,我自己练就可以。”

    扶苏才五岁,吃的比寻常家的小孩要宽两倍,又白又胖。

    熊启自然被逗乐了。

    “你说了这话,那我更加不能见他了。你出宫一趟可不容易,今儿个我要看着你把这套剑法练会。”

    “那好。”

    扶苏笑笑,眼睛成了弯月。

    “且慢。”这个时候,静坐在旁边自斟自饮的一个黑衣男子却道,“东方奚,我怎么记得听过此人的名字。”

    熊启看了一眼,那是他的胞弟熊由——昌安君。

    为了和未来的太子必须打好关系,所以他才过来。

    “你听说过他?”

    “去年年末,云阳巴郡黄金大案,廷尉冯去疾回来之后,就在朝堂上表奏过此事。说此案是被云阳县当地一个十八岁的年轻秩吏在一天之内所破。王上欣闻,亲自下诏要他来咸阳学室学吏。”

    熊启收起了自己的木剑,他来到了昌安君跟前坐下,“既然是大王赏识的人,那又何必来找我呢?”

    熊由起身,引着熊启去了廊道里。

    “这我自然不知道,不过既然是来找兄长,兄长好歹见一见。一日之内破黄金大案的人,可不是小才。不仅如此,他还写了一首诗,《归心》。大王回宫之后,曾命宫人和音律制曲。”

    熊由捋着胡须,“数年前,李斯入秦,投入文信侯府上做门客,他取得了文信侯的信任后,当上了大王政的近侍。李斯利用经常接近秦王的机会,给秦王上了《论统一书》,劝说大王抓紧“万世之一时”的良机,实现“天下一统”。大王欣然接受了李斯的建议,先任命他为长史,后又拜为客卿,命其制定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策略和部署。”

    “虽然他是吕不韦的人,可是因为写的一手好文章,赢得陛下的注意,或许他并不是个例呢。”

    熊启陷入沉思,“李斯才能广博,绝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再者说,他的野心可不比冯去疾的小。也只有这样拼命向上爬的庶人,我咸阳城才有一条路给他走。东方奚,听名字便觉得个乡野之地来的跳梁小丑。”

    “纵是小丑,若能博得大王心喜,也可封个客卿。如今兄长正需要在朝中安插人手啊。”

    “可你不是说,他是来学室学吏的吗?”

    “那不正好,他既然有心想要依傍兄长,兄长何不给他这个机会。再者,嫪毐已经被除,下一个不就是那位,兄长正需要在朝中根植势力啊。何不也再造一个李斯出来呢?”

    “我知道了。”

    昌平君说着,便又回去坐了。

    “王后,微臣要去见一个客人,还请王后在此稍待片刻。”

    “相国越来越忙了。”

    ……

    东方奚在门口等了半个时辰,终于见到了昌平君。

    一上来便鹰视自己,还好东方奚曾经见过几次大场面,否则这眼神盯过来,寻常人早就驾驭不住。

    在秦朝,你会相信有神的存在的。

    因为这就是个贫富差距被拉到最大的年代。

    贵族和庶民的生活有着云泥之别。

    在这种环境下的贵族,其对待天地人的态度自然和寻常庶民是迥然有别的。

    贵族看待庶民,好似高高在上的天神俯视地上的匍匐劳动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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