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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中年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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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你怎么样了?好点了没?”沈思宸满头大汗的跑了过来,上下打量沈思源。

    看到沈思宸眼里那掩饰不住的担心和关心,沈思源不由的心中一暖。

    随即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脸色微变。

    沈思源沉吟片刻,换了个说法:“江知青,时候不早了,你和陈知青回去的时候,注意安全。”

    咦,说好了“一事不烦二主”,你还有事要麻烦我的呢?

    怎么你弟弟一来,你就不找我办事了?

    江瑾言心里诧异,但他个性内敛,沈思源没有多说,他便不会多问。

    于是,江瑾言默然几秒,带着困惑以及一丝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与陈煜成结伴离开了。

    不相干的人前脚刚走,沈思源后脚就问沈思宸:“怎么就只有你一个人,小姨呢?她不是很关心我的病情,怎么没和你一起过来?”

    沈思源的语气有几分不善,沈思宸听在耳里,误以为沈思源因为秦淑兰没来探望自己,在生她的气。

    沈思宸连忙替秦淑兰辩解:“你和江知青坐车走了之后,小姨就领着我去了村口的马路上,想要找辆车,搭车去找你。我们俩等了好久好久,好不容易等到一辆将会途经县城的骡车,正准备上车,这个时候,有人在后面叫住了小姨。具体情况我不清楚,感觉像是有什么事,小姨一看到那人,就匆匆忙忙的跟着那人走了。所以说,小姨她不是故意不来看你的,她是被什么事耽搁了,想来却来不了。”

    听了沈思宸的这番话,沈思源心里涌起一种怪异的感觉——秦淑兰的行为很反常,不对劲,很不对劲。

    根据沈思源从江瑾言那里蹭来的剧情显示,秦淑兰重生之后,一改昔日的冷漠后妈作风,变的贤良淑德,对继子继女关怀备至,体贴入微。

    这很正常,因为秦淑兰的人设是“伟大母亲”,她的主线任务就是精心抚养继子继女,为他们遮风挡雨,保驾护航,护送他们踏上青云路。

    可问题是,这个时候,秦淑兰的继子苏文斌已经惹下大祸,秦淑兰本该想方设法平事救儿子——关于秦淑兰的救人方案,书中没有详写,所以沈思源不清楚细节,但她能根据目前的线索推断出一个轮廓:先把原主弄下水,再把原主弄聋了,接着就以给原主治病为筹码,逼原主的弟弟代人受过——可秦淑兰办事办到一半,想法还没全都付诸行动,就中途跟别人走了,这是在搞哪样?

    沈思源想了想,一连串的发问:“带走小姨的那人是男是女?多大年纪?你认识么?”

    “那人是男的,他大概是四十来岁的样子。”顿了顿,沈思宸继续道,“我不认识他,但我觉得他有些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但到底是在哪儿,我一时间想不起来。”

    “哦,中年男人啊……”沈思源缓缓点头,若有所思。

    沈思宸见状,好奇的问道:“姐,你打听这个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对付秦淑兰呗!

    秦淑兰表面上对他们姐弟关怀备至,背地里却把他们姐弟往死里算计。

    要想躲过这一劫,就必须摸清秦淑兰的底细,然后根据情况,做出应对。

    然而,秦淑兰算计他们姐弟不假,但沈思源没有证据。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沈思源告诉沈思宸此事,他会相信么?

    退一步讲,就算沈思宸无条件相信沈思源,沈思源说什么,他信什么,但他知晓此事后,会不会弊大于利?

    比如说,沈思宸心里藏不住事,往后他和秦淑兰打交道,不小心说漏嘴,那岂不是打草惊蛇了。

    直觉告诉沈思源,沈思宸值得信赖,但这并不意味着沈思宸嘴严。

    沈思源对沈思宸不太了解,准确的说,是原主对沈思宸不太了解——

    原主从初中就开始寄宿在离家很远的学校里,平日里难得回家,与沈思宸接触有限。

    前些日子,原主高中毕业,正式搬回家来,有机会接触到沈思宸,奈何她被迫放弃上大学的机会,心情抑郁,不愿与人多做接触。

    因此,沈思宸嘴严不严,原主不太清楚,沈思源自然就更不清楚了。

    沈思源权衡利弊之后,决定暂时不把此事告诉沈思宸。

    “没什么,我只是有些好奇而已。”沈思源随口的搪塞过去,然后转移话题,“对了,阿宸,你还没吃晚饭吧?这里有两个包子,你赶紧拿去吃吧。”

    沈思源说完,指了指床头柜。

    之前陈煜成跑去给黄晓莹买晚饭,不仅仅是鸡汤,生怕她光喝汤吃不饱,还给她买了两个肉包。

    后来黄晓莹跑路了,鸡汤和肉包就便宜了沈思源。

    只是,沈思源毕竟是个女孩子,吃完小馄饨,再喝鸡汤,她就饱了。

    那两个肉包,她实在是吃不下,就打算留着当今晚的夜宵或明早的早饭,放在了床头柜上。

    沈思宸看了眼床头柜,赶紧收回目光,低头说:“我不饿。”

    “饿”字话音没落,他的肚子就“咕”的叫了一声,仿佛是在抗议。

    沈思宸整张脸都涨红了,结结巴巴道:“不是,我,我真的……”

    沈思源没多说什么,直接把那两个肉包塞到了沈思宸手里:“吃吧。”

    沈思宸有心拒绝,可这当口,他那不省心的肚子又开始咕咕乱叫。

    没奈何,他只好收下那两个肉包,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这个年代,农村家家户户的劳动力都得要挣工分。

    正常情况下,一个全劳力——体力强、轻重体力劳动都能从事的人,出工一天,能挣十个工分。

    一个工分值多少钱,一般而言,取决于所在生产大队收入的多少。

    南江省自古以来就是鱼米之乡,绝大部分地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收成自然不错,工分自然也比较值钱,少则三分钱,多则五分钱,乃至于更高。

    然而,凡事都有例外,沈家所在的前进大队就是例外。

    前进大队位于贫瘠的山区,收入少得可怜,连带着队里的工分也不值钱。

    人民公社已经成立十几年了,这十几年来,除了某一年大丰收,前进大队超水平发挥,一个工分的价值达到了两分八厘,剩下来的年头,一个工分基本上都在两分钱左右浮动。

    也就是说,在前进大队,一个壮劳力拼死拼活干上一天,也就挣个两毛钱,仅此而已。

    国营饭店的肉包,一个要一毛钱,这就相当于要了一个壮劳力半天的工资。

    更何况,买肉包不仅要花钱,还要给粮票,一个要二两粮票。

    这种情况下,沈家是不可能买肉包吃的——退一万步讲,就算买,也不可能给寄人篱下的沈思宸吃。

    沈思宸印象中,只有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他才有幸吃过几回肉包,但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吃着久违的肉包,沈思宸觉得美味的同时,突然有些伤感。

    给他买肉包的那个人,如今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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