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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0章 吃羊肉,喝羊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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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归端起酒杯,放得比大叔稍微低一点,两人碰了一下。

    这个小细节让大家纷纷点头。

    食神大人是一个体面人啊!

    在我们的酒文化里面,一般来说杯子放得比别人低表示尊敬。

    或者在别人帮忙倒酒的时候,用两根手指敲击一下桌子表示感谢。

    叶归轻轻喝了一口,顿时一股辛辣感顺着嗓子通过食道进入胃中。

    这一瞬间,叶归感觉自己的体内似乎出现了一个小火炉。

    这个小火炉让他的体温蹭一下子就升上来了。

    严寒瞬间被驱散得干干净净。

    “霍,好辣的酒啊,我一直以为东吴地区酿造的酒比较温和,会比较绵密的!”

    叶归惊讶道:“毕竟那三种蓝系列就是代表!”

    大叔也喝了一口气,满口酒气说道:“那是你们年轻人喜欢的口感,等你们到了我这个年纪之后,就会知道绵密的口感只是入口的时候比较舒服,但是酒的后劲不够,那再怎么好的口感都没有用!”

    这倒也是,人生和酒又有什么区别呢。

    最开始的时候喝白开水,那是因为我们才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和一张白纸一样。

    后来开始喝碳酸饮料,因为青春就是充满了激情,稍微动一下就是活力四射的代名词。

    到了工作,开始喝起啤酒。

    啤酒用小麦酿造,不会给人太大的压力,那个时候的我们也体会不到很大的压力。

    一直到后来成家立业,有了自己的人生。

    这个时候才明白其实还是白酒好,一杯白酒下肚,可以唤醒被生活打磨得失去激情的灵魂。

    也能让人回味起来过去青春岁月的风华正茂。

    或许这才是人生啊!

    叶归呵呵一笑,毕竟他的年纪还不够,所以不够了解白酒对于中年男人的意义。

    就好像钓鱼和盘串一样。

    相比较于喝酒,叶归的兴趣更在羊肉上。

    大名鼎鼎的藏书羊肉已经在电磁炉的加热下开始沸腾。

    从羊肉之间的缝隙开始翻滚的羊汤是奶白色的,朝着空气不停地吐着泡泡。

    这些泡泡里面满是羊肉的香味以及淡淡的葱香味。

    “好棒的香味啊,制作藏书羊肉不需要太高超的技巧,只需要首先焯水,然后和香料一起炒一下子,再加入滚烫的开水!”

    羊肉就会逐渐将开水变成羊汤。

    “藏书镇的羊肉肉质细腻,没有羊肉的膻味!”

    叶归说着,已经夹起来了一块连皮带肥的羊肉。

    这块羊肉又大又肥,放在叶归的口中刚刚好。

    将羊肉一口吃下去,入口即烂的羊肉充满了汁水,而且血水什么的早就被清理干净,吃进去的口感非常棒。

    羊油的部分就好像吃蟹膏一样,滑腻腻的非常舒服。

    皮也充满了嚼劲和弹性,吃起来的口感qq的,非常棒。

    “好吃啊,不愧是大名鼎鼎的藏书羊肉,简直太好吃了!”

    “肥瘦相间的羊肉看似一个整体,可是被筷子轻轻一夹就肥瘦分开,瘦肉化作一根根肉丝,肥肉则是一个整体!”

    “肥肉的油将瘦肉包裹,增加了香味!”

    “不过肥肉里面除了油,还有很多丰富的汁水,这应该是在浸泡的时候用了盐水吧,三克盐和一百克水的比例混合,让羊肉浸泡二十分钟!”

    “这样子即可以消除羊肉的膻味,也可以让羊肉变得更加多汁,综合来说是一份非常经典的羊肉火锅啊!”

    叶归吃的高兴,再次拿起酒杯:“大叔,我敬您一杯!”

    大叔被叶归夸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哪里,我就是随便做做,还是羊肉的品质好!”

    两人这次喝了一大口白酒,刚刚吃了羊肉之后的嗓子有些灼热的口感,再加上辛辣白酒的刺激让稍微有些发烫的口腔变得充满刺激。

    这时候要赶紧吃一大口羊肉才行!

    好在叶归已经放了好几筷子羊肉在碗里面等着放凉。

    这个时候吃下去就没有那么烫了,而且羊肉的味道足够压住白酒的味道。

    大口羊肉,大口羊汤,再来上一杯白酒。

    外面凛冽而呼啸的寒风想要进入屋内,但是屋内早就建立起来了强悍的防御网,将所有的寒风阻挡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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