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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平淡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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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去秋来,夏末冬初,七载时光缓缓流淌,经过一番打磨和铺陈,孟家已经成为平川城西有名的地主和药材商,孟平江和孟洵也成为远近闻名的孟老爷,他们在城西的买了一套四进的大宅院,由于多年来受了木家很多恩惠,便将他们一家三口也接进府内生活。

    原本木铁匠是不同意的,毕竟自己的宝贝女儿对孟平江的心思他很清楚,女儿虽没有挑明这层窗户纸,但这样平白跟着终究不是个办法。旁人的闲言碎语自己可以不在乎,但女儿呢?她已经二十五岁了,她娘这个年纪木灵都会满地跑了。更无奈的是,自己几次三番跟孟平江提了女儿婚事他都会巧妙的将话题岔开,他也不明白,这孟平江到底是根本就不喜欢自己的女儿,还是有什么担忧和包袱才不能娶。索性,这么多年,纵使上门提亲的人将门槛踏破,他也从未跟其他女人有过任何接触。

    春日时节,天朗气清,蔚蓝的天空如一块染布一般,挂着几块流动的白云,鸟儿自由自在的飞翔着,偶尔闲语吱叫,反倒平添情趣。

    孟同袍一如往昔的在院子里跟着孟洵习武,七年的时光,他已经出落成俊俏的少年,乌黑色的发丝用墨色玉冠高高竖起,冷峻的眉眼中带着固有的冷清,高挺的鼻梁下一副粉红色薄唇,唇边还有一处仔细看才能发现的黑痣。潇洒的身姿,执着长剑,柔风吹过,飘起的是一年四季从未变过的黑色衣衫。

    “同袍近日的剑法精益了不少,有乃父之风。”

    扎着漂亮的马步,孟洵利落的收回锋利的佩剑,柔韧的腰身向后一弯,修长的手指挑起石桌上的丝帕,娴熟的擦了擦额间的细汗。

    “不过呢,你这招偷龙换凤可着实不咋地,完全没有你爹当年的韵味,倒有点儿像猴子偷桃。不是我说你,你那胳膊能不能再高一点儿?今早没吃饭还是累着了啊。”

    孟洵的毒舌虽近几年已有所收敛,但同袍听了还是忍不住的想要撇嘴,他想,或许当年人家叫他孟阎王不是因为他行军打仗多厉害,而是因为说话嘴太黑,丝毫不给别人留有余地。话到嘴边留半分,对他而言更是不肯能。

    “你怎么不说话?”

    “对了,我教你医术的事,可记得不能跟任何说?”

    孟洵见他仍旧不语,便拽起桌上的另一条毛巾,也不顾同袍的反抗,扣住他的肩膀,将他的脸狠狠的抹了一遍。

    “舅舅!”

    “你出汗了,若是着凉了岂不是又要麻烦你木姨,同裳那一个街边小霸王就够她头疼的了,再添了偶尔撒疯的同泽,我真担心她会因此折寿。”摇摇头,孟洵咂咂嘴,“也不知道你江叔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积了什么德,竟然有个女的对他这么好。”

    “你羡慕?”同袍斜着眼,声音清冷,“你也可以找一个,你不是一直叨叨要趁早为孟家开枝散叶吗?”

    “别,你小子可别公报私仇。”孟洵咂咂嘴,连忙摆手,“有你江叔自己就够我烦的了,再添个女的,我就死的快咯!”

    “哥!舅舅!”

    提早下了学堂的孟同泽兴冲冲的奔进院子,他已经是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了,身材高挑却偏瘦,个子只比兄长矮半个头,面上时时挂着笑容的他,一个箭步冲到兄长的背上,笑嘻嘻的对舅舅扬了扬下巴。

    “同泽给舅舅问安。”

    与兄长酷爱黑色不同,同泽不论何时都要穿着一身白衣,就连靴子也必须是银色或者纯白的。但他又活泼好动,十分淘气,有时候看不住,上书掏鸟、下河打滚,无所不做,一天要换几套衣衫,孟平江经常抱怨,若不是家里挣了钱都养不起他这个猴崽子。

    “哟,咱们的二少爷回来了。下来下来,你还当自己四岁呢?快十二了,可是不小了!”孟洵想将他从同袍的背上捉下来,但周旋半晌,始终没有得手,“猴崽子,再不听话我断了你的口粮。”

    “你敢?舅舅你再欺负我,我就去告诉江叔,让他絮叨你!”

    一提到孟平江,原本气势汹汹的孟洵立马乖乖闭上了嘴,修长的手指指着同泽,嘴唇抿在一起努着,终是认输的没有再言语。

    “臭小子,算你的杀手锏有效!”

    同泽见状,笑嘻嘻的从兄长背上跳下来,拉着他一路小跑回到自己的房间,还作势仔细打量一番有没有人尾随,逗的同袍嘴角上扬,露出宠溺的笑容。

    “什么事,这么神秘。”

    “这种事,当然要神秘,哥,你看这是什么?”

    同泽神秘兮兮的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白色瓷瓶,笑着晃了晃,嘴角是掩不住的笑意。

    “是什么?”

    家门败落后,同袍一门心思都铺在学业和武学上,闻鸡起舞、挑灯夜读,从不在意这些旁门左道,加上他本就性子冷漠,所以不免有些木讷。见他如此,同泽不免觉得有些扫兴,故意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哥,你整日不是读书就是习武,怕是都成呆瓜了。这是什么?这可是平川城著名的雪梅春,要一钱银子一壶呢,许尧那个家伙就是个奸商,我跟他这么好的关系都不肯便宜。”同泽挑着眉,献宝一般的递给他,“哥尝一口呗?”

    “我若喝了你喝什么?”

    同袍摇摇头,宠爱的摸摸他的头,在他看来,世间除了生死,再无大事。弟弟年少,多多接触新鲜事物、体会人间百态,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你喝吧,别让江叔和舅舅发现。”

    “哥你真是扫兴,我让你喝,自然是……”他嬉皮笑脸,鬼精的从包里又掏出一瓶,“自然是还有一瓶啦!”

    孟同袍笑了笑,他知道年少饮酒不合规矩,但想着同泽好奇心重若是执意不许如此,他事后也会偷偷摸摸去做,届时更加危险,还不如让他当着自己的面胡作非为,这样还能有人帮他把持着一个度,不至于太出格。但见他的样子,应该不是第一次饮酒了,便叹了口气,不着痕迹的摇了摇头。

    打开暗黄色的牛皮纸和亮蓝色的穗子,浅酌一口,感受着酒香的醇厚,入喉微辣,他蹙起眉头,抬首间,同泽的酒已经见底了,眼下正仰着头,张着大嘴,喝下最后一口。

    “哥,你喝的也太慢了。”

    “是你喝的太快,牛饮不好,容易醉。”同袍将酒瓶重新封好,挂在腰间,“时候不早了,同裳那丫头,也不知道去哪儿了,到现在也不回来。”

    “她今天下学堂比我早多了,还没回来?”

    同泽吊儿郎当的斜倚在侧塌上,翘着二郎腿,晃了晃空酒瓶,打了哈气,眯着一只眼睛,瞄准了远处的篓子,随手一扔便扔了进去。

    “不过要我说,哥你也别担心,毕竟她那街边小霸王的名号也不是白得的。这条街,有谁不认识她孟大小姐的?”

    提起这个妹妹,同袍就觉得头疼,她从小爱哭长大了却比同年纪的男孩子还顽皮,不论摔打还是受伤了,一个眼泪疙瘩都不掉,孟洵总是打趣说她六岁前已经将这辈子的眼泪都淌完了。

    “哥,我刚才在街上又看到征兵的告示了,你说江叔这次还会带着咱俩躲到乱葬岗吗?之前为了你,可是躲了三次。”

    同泽随意的捻着兄长佩剑的红色穗子,那是母亲生前的佩剑尘华,通身银白色,剑柄处镶嵌着一颗有市无价的红宝石。

    “哥,按理说咱们是正经的宗室、是武将世家,但江叔却不许咱们参军,可是不参军咱们怎么给爹娘报仇?依我说江叔就是个死心眼,咱们该去参军,给爹娘报仇才是!”

    “同泽你误会了,江叔并不是死心眼,是不想咱们步爹和娘的后尘。”同袍蹙着眉,脑海中是父母嘴角渗血,周身冰冷的尸体,还有平江城满目的素缟,淡淡道,“我曾不止一次的想,若是爹娘从未征战,做了个闲散偏室,或许就不会死。又或者,秦国的王上不那么昏庸胆小,平江城也不会被围困至那般田地。”

    “舅舅说,平定四方、护佑百姓是爹和娘的夙愿,这一切都怪那个该死的秦王,自己不中用,还坑杀宗室忠良,我以跟这种人有血脉关系而感到可耻。”同泽冷哼一声,激昂道,“反正我日后一定要去参军的,不仅参军,还要像爹一样做个大将军、大元帅,我一定要拉秦王下马,还百姓一个太平盛世。”

    “你有如此宏图,哥为你感到自豪。”同袍握紧了尘华,对弟弟笑了笑,“好,日后哥帮你!”

    “那说好了,以后咱们兄弟俩一定要撸起袖子好好干一场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咱们要建功立业,绝对不给爹和娘丢人!”

    “嗯,说好了!”

    相视一笑,兄弟二人看着彼此眼中的自己,郑重的点了点头,紧握的拳,碰撞在一起,以无声代替着无尽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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