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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乱葬岗求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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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葬岗虽然位于秦、魏两国交界,但因为是埋无名无氏、瘟疫、动乱等死人的地方,大家都觉得晦气,所以基本不会有人来,对于逃难的人来说,是个相对安全的歇脚之地。

    岗外局势复杂,孟平江决定带着同袍和同泽暂时生活在这里,虽然清苦,但起码不会死。刚开始的几日,同泽仍旧会忍不住哭闹,吵着回将军府,但慢慢的,也就接受了现实,选择安静、选择将过去的事忘记。

    渐渐的,日子平静下来,白天孟平江出去打猎,功夫一般的他,几乎每天都能带点儿什么回来,但最多的是死乌鸦,有时候只有一只麻雀,若是能带回来一只野兔就算是过年了。而同袍是负责带着同泽去捡柴火和野果子,刚开始同泽因为害怕墓碑,趴在他的背上不肯下来,但时间久了,便不再害怕,在其中又蹦又跳的穿梭,如此下来,日子也算安稳。

    三个月之后,天气渐渐凉了,孟平江琢磨着可以等再过几天风声松一些就带着两个孩子逃到魏国去,同袍的课业不能再断下去了。重要的是,谁也不会想到,秦长玉的遗孤会在敌国隐姓埋名。

    “江叔,你看这是我找到的果子,你尝尝,可甜了。”

    同泽蹦蹦哒哒的来到孟平讲身边,笑嘻嘻的兜着衣襟,献宝一样递过一个红透了的桃子。

    “后山有个桃树,哥哥说是野生的,没有主人,可以取,不算偷哦。”

    他摸了摸同泽的头,笑着对同袍点了点头,就在这时,突然传来一阵婴孩的哭泣声,孟平江本能的以为是敌人的诈计,快速将两个孩子护在身后。同袍虽然没有亲自上过战场,但也知道眼下情况随时有生命危险,也小心翼翼的将弟弟护在身后,抽出了怀中的匕首。

    三人紧张的大气都不敢喘,孟平江从未带兵打过仗,百姓叫他秦将军不过因为他是秦长玉的近侍,大家决定由他带着两位少爷走只是因为自己不那么显眼,但如今独自带着两位少爷,他每天都提心吊胆,恨不得稍有风吹草动都草木皆兵。

    等了很久,没有再听到任何进攻或突袭的声响,孟平江示意两个孩子呆好别出声,他便自己悄悄的推开了门,左右打量,只见远远一个墓碑前放着一个竹篮,他跑过去拎起一看,竟然是个婴儿。

    天色渐渐暗了下去,木屋里燃起了篝火,三个人盯着这个哭闹不止的女婴,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很清楚,如果扔回去她一定会死,若是带在身边,又没有什么可以给她吃的,孟平江连自己能不能养活这两个少爷都没把握,更别提一个脐带还在的婴儿了。

    “江叔,她的爹和娘,不要她了,是吗?”同泽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她的脸,好奇道,“她长的可真老啊,红呼呼的脸上都是褶子。”

    “我也不知道咋回事,我又没成亲,也没见过几个小孩儿,可能小孩子生下来都这样。”

    耸了耸肩,孟平江撇着嘴,一脸的苦瓜相。他盯着这个中音十足的女娃娃,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只能不断的叹气。

    “哎呀我的天,可愁死我了,人家都捡金捡银的,我却捡了个孩子回来,还是个没断奶的。”

    孟同袍见他愁闷的样子,嘴角扯出一抹笑,原来也有江叔搞不定的事。他看了一眼窝在自己怀里的弟弟,想着他生下来的时候干净漂亮,全家欣喜,满府庆贺,可是这个女婴的家里人却选择将她丢在这荒山野岭的乱葬岗,应该是铁了心不想要吧。

    “哥,我生下来也这么丑吗?”

    同泽嫌弃的咂咂嘴,有些不安的抠着指甲里的泥巴,他是个爱干净的孩子,如今却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你生下来很好看。”

    同泽一听,眉开眼笑的窜到兄长怀里。同袍将弟弟抱到腿上坐好,拉起女婴的手,只见她闭着眼睛,紧紧抓着自己的手指便朝嘴里塞。他吓坏了,但又害怕伤了她,便没有反抗。这时,孟平江才意识到,这孩子是饿哭的。他连忙将从魏国买来的米倒入铁锅中,不断的搅拌着。

    “江叔,你会把她送走吗?”

    同袍的手指被唑的有些疼,但看着女婴因此而安静下来,又觉得奇妙。他与弟弟对视一眼,空出的手宠溺的揉了揉他的小脑袋。

    重重的叹了口气,孟平江的肩膀无力的下垂,可怜巴巴的转过头来,对着兄弟二人和这个来路不明的女婴哭笑不得。

    “同袍,你知道请神容易送神难吗?”他认命的叹了口气,“这八成是哪家重男轻女给扔出来的,等着她的爹娘回心转意来寻是不可能的,而且乱葬岗喘气儿的活人只有咱们仨,咱们不养,还能任由她死吗?”

    “如此甚好,我和同泽也是这个意思。”孟同袍笑了笑,“既然这样,我给她取个名字吧。”

    “一个女孩子,随便叫个什么灵啊凤的我看就挺好。”孟平江没读过太多书,肚子里的墨水有限,思索半晌,笑道,“就叫孟灵吧。”

    “不妥,这个名字虽然清新但不脱俗,我和同泽都是同字辈,名字取自《无衣》,以后就叫她同裳吧。”

    “好呀好呀,以后我就有一个妹妹咯!”

    同泽欢喜着自己终于可以不是家中最小的一个了,同袍正是因为知道弟弟喜欢才擅自做决定将孩子留下来,虽然他也知道依照现在的处境,带个女婴在身边不是个明智的选择,但或许也正因为她的到来,更能掩盖自己与弟弟的身份。

    孟平江见两位少爷都高兴,便只能默默的接受,其实他心里明白,如果将女婴放置不管,自己的心里也会过不去的,好歹那也是一条鲜活的人命。

    米粥成糊,孟平江舀出一碗,却不知道该如何喂给她,同袍见两人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想着刚刚同裳吮吸自己的手指,便吹凉了米糊,一下一下的沾在手指上喂给她。

    因为有了食物,但每次又只能吃到一点,同裳开始发脾气,哭嚎声更甚刚刚,吮吸同袍的手指也更大力,有几次同袍都觉得自己的手指要被这个连牙都没有的女娃娃咬断了。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同裳终于吃饱了,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同袍看着自己已经发白的手指,再看看睡梦中还带着笑容的同裳,心中流过一阵暖流,他突然感慨母爱的伟大,也因此开始想念母亲。

    天色越来越暗,哄着同泽睡熟后,同袍披上衣服坐到篝火旁,脑海中满是母亲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母亲出身名门望族,却不是嫡出的大家闺秀,她有胆略、有见识、是个画本都杜撰不出的奇女子,她爱笑,又喜欢依在芳华阁的桂花树下舞剑,她是那么美的女子,世间怕是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了。

    正在削箭的孟平江正准备要他去睡觉,话到嘴边,却看出他的落寞,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只是舀出一碗热水递给他。

    “江叔,你说人为什么会死?”

    这是同袍为数不多的主动开口,孟平江仔细的想了想这个问题,将箭削好后放入布袋里,才淡淡道:

    “或许,是因为生。”

    同袍捧着粗陶碗,看着孟平江被篝火映的通红的脸,忽然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到了这个二十出头的男人的不易,明明自己和同泽与他没有半分血缘关系,但他却放弃了富足的生活,带着自己和弟弟浪迹天涯,虽然他仍旧每日以笑脸示人,但自己看得出如今的笑容中深藏着担当和悲戚。

    “江叔,谢谢你。”

    “为啥谢?”孟平江憨厚的笑了笑,继续削着树枝,“因为同裳?”

    “不是,就是谢谢你。”

    浅抿一口热水,同袍的视线落在布袋中简易的长箭,脑海中闪过舅舅一弓五箭的飒爽英姿,想起舅舅,他得嘴角不由得上扬。

    “想到什么了?”

    “在想就想舅舅。”

    同袍没有掩饰,他知道舅舅与江叔交好,平江城被围困的时候,若舅舅也在,说不定爹和娘都不会死,城里也不会是后来的样子。到底是造物弄人,还是有人刻意为之,他不知道。

    “哦。也不知道西南城之战他怎么样了。”

    谈起孟洵,孟平江的笑容有些暗淡,自己一直不敢想,西南城的战事始终没有消息传回来,难不成他已经战死沙场了?若是,他现在是不是已经和老爷、夫人相聚了?若不是,他又在哪里呢?秦勇昌会放过他吗?

    “江叔,如果我舅舅在,或许燕陈联军就不敢轻举妄动。我爹虽没有跟我说过,但我知道,功高震主,不是好事。传闻早年间,先王想将王位传给我父亲,这是真的吗?”

    “我不知道,只是这个传闻是有的。”

    孟平江看着同袍,知道他担忧的是什么,其实大家都明白,元帅不论如何卑躬屈膝,都解不开秦勇昌对他的忌惮。若所有的猜测都是真的,那这个昏君也太可怕了些,他远远不是表面那般痴傻、昏庸,因为一个昏君怎么可能在登基第五年,就费尽心思的将世人歌颂的秦长玉元帅亲手送上断头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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