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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逐渐清晰(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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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警察之后,李砚便回到了自己的病房,他打算一个人呆一阵子。到现在很多事情都还没有搞清楚,他需要时间冷静下来,好好想一想。

    他现在心里很乱,脑海中充斥着许多复杂的记忆,这些记忆有属于他的,也有原本不属于他的,有前世的,也有今生的,有在戏剧学院的日子,也有原本的李砚旅行写作的经历……

    这些繁杂的记忆在他脑海中不停地闪现,最终逐渐融合起来。

    “哟呵,这小伙子还真是够放荡不羁的,才十七岁就敢辍学……”

    李砚融合了这具身体前任主人的记忆,对自己现在的处境也是很无语,他怎么也没想到,这货辍学的真正原因竟然是想要当一个旅行作家!

    虽然刚刚在钱包里翻出了那张稿酬汇款单,但李砚通过记忆也知道,这仅仅只是那货用完了自己的盘缠,不得已将自己的文章投了十多家杂志社,遭了很多次拒绝,等了将近一个月才换来的。

    关键是他好像才刚把钱取出来,印象中好像是要去网吧熬个通宵来着,吃了半个月的泡面,想吃炖肉打打牙祭。没想到途中看见那个叫笙笙的女孩儿落水,脑袋一热就跟着跳了下去,幻想自己技能加身,把人给救回来。结果忽略了一个最致命问题:他根本就不会游泳!

    于是他跳下去后跟着在水里扑腾了两下,灌了不少水,眼瞅着就要缓缓下沉,危在旦夕了。

    “唉,现在的年轻人,真的是不知天高地厚啊,大好年华不好好学习,要什么自由,要什么理想,真以为自己是开挂的天子骄子吗?”一边回想着这些记忆,李砚一边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你以为你技能加身,你是侠义的化身,不会游泳还救人,现在还不是把这烂摊子留给我了?”

    “我是该说你单纯年轻呢,还是该说我运气好啊……”想着自己能把别人的生命给截了胡,李砚心中还是很兴奋的。

    毕竟这个只有小说中才能被人幻想出来的可能,在他这里已经完成了从虚幻到现实的转换,他也即将以现在这副躯体生活下去。

    李砚从前的一辈子是一个悲剧。他的人生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便被注定了:他的父亲李清明是全市著名商贾,母亲是书香子弟。这就注定了他从小便被安排在父母的所有要求下生活,上学、弹琴、交际……除了坚持了十几年的书法,没有一样是他自己能够选择的。

    他与姐姐云隐的爱情,也是由于父亲的出轨和重婚一手造成的荒唐事。

    唯一一次他享受到了自由,便是高考填报志愿那天,他选择遵循了自己的意愿。他早先就偷偷地报考了远在京城的戏剧学院,因此高考后他几次三番地与家人反抗过后,就毅然决然地学了表演。

    从戏剧学院毕业后,李砚开始不停接戏,慢慢稳定了下来。然而三年前在拍一场救火戏时,火势意外增大蔓延,假火成了真火,演对手戏的女演员被困在漫天大火之中,他不顾危险冲进去将她救了出来。但他因为过度烧伤昏迷,被送进了医院,后来被诊断为身体轻度烧伤,面部重度烧伤。

    经过紧张的植皮手术和长达三个月的住院休养,康复后他的面部近半的皮肤因为植皮的原因而留下了狰狞的疤痕。

    虽然最终得到了剧组的一笔可观的赔偿与保险,然而作为演员最重要的形象都没有了,从此以后他也就注定不能做演员了。

    讽刺的是,被他救出来的那个女演员,只是象征性地过来慰问了一两回,扔了五万块钱说是她过意不去,就当作是医药费了。她后来越来越红,却再也没出现过。

    出事之前,他刚刚用自己攒下的钱在京城五环全款买下了一套房子,手中的闲钱所剩无几,不拍戏的话差不多就只能吃泡面了。

    如果不是剧组和保险公司的赔付,他可能还要把刚交付的房子抵押出去,才能够凑齐五十多万的手术费用。

    李砚对他救的女演员留下的这一笔钱一笑而过,说实话,他有些后悔,但事已至此,已经没有了别的办法。

    不过如果重来一次的话,他也许还会那么做,因为他发现她面容与云隐竟有些神似,这可能是他冲进火场的主要原因了。

    后来很多人都替他不值,副导演和编剧原本都很看好他的,却碍于那个女演员是带资进组,热度又如日中天,也就不敢说什么做什么来得罪金主爸爸。

    云隐原本是另一家三甲医院的科护士长,刚好调来给实习的护士做培训,得知他出事后,就常来看他,于是慢慢的,李砚与她便相互产生了感情……

    至于后来的事情,就已经没有后来了。

    现在的他成了另一个李砚,一个初入社会的未成年,或许有朝一日,能够拥有他曾经想要的自由吧……

    也许很困难,因为他发现这个李砚的家庭竟然也是一地鸡毛。

    或许真是应了那一句话: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他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接受了自己已经变成另外一个人这个事实,然后他通过记忆将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捋了一遍,心中终于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首先是身份问题,准确来说是旅行作家这个身份问题。现在兜里就只剩千把块钱,他是认真数过的,因为自己从前不曾投过稿,所以靠这个挣钱他一点把握都没有。记忆中这个星期还要交房租,如果要想生活下去,怕是暂时要抛弃这个职业了。

    那么这个问题就必然牵扯到了另外一个问题了:不写作如何解决吃饭问题?年龄上他才十七岁,又没学历,还是童工,据他的经验来看,打工恐怕是不能打工的了……毕竟他对于“前任”的行事风格和看家本领压根儿就不了解,自然不能按照原来的方法来生存。

    那么问题又绕回来了,不打工的话,钱肯定很快就要用光,到时候很可能不仅连泡面都吃不起,估计还要被房东连铺盖带行李地赶出来!

    这就有些尴尬了……

    重活一次,本来十七岁这年的雨季,是很好的雨季,而他却还要为另一个叫李砚的蠢货干的蠢事而付出风餐露宿的代价……

    想到这里,一时间他都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

    要说原主的经历也算是丰富多彩,世纪之初,含着铁饭碗的他出生在一个国企的双职工家庭,从小不愁吃穿,长大后上的也是子弟学校,本来也算是大院子弟了,将来少说也能继承父母的衣钵,当个工人干部。

    但他运气不好啊,原本千万人争着抢着的铁饭碗赶上了国企改革,父母很快双双被裁了员下了岗,而他自然也不能再去子弟学校念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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