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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君不识我(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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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晋三心下犯怵,奈何一众小弟在侧,就是硬撑着也舍不得那三分脸面,只得扯着嘶哑的嗓子喊道:“少在这里装神弄鬼,齐家那小子不在,你一个臭瞎子又能怎么样!”

    说罢高呼:“兄弟们。给我揍他!”

    可胡晋三身边的小弟也不是个个傻的,眼看着对面这个少年虽身形瘦削,弱如扶病,但气质不俗,不像是个信口开河的主,因而个个装作跃跃欲试,却没有一个敢往前冲。

    更有甚者,胡晋三身旁一个叫“土蛋儿”的方脸白胖少年,竟唯唯诺诺地回嘴:“胡哥,要不咱走吧,他、他也没碍着咱们。”

    胡晋三听罢又羞又气,当场给了他一个大嘴巴。

    刘祝追问,语气渐冷:“胡晋三,我问你,你可知道这片荒地为何叫做‘义犬冢’。”

    “几百年前的一条死狗埋在这里,怎么?你这瞎子也看上这块风水宝地了?想和那死狗埋在一处?”胡晋三恨恨地答道。

    话音未落,只见刘祝面色一变,手中的“飚尘”带着力道横飞而出,直指胡晋三的脑袋。胡晋三“哇”的大叫一声,向后退去,无奈腿抖得厉害不能成行,直摔在后身的大桐树上。剑锋擦着他的秃头没入树中,发出“叮”的一声脆响。一丝血线,从头顶划入的胡晋三的面中,他终于“娘啊”一声哭叫出来,登时涕泗横流,惨不忍睹。

    他身后的兄弟们见此惨状,也顾不得什么“手足情深”,立刻脚底抹油,作鸟兽散了。只有“土蛋儿”仍直直的愣在原地,仔细一看,原是他□□发了大水,动不了了。

    刘祝慢慢靠近,捡起地上的土块,十分仔细地将胡晋三脸上的血迹擦去,温声道:“这‘义犬冢’是百年前此地的县令所立,为颂扬一条黄狗的忠义。时年,黄狗的主人被当地的恶霸欺辱凌虐而死,死状惨烈,目不忍睹。恶霸为掩盖罪行,将黄狗主人一家尽数灭口,奈何当时没有证人,这案子也就成了无头悬案。天可怜见,畜生却知了天性,黄狗领着县衙里的大人找到了凶手,伸了主人的冤屈。案情明晰之后,黄狗便以头抢地,脑浆迸裂,悲愤而死。”

    胡晋三抖如筛糠,也不知听进去多少。

    刘祝擦完了他脸上的血迹,掸了掸手上的灰尘,接着道:“自此以后,这‘义犬冢’就有了一些离奇‘传闻’。”

    胡晋三的双眼终于有了焦点,他面目呆滞地看着刘祝,全身僵硬。

    刘祝的脸缓缓放大,胡晋三的后脑几乎楔入在桐树上,无法动弹。

    无神的双瞳盯着他的鼻尖,散布的红斑越发鲜红,刘祝的声音宛如鬼魅,“午时三刻,凡在这里行不义之事的人,终会变为无头野鬼,夜半时分,义犬来收!”

    此时的胡晋三早已面无人色,不知呆了还是傻了,缓缓滑坐下来。

    刘祝不无惋惜地叹道:“百年了,这义犬冢早已夷为平地,只剩下个名号,后人竟连其何以称作‘义犬’也不知……良犬可千古,人间无真情。此时天光大白,正是午时三刻,胡晋三,看来,你的死期就要到了啊。”

    说罢,刘祝附身蹲下,又在胡晋三和“土蛋儿”面前低语了一番,二人听罢,不可置信地看向刘祝,脸色顿时由白转灰,终于挣扎着起身,互相扒拉着连滚带爬地跑了。

    四下荒芜的“义犬冢”终于只剩刘祝一人,他累极了似的回到石头上坐着,眼神不再凌厉可怖,血斑也暗淡下来,雾气氤氲的眼眶里看起来似乎有些无辜与茫然。他听见耳边呼呼的风声,想着阿欢就要回来了,便默默将素纱重新缚上。

    他把剑紧紧抱在怀里,身躯不似以往挺拔,怔怔的,像是在等待着一场严寒。

    齐欢回来了,将将干燥的衣裳又里里外外湿了个遍,阿娘给做的布鞋也跑丢了一只。刘青山跟在后头,一脑门子官司的模样,手里还攥着刚刚封好的草药。

    齐欢则急吼吼地跑到跟前,将刘祝全身上下前前后后检查了个底朝天,又以手探了探他的额头,喘息道:“我把,我把青山叔叫来了,他们有没有把你怎么样?受伤了吗?哪里痛吗?”一番折腾下来未见伤痕,齐欢才稍稍放下心来。

    紧接着,他回头看看空旷的义犬冢,便惊奇道:“胡晋三呢?走了吗?他们可不是会善罢甘休的人。”

    刘祝却似从惊梦中醒来一般,“阿欢,你回来了?”

    “我回来了小祝,你别怕!”齐欢拍拍他的头,倒是真有哥哥的样子。

    经刘祝的解释,齐欢毫不怀疑地接受了胡晋三因为跑肚拉稀而没能干坏事的说法。只是眼下一身狼狈,心情颇为低落,懊恼地想:“今日大概是飞贼附了身,一个上午,从镇上到村里连跑三回,鞋也丢了,屁|股也开了花,真是倒了大霉!”想了想,又不禁嗤笑一声,心道:“胡晋三这厮平日里尽是为虎作伥,平白无故地欺负人,今日老天爷也算开了眼,跑肚拉稀都是便宜他。”

    折腾下来,午时就要过了。齐欢硬拉着小祝回家吃饭,刘青山本想阻拦,奈何还未开口,小祝已答应下来。刘青山只得自己回家,心中很不痛快,道了声:“早些回家服药。”便匆匆离开。

    向前再走上三五里,跨过年久失修的寡妇桥,再绕过一片篱笆菜园,就到了是齐家的茅草屋。

    齐欢的爹齐书秦原本是个会读书的,却年年落榜,成了家之后迫于生活便给人家做了长工,谁知干活还没半月,就让磨盘砸了脚,成了个瘸子。好在齐欢的母亲张氏是个能干的女子,会做北方的大肉饼,得名“肉饼西施”。

    张氏原本就是北方人,齐书秦进京赴考时与其结下姻缘,便不顾家人反对远嫁西南。后来有了齐欢,齐书秦也不再参加科举,二人便再也出不去这南归镇了。

    齐欢自小聪颖机敏,齐书秦倾尽全家之力供他读书,书读得倒是不错,但也只是不错,看不出什么成材的样子。

    此时,齐家夫妻正忙着在院里揉剂子,支大灶,正巧撞见齐欢光着一只脚,一瘸一拐地走进来。

    瞧见阿娘正解开围裙,一副要责问的架势,齐欢当即灵机一动,大声喊道:“娘,你的宝贝小祝来啦!”

    这一嗓子实在有效,齐大娘立时忘记了手里的活计,忙走上前去揉捏刘祝的脸颊:“哎呦呦,我的小祝过来啦!来让大娘看看!”

    张氏身形丰满高挑,脸上不施粉黛,却肤若凝脂,眉眼娇俏动人,是个十足的美妇人。

    她以水红色的方巾包裹住头发,在头顶绾了个好看的结,只有几缕青丝从耳廓和鬓角垂下,更显温婉秀丽。可要说哪里与这迷人的相貌不符,怕是要数那让齐欢胆战心寒的大嗓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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