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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番外(耽美,不喜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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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路向文,出生在月国的贵族世家。自身天赋绝佳外加路家的扶持,二十四岁就得了月国战□□头。

    本来我大概会成为路家新的话事人,按照父亲母亲的期待,娶一名世家贵族为妻,将路家发扬光大。

    可一切,在我二十六岁那年,陡然发生改变。祖母生了重病,我为她去海外寻药,也是在那无尽的海边,我第一次见了李永祈,改变了我的一生。

    漫天大雾的海边口岸上,少年意气风发,自称急着回家看望亲人,催促当地的领航员要早点出发。领航员不从,被他揪着领子威胁,旁边还簇拥了许多奴仆在附和。

    我上前想将领航员从他的人堆中救出,用剑鞘将他挑开,注意力道没伤到他,又对他训斥了一顿,让他不要拿手下的仆从的命开玩笑。表面看着衣着华贵的纨绔子弟,反驳了我几句,却还是奄奄的听了我的话。

    被我驳了面子,我以为他会恼,甚至已经吩咐手下当心他的人马。可他却死皮赖脸的黏上了我。

    “这位大哥,我看您武功非凡,身姿十分灵动,我们就以兄弟相称,以后全赖大哥教我些武艺。”

    他在我身旁跟前跟后,送给我许多海外的珠宝,都被我命人丢了回去。看着他失望的样子,好像一只受伤的小兽,终归有些不忍心,我从那些珍宝中捡出一个看似最不值钱的不规则木块。

    “大哥真识货,这紫檀木鸟是我亲手雕的,你看是不是惟妙惟肖,这是草原上的雄鹰,和大哥很配。”

    我这才依稀模糊的从木块中认出了鸟的形状,敷衍的夸他刀工好,他却好像听了进去,笑的眼角弯弯。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那抹笑,像是草原上照亮黑暗的皎白月牙,又像是一块吃了大半的甜腻酥饼。

    我承认,我确实被他讨好到了,便认真的教了他习武。

    每日天未亮便把他喊起,他悟性很好,底子也不错,不过两日就可以舞出一套剑法了,虽然姿态生硬却能见少年豪气。

    舞剑饮酒,同出同入,恍惚间感觉已经相处了很久很久,其实不过两三日,海上大雾刚散,他却急着要回家了。

    这个没良心的,我还在纠结要不要耽误为祖母送药教他武艺,他却走的毫不犹豫。罢了,也免得我对祖母心生愧疚。

    一日我对着平静的海水喝酒钓鱼,眼前会舞过一个身影,甲板之上又温习了一遍和他共同舞剑的场景,我这才发觉,我真的想他。

    我们连个名姓都没互通,只知道他是大周的人,该往哪里去寻。还好,有些人天生就是有缘,缘起却也误终生。

    前方的船只被几条小船围住,桅杆都不知所踪,可见是被海盗围堵。我本不想管,但是看到船只极有大周特色的朱漆,我心中有些不忍。

    率部下救下了那艘船,也救下了海盗刀下的他。看,我就是这么幸运,那么广袤无垠的大海都能遇到相见的人。

    让人将祖母的药先带回去,我跟着他走走。帮他修理船只,陪他在海浪中聊天,陪他喝酒吃肉。

    我终于鼓起勇气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李永祈。大哥你呢,我不能一直喊大哥吧”

    “祈,祈求的都是美好的希望,多好的名字啊。”

    “叫我路阿武就好。”

    鬼使神差的,我编了个假名字,不是想骗他,而是不想做那个月国战神路向文,不想做路家的未来路向文,我想用“我”的身份和他相处。

    谁想到呢,他竟然是大周的王爷,宴会之上我本想隐瞒,可看到战场上曾见过的那些武将试探的目光,自己说出来,或许他不会那么生气吧。

    可看到他震惊的目光,我还是差点心软,还好我及时狠下心来,月国的战神,到了大周的宴会上,如果怂了,那月国的脸面就不能要了。

    他竟然也想和我比武,那一招半式可都是我教的,我不愿伤他,可看那愤恨的目光,或许以为我实在羞辱吧。

    不重要了,我扬长而去,路阿武的时光快乐而短暂,我该回去了。

    我以为我忘记他了,如果不是偶尔抚摸那块紫檀雄鹰,我一定会连他名字都不记得。可他怎么那么笨,被大王子和人设计抓住了呢。

    路家是三王子的母家,抓了晏将军和景王是大功一件,我不过将这件事报给了三王子,三王子就派人找机会将两人放了。

    是的,三王子就是那么蠢,为了内斗哪怕对国家不利也在所不惜,但是路家,没有站队的资格。

    我觉得,那一定是我最后一次做对不起月国的事。

    听说他要娶妻,是被放跑之后救他的姑娘,真好,他一定会很幸福。

    我好讨厌大周的皇帝啊,为什么要让他来月国参加丧仪,我明明心中坚硬如贴铁冰冷如冰,可看见他怎么就化成水了。

    三王子鼠目寸光,竟然在这种内乱的时候,要扣下大周的使臣。大周今年粮食大丰收,百姓正是有劲头的时候,何必在这时候起矛盾,更何况被扣下的还是他,我自然是不愿意的。

    但是我不愿又有什么用,三王子一意孤行。或者说我应该感谢他,我和阿祈仿佛又回到了海上的日子,每日练练武,喝喝酒,难得的快活。

    三王子看出了我和他亲近,赐给了我一把刀,让我亲自杀了他。明明已经给大周送去了用阿祈换城池的信,为什么非要杀了他呢。

    君命,臣不可违。但是我的心,我更不愿违。

    我放走了他,三王子的人发现前来阻拦之时,他和下属冲杀出去,我才发现,他竟然能舞的大锤虎虎生风。

    原来他一直会武,只是不善轻兵器而已,才会追着我学剑。而我,见他的最后一面才知道。

    可那又怎么样,就算他对我撒过谎,就算他没那么真诚,可是我心里已经没办法怪他了,我早就被他骗的彻彻底底。

    “多谢路大哥,有缘再见。”

    这句话,已经够我在临死前回味了。最后的最后,他是感谢我的,他不因我曾经欺瞒身份而恨我,这个认知让我好满足好满足,好像别的担忧都可以烟消云散了。

    三王子那把刀,我送到了自己的脖颈边。放大周景王归国,于月国已经是背叛,但月国战神怎么能背叛月国,我将生命献给月国,以赎我的罪过。

    月国没了我,会有许多“战神”出来,可他没了我,可就要命丧异乡了。

    月国和他,我没有办法选择,那就让一生要强的月国战神懦弱一次,这次我决定逃避,不做选择了。

    三王子心胸狭隘不宜称帝,就让这场纷争的结束从我开始,我死了三王子缺了助力,月国纷争也就没了。路向文被大周景王下了蛊,景王逃脱之后就作法害死了路向文。月国人向来信奉神明,应该会信吧,就是可怜他要背个阴险狡诈的黑锅了。

    眼前一点一点变黑,我有些后悔,好后悔没有跟他说一句说一句我爱他。

    不,还是不说了吧,免得这肮脏的断袖之爱,玷污他的内心。他只需要记得海上的那个路大哥就好了。

    我和他的缘分,深重到能在茫茫大海中相见,却又浅薄到连性别都对不上。

    如果我是月国天真烂漫的贵女,我愿意抛弃一切用尽手段逼迫他爱我。

    可我背上有担子,身上有谬误,生得男儿身。能有此爱,已经是此生有幸了。

    让时光一起埋藏掉这些情谊,永远不为人知,只有我一个人守着,也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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