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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回忆的故事(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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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早已忘记第一次见到简朝晟是哪一天了,毕竟我俩同一年出生,我俩的家在同一小区、同一栋楼。

    在我早已无法回想起的婴儿期记忆里,一定出现过简朝晟。

    毕竟我和他出生时间前后只差了一天呢,他就比我大一天。

    我爸妈和他爸妈,经常一起购买婴儿用品,让我俩一起学爬、学走……谁家没空,就让另一家帮忙带孩子。

    很多年前,我就听来家里吃饭的简伯伯说过,他和我爸在这小区住了两三年,都没什么交集,一直到去医院产检,意外地发现两人的老婆怀孕月份差不多,为了交流育儿的事,两家的联系才多了起来,还越来越多。

    至于苗苗,是我们上小学后才认识的。

    苗苗家虽然也在我们小区,但所在的楼和我们家的楼距离很远。

    倘若没有什么特别事情,她家和我们两家一直不碰面都有可能。

    当然,要不是我、简朝晟、苗苗玩得这么要好,也可能我们仨的家长在业委会,或者什么家长会之类的场合碰了面,但仅限于知道这么个人,却未必会像后来般,大家都成为好朋友呢。

    扯远了。

    说回我记忆中,最早的、和简朝晟有关的画面。

    那一天,我刚上幼儿园。

    那一天,阳光很灿烂,透过打开的门照在坐第一排的简朝晟身上。

    你说,怎么就能有人这样被阳光照着,或许能照进眼睛了,还一动不动呢?

    在一群又哭又闹的小孩子里,我和他应该是特别的,都不吵不闹。

    可他是端端正正地坐着,比谁都认真严肃的样子。

    而我,怎么都学不来他那样坐,没多久就肯定要扭动身体。

    现在想来,我对简朝晟的关注,应该是从那一天正式开始。

    幼儿园的记忆实在太模糊,我只记得零星几个片段,这已经是我记忆中,最清楚的一幕了。其他的,我就只记得他在阳光下奔跑。可究竟是在幼儿园的空地奔跑呢?还是在我们住的小区里跑呢?

    我想不起来了,我就记得,我在那儿,侧着脸,看他在阳光下跑。

    我侧着的脸对着阳光,那阳光耀眼得很,刺得我眼睛有点疼。

    可我舍不得从他身上移开目光。

    很奇怪呢。

    那时候的我,对他应该不会有什么特别感情才对。哪有那么小的小孩就懂得情情爱爱?

    可我就是很喜欢、很喜欢看着他跑着的样子。

    没有任何道理地喜欢。

    然后呢?好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偷偷观察简朝晟的一举一动。

    似乎,只要就这样远远地看着他,就会觉得开心。

    我们住在同一栋楼,放学总是一起走。

    那是好些年前的事了,放学回家背的书包其实可以很轻。就像他,甚至根本就不需要带课本习题一类东西回去,抱着篮球或者拿着个超人玩具就算了。可我不是。

    我那轻微的强迫症,在我还小的时候就展现出来了。哪怕我也知道书包很重,我依旧忍不住每天放学都要将课本一一带回家,第二天又带回学校……有些多此一举,可我乐此不疲。

    就因为这沉重的书包,每次我上学放学,都被迫落在了后面,只能看着他的背影吧?

    我还记得我是如何背着书包,还要双手在肩上轻轻提着帮忙减轻压力。

    我一度怀疑简朝晟是不是对我也有些好感,毕竟他经常会问我,书包是不是太重了,要不要他帮我背。

    我还记得我红着脸拼命摇头,一句话都说不出的样子。

    明明每次他问我,我都是满心欢喜的啊!偏偏在他面前,我表现出来的一点都不像欢喜,倒像生怕宝物被抢的龙。啊呀,这样说,好像有点太瞧得起自己了。

    但在他看来,应该就是这样吧?我的书包,装满了我的宝物。他只是看着书包太重,好心想要帮我背回家,但我却不肯,甚至还要躲到大人身后,只探出头来看他。

    他肯定不可能知道,我第一次拒绝他,是我被他忽然回头询问给吓着了,下意识不敢将书包给他。背书包是我自己的事,我怎么能让别人来帮我做呢?我从小听得最多的话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啊!

    再后来,我拒绝他,还有一个原因。

    要是我和他并肩走着,我还怎么可以光明正大地看他呢?

    看他抱着篮球和路上的其他同学打招呼,看他偶尔走快了几步要等我追上,就站在原地玩着他手里的超人,看他有时候要背课文,竟然就拿着随身记或者抄下的小纸条在路上边走边记……

    那么多不同模样的他,可都是我在他身后看着,才能那么光明正大地看到的啊。

    真正让我确信,他想要替我背书包,并不是他对我也有什么特别感情的事件,是三年级那一天放学,才出校门,他就要帮我背书包。我不肯,他甚至不和我废话,抢了过去就快步往家走。

    旁边有同学吹口哨调笑。

    那天是他妈妈来接我俩回家的,也被吓了一跳,正要问他,他就先说了,今晚是我们追看的电视剧《三剑》大结局,他要赶回家看电视,才不肯等我背着个重书包慢慢走。

    ……原来是这样啊。

    那刻我就明白了。

    原来真是我自作多情那么久。

    是我,一开始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身上有些吸引我的东西,让我也无意识地关注着他。是我,因为他经常想帮我背书包而自觉我在他心中也是特别的,然后不断加强我先前的认知。

    一直到这一天,我才知道我错得多么离谱。

    可是回不去了呀。

    那些朦朦胧胧的情愫,哪里是年少的我知道节制的?

    我只知顺从心意。

    可什么是我心意?我竟也不晓得当如何用言语形容。

    年幼对简朝晟的关注,除却让他在我心里不断扎根外,对我最大的影响,也就是让我牢牢记住了简朝晟的喜好。

    他不是善变的人。

    他喜欢我们就读的小学门前那条街转角处的奶茶店里的可乐奶茶,每次要买都只买大杯的,一口气喝上了半杯,然后剩下半杯,基本在走回小区的路上就能喝完。不过通常情况下,他只有在周五下午放学的时候才会买上一杯。或许是为了庆祝周末的到来吧?好些年后,我接触到了“仪式感”一词,就立刻想到了他当年这一举动。

    总觉得简朝晟在年纪还小的时候,就已经学会了什么叫做生活的仪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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