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樊丽雯将脸埋进手掌,听到她压抑的哭声,顾薏动容,轻抚她的肩膀。
哭了一会儿,樊丽雯才稳定了情绪,“这个婚姻从一开始便是谎言,都是我不对,但我是真心爱他的。之前的事我不知道该怎么对他说,久而久之就更难开口了,可我没想到,会让他以这么难堪的方式知道我的过去。现在周围的邻居都在对我指指点点,还有林楠家的亲戚,势必也不会让他好过,我是爱他的,我没想让他的人生沾染上我这样的污点。”
“那你想如何离婚吗”樊丽雯一直都是个有想法的人,顾薏想樊丽雯打电话让她过来,也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而已。
“如果他想离的话我不想耽误他,本来就是我亏欠他的。”樊丽雯闻言愣愣的,一阵恍惚,“还记得那时候我执意要做手术,我奶奶就说我硬和老天爷作对是要遭报应的,现在报应真的来了,我已经在泥潭里越陷越深了。”
说到最后,顾薏听到樊丽雯苦涩地道,“这场仗,从头到尾,都只有我一个人在战斗。”
由于樊丽雯时间的影响度和关注度,开庭的事项很快被提上日程。
在书记员的陪同下,年轻的法官出现在了法庭上,大约三十出头的年纪,带着细框眼镜,一身的书卷气。他的目光在原被告身上掠过时,似乎在顾薏的脸上多停留了几秒,才开口宣布开庭。
顾薏和杨刚在陈诉完原被告身份和诉讼请求后,提交了两方的证据。
法官看过经过公证后的证据,问,“被告所发微博现在的状态是什么”
杨刚说,“并没有删除。”
法官点点头,“所以,被告既不接受调解,也不愿意删除微博”
杨刚说,“我当事人有言论自由,如果在自己的个人媒体账号上都不能发布自己想说的,如果法官裁定我当事人败诉,那岂不是剥夺了公民的这项权利”
法官看向顾薏,顾薏沉声:“你有随意发表言论的自由,樊小姐也有诉讼的权利而且,败诉就意味着剥夺了言论自由的权利这是什么谬论言论自由的权利是要在不侵犯或者限制其他个体的合法权利的前提下,显然陈先生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忘记了这一点。”
陈从青黑着脸瞪着顾薏,杨刚搬出法律条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中指出,人人有权在不受干涉下持有意见及主张。”
顾薏从善如流,“第十九条中还指出,这些权利附有特别责任及义务:行使时必须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确保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影响。”
杨刚显然提前是做过功课的,他翻了翻手中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中国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发表言论。故此,我当事人只是针对樊小姐变性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当享有自由言论的权利并且不受干涉。”
年轻法官点点头,樊丽雯变性是事实,并非诽谤或者污蔑,陈从青措辞难听,但也确实够不上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