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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到底救不救顾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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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身上的伤都是皮外伤,没什大碍。”

    “关键是她的双腿和右臂都断掉了,而且里面的骨头很碎,我估计是很难再接上的。”

    “她的舌头也被割掉了,以后肯定不能讲话了。”

    “现在她昏迷不醒是因为吃了安神的药,所以我想问一下你们家的决定,这人救还是不救。”

    “如果救的话,最少得准备三五十两银子当医药费,后续要吃的药也不少,就算救活以后估计也……”

    “如果不救的话,我的建议是不要让她再醒过来,没必要白白受这痛。”

    “这话虽不好听,但全都是实话,你们要快点做决定,留给咱们救治的时间并不多。”

    听到大夫这话,季氏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屋里顿时一片乱。

    幸好有大夫在,他两针下去季氏这才悠悠转醒。

    季氏醒过来后立马扑到顾明珠的床边痛哭:“明珠啊,娘的心肝啊,你怎么这么命苦啊!你如果没了,让你娘我该怎么活啊。”

    “到底是哪个挨千刀的,伤了我女儿啊,你有事倒是冲我来啊,你为什么要害我的明珠啊。”

    大夫看季氏只是哭个不停,便提醒她:“这位太太,到底要不要救人,您和家里人得赶快商量出个决定来才好啊。”

    季氏用手把眼泪擦干,当场就说:“救,我要救我女儿!”

    顾三河原本正在埋头抽烟,听到季氏这话立马抬头看向她,那双浑浊的双眼却看不出任何情绪。

    顾忠没他爹这么沉得住气,他皱眉道:“娘,我也想救妹妹,可是,可是咱家现在哪里能拿得出手五十两银子来啊。”

    “家里那些地,也就只够咱自家人吃饭的了。”

    顾家二十多亩地,就家里这些人根本忙不过来,夏收时就请了帮工,等把地里的粮食收回来后,更是佃了二十亩地出去,只留了六亩地自家人耕种。

    顾家的地倒也不是真的只够吃饭,但是顾忠想着真的不能再卖地了,他得为他儿子的将来做些准备。

    顾忠是从季氏肚子里爬出来的,她怎么会不知道这个大儿子的心思,只是没想到,明珠这都到生死关头了,他也只惦记着钱。

    眼见顾忠说话,顾义也跟着说:“是啊,娘,要不然您就让妹妹……不然她也太遭罪了。”

    季氏见两个儿子的脓包样,顿时就发起脾气来:“躺在床上的可是你们的亲妹妹,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你们竟然就想这样推着她去死,你们还是人吗?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我告诉你们,这个家里现在还轮不到你们做主,我说要救那就必须得救。”

    季氏蛮横的态度让两兄弟不敢顶嘴,但脸上都浮现出不满神色,他们只得看向顾三河,希望他爹能出来表个态。

    顾三河看着两个不成器的儿子叹声气,转头对大夫说:“您稍等我片刻,我跟老婆子商量一下,最多一刻钟就给您答复。”

    大夫知道对于农家而言,三五十两银子兴许就是全部身家了,救或不救都是个艰难的决定,所以一开始他才把花费说在了前头。

    大夫说:“我还是那句话,救或不救都得尽快做决定,时间晚了就算想救可能都救不活了。”

    顾三河便叫了季氏穿过人群回到自己的房里,他开门见山地问:“你打算拿什么救明珠。”

    季氏知道顾三河刚刚在人前没表态,那就说明他也是不想救的,于是季氏对顾三河也生了意见。

    她硬邦邦地说:“想必你也猜到了,又何必再问。”

    顾三河当即反对:“不行,我们说好了那东西是用来给博文考举人时用的。”

    “呸,你个老东西,谁跟你说好了。”季氏怒声道:“之前明明说的是给明珠当陪嫁的,那就是明珠的东西,现在她遭了难,我自然要用那东西救她。”

    顾三河的态度强硬起来:“不行,我绝对不允许,明珠现在已经这样了,咱家所有的希望都在博文身上,把那东西用了,到时候博文考举人时怎么办?”

    季氏被顾家一群男人气的头昏脑涨,此时已经颇有些口不择言:“考举人,他找把秀才考上再给说以后的事吧!别最后一辈子卡在了童生这个位置上,我就要笑掉大牙啦。”

    季氏话刚落音就被甩了一巴掌,顾三河差点被气死:“你个疯婆子,想想你自己说的是什么话?博文可是咱家改换门庭最后的希望了。”

    季氏冷森森笑道:“是啊,我是疯了,如果明珠死了我也不活了。但是你别以为你能占到便宜,只要明珠死了,我就把那东西摔了,谁也别想得到。”

    自打第一次分家后顾三河的身体就不好,此时已经气得有些发颤:“你,你,你真的疯了。你非得让我把话说那么明白吗?明珠已经废了,你往她身上扔再多银子也得不到任何回报了。”

    季氏还嘴:“就算废了她也是我女儿,我绝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她去死。”

    眼见老婆子已经说不通,顾三河只得说:“那东西卖掉之后,明珠一半博文一半,这是我最后的退步,不然咱就这么耗着吧,过个半天一天的,就算你想同意也救不了明珠了。”

    眼下这已经是最好的办法,吴氏只得答应。

    商量好之后,吴氏终于从床底下挖出他们说了半天的“那东西”,是一支白玉桃花簪。

    这只簪子其实也是秋娘的东西,当初季氏把秋娘身上的东西搜刮一空后,其他东西都当掉了,只剩下这支一看就很值钱的玉簪。

    季氏觉得这是个稀罕物,正好留给女儿做陪嫁。

    那时候顾博文显露出一些读书的天资,顾三河更倾向于把这个簪子给长孙以后读书用。

    最后他们两人商议,如果顾明珠先嫁人,那这根簪子就给顾明珠陪嫁,以后她负责顾博文赶考的费用;如果顾博文能考上秀才,那这个簪子卖了给他考举人,但他以后必须给顾明珠一份相同价值的陪嫁。

    当初又哪里能想到,真正要卖这个簪子时,女儿没有嫁人,长孙也没有考上秀才,而曾经有商有量的两人,也在今天为了这个簪子彻底撕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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