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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筮法源流考》(十一)(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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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筮法江湖术揭示与批判

    上卷:先秦八卦取象筮法

    第三章:《春秋左传》一书记载“以《周易》筮之“的筮例的实质内容

    第二讲:《左传》记载的“以《周易》筮之”其它十个筮例的筮术方法

    第四节:解说《左传》记载的最后一则筮例

    第十一《左传》里记载的最后一个筮例,是记载在《哀公九年》,阳虎用《周易》卜筮得到的《泰》之《需》。这是为主子出兵打仗一事而卜筮的例子,我们来看这一筮例的解卦方法,就知道了八卦占筮的非理性。我们且看《左传·哀公九年》里记载的一占一筮例子:

    “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占诸史赵、史墨、史龟。

    史龟曰:‘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

    史墨曰:‘盈,水名,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

    史赵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它。’

    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

    我们把这一段内容译成今文来读一读:

    “晋国的赵鞅为救郑国而占卜,得到水流向火的兆示。这占卜者是史赵、史墨与史龟三人。

    史龟说:‘这叫做阳气下沉,可以发兵。利以攻打姜氏,不利攻打子商。攻打齐国则可以,攻打宋国就不吉利。’

    史墨说:‘盈,是水泊名称,子是水的方位。名称方位相当,不能触犯。炎帝是火师,姜姓是他的后代。水能胜火,攻打姜姓就可以。’

    史赵说:‘这兆示叫做河水溉满,不能游泳,郑国正有罪,不能救。救援郑国就不吉利,其它事情就不知道了。’

    阳虎用《周易》筮之,得到《泰》之《需》,而说道:‘宋国正在吉利的时候,不能与他为敌。微子启,是帝乙的大儿子。宋国和郑国是舅舅与外甥的关系,福祉是爵禄,如果帝乙的大儿子嫁女儿,而又有吉利的爵禄,我们哪里能够吉利呢?’于是晋国就不出兵救援郑国。”

    《左传》》里记述的前后两占筮例,一般有一个共同点,是先占而后筮。看来当时占与筮是交互使用。

    《左传·哀公九年》里记述的这一以《周易》筮之的筮例,是发生在春秋末年。其背景是,赵鞅(即赵简子),春秋末年晋国的卿,后在晋卿内部争斗中,逐步掌握权力,奠定了以后建立赵国的基础。哀公九年(公元前481年,第二年进入历史上划分的战国的时间段)是春秋与战国交替时期。诸侯国间依然是战争不断,这年齐国要攻打鲁国,春上齐国派人到吴国辞谢出兵,而吴国并没有马上出兵。这时郑国有一位宠臣要求取得封地,可是已没有地方可以分封给他。这位宠臣提出了一个方案,取之于外国,郑国国君就答应了这一主张。所以郑国出兵包围了宋国,目的是要掠夺土地。郑宋两国开战,但郑国却吃了败仗。到夏季,楚国出兵进攻陈国,宋国又出兵攻打郑国。到了秋季吴国为了防御楚国的进攻构筑城防。这时晋国的赵鞅,也想参加到战争的行列之中,想出兵救援郑国。在出兵救郑一事上,先用占与筮来看神示出兵的吉凶。这就出现了先用占后用筮这两种问神形式,看出兵的吉凶后果。

    郑国挑起战火,反而吃了败仗,又被宋国出兵攻打着。为何晋国要出兵救援郑国呢?春秋末年,晋、齐、楚、秦、宋、吴、鲁都是大国,也都想争霸于诸侯。而像陈、郑、蔡等属于小国。郑国是在晋国的南面,楚国的北面,是在两个大国之间。宋国又在晋和郑国的东面。现在宋国进攻郑国,若郑国有危险,晋国就会暴露在楚宋两个大国的前面,从战略上对晋国来说是不利的。郑国有危险的话,对晋国来说这叫唇亡齿寒。所以晋赵鞅要考虑出兵救援郑国。但在迷信的国度里,人们并不相信自身,即不想信自身的判断思维能力,而相信神灵。按贯例遇事先占卜,听信于鬼神的说法。赵鞅就让先用占卜,出现的兆示是“遇水适火”。

    《左传》里并没有交待是用乌龟还是什么骨头占卜,也没有交待占卜的过程方法,这些都省略而没有记载,只记载的就是“遇水适火”的说法。大抵这不外是龟占,经过宰杀,烧灼,看甲壳上出现了纹路。史巫就从龟甲上出现的纹路看所谓神的兆示。但那些纹路像什么是有巫史的认为了。

    这一次却烧灼出的是“遇水适火”兆示。在《左传·哀公二年》里就曾记载,赵鞅听从阳虎的计谋,要袭击郑国人护送着齐国人运送给晋国范氏(与赵鞅同为卿的地位)的粮队。也是在出兵前要看占卜是个吉凶如何?来决定是否出兵。可是那此确把乌龟壳给烤焦了。这说明用龟卜,是把龟甲放到火上烧烤,看出现在甲壳上的纹路变化,有巫史来判断出所问事项吉凶的所以然来。

    赵鞅这次要出兵,是要救援近邻郑国。也是先用龟占来卜问吉凶,不过这次巫史把握着了火候,烧烤出了像“遇水适火”的兆纹来,赵鞅就问专业搞占卜的卜史。三位卜史分别通过“遇水适火”的兆纹煞有介事与出兵援郑之间做出行与否的回答。

    一个叫龟的卜史先来解释说:“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史龟通过“遇水适火”的兆示,而推理出伐谁,不伐谁的吉凶结果来。这里的沈阳不当现在的沈阳市的地名讲,“沈”当“沉”讲,“沉阳”就是指阳火下沉来讲。这是从龟兆上的“遇水适火”里推论的。因为“水流向火”,这大水一来,阳(火)就不沉下去吗?水来火灭,这符合生活里常见的现象。不过这从龟壳上看出来的一种象征,能跟现实中出兵救援郑国之间产生关系么?这是那跟那?本是不挨边的事。可如此的就生拉硬扯的给联系到一块了,岂不是十分荒谬吗?史龟的讲法是“可以兴兵”,但不是去救援郑国。而是转变到了“可以攻打姜氏,不利于攻打子商”的结论上。这又是如何看出的“天机”呢?史龟对主子赵鞅占问出兵援郑可行于否,无非牵涉的利害关系之间,是齐,楚,吴,宋。自然会联想到这几个国家来解释龟“象”了。这正如有一句名言说的:“不是神创造人,而是人创造了神”的道理。而史龟所谓从卦里看出的“天机”,倒不如说是从所占问事情的现实现象中分析出的利害关系结果,而转换说成是神卜中的兆示。这正是中国术数里的“天机”奥秘。史龟从“龟兆”联想到现实之间谁与其符合,来联想其吉凶。即通过“水”与“火”的象征,得出结论,伐谁与不伐谁的结论来。就是根据水与火的常识性认识来比类联想所占问的人事。且不说用的是抽象的“水”与“火”,跟两个现实之国间,能否产生出因果关系。就这“水”与“火”两种现象在生活里所见到的也非是一成不变的水灭火的现象。总之史龟得出的结论是:“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这结论是将“水”、“火”往齐、宋的头上套。通过“遇水适火”,就可算出可行于否了。这种认识事物的方法,现在看来是多么的可悲与可怕,把国家百姓的命运当儿戏。我们前边已讲过,齐国是姜氏之国。“利于伐姜”,在这几个利害关系国家里一联想就想到齐国了。那子商与宋有何关系呢?宋国就是子姓。宋国的开国君主是商王纣的庶兄微子启。周公平定武庚反叛后,把商的旧部周围地区分封给微子启,建都商丘。这就是子商的来历。子商就是指宋国。这样就可从龟兆上的“遇水适火”,联系到齐宋两国。但这里面还有一些“技术”问题。伐谁不伐谁,得联系上谁是“水“象,谁是“火“象。史龟又一联想就联想到,姜姓是“火”。而子商是“水”。这里的“适”是简化字,而末简化前是“適”(di)。“適”通“敌”字,其意是“抗”。也就是水能胜火的意思。至于姜姓为何是“火”,宋是“水”,后面有分讲。只要得出齐、宋谁是“水”,谁是“火”,那么不就知道伐谁有利与伐谁不利了吗?这正是通过龟“象”而套在所问的人与事的头上的一种认识论。把象征的“水”与“火”往有利害关系的诸侯国头上套,让问卜者不能不相信。取象成为了“因”,自然就能求得出“果”来。这种因果关系,就是中国传统上的,无论是龟骨占,还是八卦筮卜上的认识观。也是传统上的象数哲学与易学观。这就是封建社会的思维方法。卜可以这样推论,卦也可以这样推论,而且推而广之到社会制度与人伦关系也是这种推论。这就是“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及“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的根本目的所在。至于古人认为的“因”与“果”之间能否成立。古代可没有人出来做出理论上的质疑与批判。虽然在春秋末期孙武写出了《兵法》一书。《兵法》里反对在战争中“先知不可类象”,即预知战争的敌我胜算情况不可用占筮取象(因占筮问卜吉凶,就是通过类象思维方法取得)。“先知不可类象”,这正是理性的思维结果。《兵法》里的军事理论正是来源于战争实践,又用于指导战争。从实践中才能认识到兵法上的先知不能类象。孙武反对“先知不可类象”的军事理论同样适应于军事之外的社会各个方面。但孙武提倡的“先知不可类象”的观点,终没有引起国人的重视,类象先知反而在后封建社会里是越演越烈,至到今天,八卦、八字,风水,择日大有复兴之势,然而这些内容,无不是以类象而妄想“先知“事情的吉凶结果。无论战国时期的“八卦”取象,还是今天的阴阳五行生克的类象,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把类象之说套在人事上,想得出个“先知“,“先觉“,只能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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