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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西域商队(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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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铃铃”的驼铃声有节奏的响起,不紧不慢,仿佛阵阵催眠。

    然而这催眠般的声响却并不会让任何人生出睡意,因为头顶烈日炎炎,迎面黄沙敷面,行走在沙漠戈壁中的人,几乎每时每刻都在被炙热和干渴煎熬着。

    这是一支由数百匹骆驼和千余骑人马组成的商队,往来于阳关和波斯,带去丝绸茶叶瓷器,带回珠宝香料乃至艺人歌姬。期间沙漠戈壁,再加上马贼沙盗横行,路并不好走,然而其中带来的利益却是庞大的,一趟走下来,获得的收益又岂止是十倍,于是这一条路上从来都不会少了行商。

    商队怏怏的行了小半日,大多数人都有些蔫头耷脑的了,更有人时不时就会摸出水囊。然而干渴,却不敢多饮,这些常年行走在沙漠戈壁的人已经很有经验了,每次都只有小心翼翼的抿上一口,略微湿润下嘴唇和口腔,便又将那水囊塞紧收起。

    领头的年轻人骑在一匹黑色的骏马之上,与商队里蔫头耷脑的众人不同,她的脊背挺得笔直。同样取出了水囊小抿了一口,她收起水囊后掀开了遮挡风沙的帷帽,抬头看了看天色入目的是蔚蓝一片的天空,干净纯粹,没有一丝云彩,只有一轮耀眼的烈日,明晃晃的,刺人眼目。

    已经快晌午了,正午的沙漠热得能将人烤熟,是不适合赶路的。

    旁边一匹马靠了过来,马背上的人面上围着一块布巾,闷声闷气的开口:“子珩,快晌午了,先早个地方休息休息吧,等太阳落山了我们再继续赶路。”

    钟韶的目光在周遭扫视了一眼,入目之处尽是黄沙。平缓的风轻轻拂过沙丘,带起细碎的沙尘,然后裹挟着,砸在了她已经不复当年白皙细嫩的脸颊上。

    子珩,是钟韶的字,是当年从安阳城逃出来之后,徐文锦为她提前取的。不过知道这一点的人不多,他们大多以为这就是她的名字,因为直到现在为止,“钟韶”这个名字还挂在梁国各州府的通缉榜上,常年累月不曾撤下,乃至于人们现在对那通缉的画像连看都懒得看上一眼了。

    拉上了遮掩口鼻的布巾,又重新放下了帷帽,钟韶沉闷又带着些沙哑的声音继而传来:“再走一会儿吧,我记得前面好似有个荒废的村落。”

    哪怕是荒废的村落,断壁残垣也总能遮阳,好过这黄沙遍地的沙丘。

    这条路钟韶已经走过许多次了,哪怕不问向导,她自己也能寻见方位。当然,这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只要方向感不太差,又在这条路上走过许多年的有心人大多都能做到。

    不过显然也有例外的,比如身旁陪着钟韶在沙漠里蹉跎了好几年的吴长钧,他就永远也学不会认路。因为所有的戈壁沙丘在他眼中都是一样的,更何况还有沙漠里还有风,那风一吹,下一回再从这里走的时候,沙丘什么的,就完全不同了。他至今也不明白,钟韶到底是凭借什么判断方位的。

    习惯性的扭头四顾了一番,然而入目的金黄沙丘还是和他记忆中几个月前的完全不同,吴长钧终于放弃了认路,转而问识路的人:“前面那村子还有多远啊再走下去到了正午可不成。”

    钟韶扭头看了他一眼,没有多说什么,只给了个明确的时间:“走得快些,一刻钟便到了。”

    吴长钧一听就来了精神,他拨转了马头就冲着身后的商队喊道:“大家都走快些,再走一刻钟到了荒村就可以休息了。”

    喊声闷在布巾里,闷声闷气的,再加上耳边风沙不小,根本传不出多远去。不过也没关系,只要他身后那赶着第一头骆驼的人听见了便成,他加快了速度,之后的骆驼马匹便都会随之加速。

    一刻钟后,众人果然便到了钟韶所说的那个荒废村落入目一片断壁残垣,村口还屹立着几棵枯死的胡杨树,看上去一派萧瑟凄凉。

    这样的场景在沙漠中比比皆是,更何况这个村落他们也不是第一回落脚了,众人自然没有更多的感慨。入村后,众人利索的将骆驼马匹安置好,然后便携带者毛毯食物和清水,在这破败的荒村里各自寻了地方落脚遮阳。

    钟韶将自己的马栓在了一块残壁后面,这时候太阳还能直晃晃的照射着,黑色的马背上反射出一片白色的光,却都是马儿流出的汗,再沾上那风中的沙尘,显得很是狼狈。不过还好,再等半个时辰,这块残壁便能投下阴影,届时多少会好过一些。

    取下马鞍上挂着的水囊,饮过几口后又喂了马儿一些,钟韶刚把水囊塞起,一旁吴长钧便迎了过来:“走吧,去寻个阴凉的地方,这鬼天气都快要热死了。”

    钟韶答应了一声,又取了马鞍上挂着的包袱,便跟着吴长钧一起走了。

    两人寻了个破屋落脚,其实这破屋比起那些断壁残垣也好不了多少。整个屋子都是土夯的,在主人离去之后无人维护修葺,被这沙漠的风侵蚀,用不了两年便能破败得不成样子。如今这整个村子寻下来,都找不到几个还带着屋顶的,勉勉强强留下四壁便算是不错的了。

    吴长钧随手将带来的毯子往墙角一铺,便是一屁股坐了下去,整个人都放松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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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毯子不小,钟韶也没客气,挨着他便是坐在了同一张毯子上,她呼出一口气,将面上的帷帽和布巾都解了下来,说道:“傍晚出发,今晚应当便能到石城镇了。”

    吴长钧偏过头看了她一眼,当年安阳城中少年俊俏的小郡公如今已是大不同了。她白皙的皮肤被沙漠的风沙吹成了小麦色,个头又蹿高了一节,已经和寻常男子差不多高了,筋骨也更结实了些,只是看上去单薄依旧。而除了这些外貌的变化之外,她的性子也变了,沉稳了些,也寡言了些。

    察觉到了吴长钧久久落在脸上的视线,钟韶转过头看他:“先生在看什么”

    恍惚间吴长钧又想起了那年在昭文堂,小小的钟韶对着他和徐文锦行拜师礼,到如今,已是十余年过去了。稚童已是弱冠,他下意识的便感慨了一句:“时间过得真快。”

    钟韶闻言目光微闪,恍惚了一瞬,便也应了句:“是啊,时间过得真快。”

    她感慨的和吴长钧感慨的显然不同,她只是在感慨这离开安阳后的三四年光景。长吗其实不算长,可是经历过的事,长过的见识却是那些年在安阳城里永远也比不了的。

    吴长钧见着钟韶神色也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便是道:“在西域跑了这么多年,这趟回去就快四年了,你还是不准备入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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