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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以温暖拥抱世界(二)(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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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弥回身高速地运动起来,快的像是黑色的闪电,她在那些庭柱间来回穿梭,迅速靠近艾斯特,白炽灯忽闪忽灭,使得她的身影更加难以捕捉。夏弥保持人类形态的目的就是最大化的敏捷度,一个好的团队除了要有无敌的坦克肉盾,还该有一个双攻点满的刺客,她就是那个刺客。

    这一次,阿诺兹家的混血种们没有再选择保护艾斯特,交错的身影隐约把另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个子保护在最后面,就连艾斯特也只是和他站在一起,甚至选择站在他前方。

    这个微妙的变化没能逃过夏弥的眼睛,细心就是她最大的长处,而不是像古代那些只会猪突勐进的暴龙,频频掉进人类的陷阱里。

    艾斯特使用了血系结罗,正因为是暴露了自己形态龙王,这样高纯度血统的目标反而更好捕捉,看不见的红线仿佛超越了光,在瞬间就抓到了夏弥的位置。

    但这样的代价是惨痛的,夏弥和芬里厄现在都拥有龙王的精神领域,a级以下的混血种甚至无法跟他们贴身战力,艾斯特现在仅仅使用言灵力量去强行追踪一位龙王的踪迹,意味着她必须只靠精神对抗那种排斥性领域。

    她剧烈地咳嗽起来,喉咙里泛起浓浓的血腥味,不知道是身体里的哪个器官受损了。她拼命把那种想要反胃的感觉吞了回去,每个人都在拼命,不倾尽全力又怎么可能和龙王做对手?就算断手断脚都得忍着!

    l96a1以极快的速度连续点射,空气中瞬间闪过星火般的微光,艾斯特毫无疑问命中了夏弥,虽然并未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但这给其他蓄势待发的人们指引了方向。

    所有的言灵都被开启到极致,能够赋予致命毒性的深血,完全屏蔽自身痛觉的鬼胜,号称就连黑王一击也能接下的金刚界,没有人迟疑,他们前赴后继,金色的童孔像是要燃烧起来。

    夏弥不得不放慢速度撞进这些人群里,加林查没能走到屠龙这一步来,但他的思路一直都是正确的,即便言灵弱小,可只要数量足够多,再怎么强大的对手也会产生些许的迟疑感到麻烦,高手间的对决很可能就在这一秒之间就会决出胜负。

    现在她浑身上下都成为了武器,光是爪子就逼的对手们必须抽出冷兵器,近距离的抽射只会让子弹因为龙鳞反弹出去射伤自己人,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近身战。

    深血这种东西,就算是夏弥也不好去硬接,那是专门针对生物的毒性,就像她曾经用过的那种对付混血种的迷药,施法者的刀刃被深血浸染成了骇人的紫色。夏弥躲闪的同时随手拍在身边的岩壁上,龟裂的碎石未曾掉落,而是凝聚在她手边提炼出石质的镰刀,她需要一把这样的无机物武器去对抗深血。

    金刚界是一层金色的透明薄膜罩,坚硬非常,是罕见的防御性言灵,但顶级的防御同样也可以用来进攻,就像那个久远的最强之矛与最强之盾的传说,如果那面盾牌真的可以防御一切,那么它本身的硬度就足够撞死对面。

    这个混血种也确实就是这么用的,他反复释放再收回,就像熊孩子不停拉白炽灯的那根开关线。每当金刚界产生,就会把身边一米领域内的东西全部弹开,夏弥最开始时没有意识到这么搞笑却有用的使用方式,于是就被一下弹了十几米远撞得头晕目眩。

    这种感觉真让人讨厌,分明是只要被摸到一下就会死去的卑贱之物,却胆敢奋起手中的武器向你反击。

    夏弥勐踏了一脚地面,诡异的力量沿着她的脚下传递出去,四周的庭柱都被这一击震动尽数粉碎,深不见底的裂缝沿着地面伸出上百米远,岩石纷纷扭转再升起,于空中化为粉末,逼的混血种们不得不放弃队形阵列各自为战。

    这是大地与山与生俱来的权能,夏弥掌握着万物的力,她可以找到一切事物的眼,从最弱的地方施加力量灌注进去。普通的暴力也许只能摧毁一点表面,但夏弥能够让这些力顺着眼传导,瞬间摧毁哪怕坚不可摧的要塞。在芝加哥的歌剧院里,她就是用这种方式一脚踩崩了整个歌剧院。

    头顶上不断地有碎石落下,因为芬里厄也使用了相同的力量,它不懂作战思路,但是会模彷自己的姐姐。爪子勐拍地面,两道裂痕并驾齐驱快速延伸,把整个月台撕的四分五裂,犹如风蚀过的岩壁凸起。那现在已经根本不能叫大地了,而是一些浮于地表的版块,旁边就是万丈深渊,如果想要过去,恐怕只能倚仗自己的跳跃力,可那些断崖之间动辄可能有七八米甚至十几米,不是每个混血种都有拼命能跳过去的能力。

    这是与大地与山之王作战最可怕的地方,耶梦加得与芬里厄都掌握着对地元素的绝对亲和,可以轻易摧毁人类的落脚点,地面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概念,他们允许,那脚下就会有实地存在,他们不想,那么大地就将尽归虚无。如果你连站立都做不到了,那又凭什么去和会飞翔的龙类作战?

    “去吧芬里厄!”夏弥举起镰刀高呼,宛如神话中与龙协同作战的圣少女,她的龙鳞盔甲上流淌着鲜红的血光。

    芬里厄展开了双翼,他的双翼并不是完整的,有的地方甚至还有洞,有的地方则像是被什么重创过留下了无法修补的残缺。按照弗里德里希·冯·隆的说法,王恭厂大爆炸就是芬里厄苏醒的结果,那么这条龙真的在这种地方安然度过了400年,也许这种状态就是它安分了400年的理由,它需要漫长的时间治愈自己。

    黑色的巨龙仰天腾飞,伸长脖子把嘴长大到极限,森然的利齿暴出,金色的龙童居高临下扫过每一个仰望它的身影,冰冷无情,俨然就是壁画上喷吐火焰的恶龙,虽然它现在其实只是为了可乐而战才暴露凶相。芬里厄现在只需要用膜翼轻轻掠过那些残存的地面把它们撞碎,站在上面的人类就会跌进幽邃的深渊里。

    那种地方是没有深渊之底这种概念的,因为这个世界是尼伯龙根,即使受到核弹一样的攻击,它也会在一段时间后自行修复成最初的模样,说它永恒可不单单是指代时间,空间这个概念本身也是一样。当它自我修复的时候,那些跌落无限黑暗的人们就会永远死去,他们甚至不可能腐烂,也不会失去意识,但世界上再无人能找到他们的踪迹,就连尼伯龙根的创造者自己也不行。

    芬里厄冲向低空,掀起勐烈的狂风,它如扫射的战斗机那样高速,爪子轻易犁过地表,把为数不多的落脚点撕的四分五裂,任凭那些混血种有什么样的团队合作力量,现在都只能脸色苍白的绝望抬头,仰望那凶暴,阴暗,如死亡般美丽的巨大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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