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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家族逸事(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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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儿子:

    你知道我一向喜欢收集我们家族史上的奇闻逸事。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你我同在英格兰的时候,为了这一目的,我曾四处奔走,遍访家族中的亲属。目前我正好在乡间度假,想到你大概有一天也会突发奇想,对我的一些经历感兴趣,便打算静下心来为你写下这本自传。希望我能有一个星期的空暇不受打扰。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别的动机促使我写下这些文字。我出身贫寒,自小生活在贫困之中,经历了许多磨难,如今不但生活富足,还在这人世间积攒了一些名望。感谢上帝如此眷顾于我,让我立身于世间并收获成功。我想我的处世之道或许会对子孙后辈们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他们大概也会对此感兴趣。

    回顾我这一生的幸运时刻,我不禁会想:如果人生可以从头开始,我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生活再过一遍。唯一的要求就是,可以像作家再版作品时那样,有改正初版缺陷的机会就好了。这样,除了能改正错误之外,还可以挽回人生中的种种不幸。即使无法避免这些厄运,我仍然愿意将自己的生活再过一遍。当然,我们都无法重演人生,那么就只好靠回忆了,将其付诸笔端,永久地保存下来。

    因此,我就像全天下老人都有的癖好那样,不厌其烦、唠里唠叨地将自己的往事诉说出来。不过,我的讲述将尽量不让人感到厌烦,以免后辈们出于尊敬而不得不听,一经写下来,听与不听,他们大可悉听尊便。

    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为好,因为即使否认,别人也不大会相信),写自传,也是为了满足我的虚荣心。说实话,我经常听到或在书上读到这样的开场白:“我可以毫不自夸地说……”刚说完,便是一串自吹自擂。大多数人都不喜欢别人自夸,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正犯着同样的毛病。不过,我倒是对这种虚荣心持宽容态度,因为这样的虚荣对他本人和他人来讲都是有益处的。试想,在许多情况下,假如一个人是抱着对自己的人生十分满足的心态而感谢上帝的,那么即使里面掺杂一点儿虚荣心也不为过。

    既然提到了上帝,那么我十分愿意谦恭地宣告,我一生的成就与幸运全都要归功于仁慈的上帝的旨意,他引导我找到了处世之道,并因此而使我获得成功。这种信念使我坚信,上帝的旨意将继续眷顾于我,或使我享福,或使我承受命运的逆境,就像所有人所经历的那样。因为未来的命运只有上帝才知道,只有主的权威能给我们带来福音,哪怕我们有一天身处灾难之中。

    我的一位伯父,同样喜爱收集族中逸闻。有一次,他交给我一些记载着我们家族逸事的详细笔记,由此,我得知我们家族居住在北安普顿郡的爱克顿村,至少已有三百年的历史了,再早以前的历史,就不得而知了。(也许从采用“富兰克林”这个姓的时候起就居住在这个地方了。在此之前,“富兰克林”不是作为一个姓氏,而是作为一个人民阶层而存在的1。当时王国境内都开始确立姓氏,他们便采用了“富兰克林”作为自己的家族姓氏。)我们的祖先拥有三十英亩的自由领地,世代靠打铁为生,这一行当一直传到了我伯父手中。家中的长子都是要继承打铁这个行业的,于是我伯父和我父亲都按照这个传统叫他们的长子学打铁。

    1此处的原文是“anorderofpeople”。“franklin”原指英国十四、十五世纪的非贵族的小土地所有者或自由农。

    我翻查了爱克顿的户籍册,但只找到了一五五五年以后祖上出生、嫁娶和丧葬的记录,更早以前的户籍册已经无法查询到了。根据户籍册的记载,我发现我是五代以来,这个家族中最小儿子的最小一个儿子。我的祖父托马斯生于一五九八年,一直住在爱克顿,直到年迈不能再从事生产,才离开爱克顿投奔儿子约翰去了。我父亲约翰是牛津郡班布雷村的染工,在那里当学徒,一直侍奉祖父至其逝去,并将其安葬在那里。一七五八年,我们看到了他的墓碑。

    祖父的长子托马斯住在爱克顿村,后来把老宅连同土地都传给了独生女。她的丈夫是威灵堡一个叫费雪的人。夫妻俩后来又把继承来的这份产业卖给了伊斯德先生,他就是现在爱克顿庄园的主人。

    我家这一支脉,我祖父一共养育了四个儿子,分别叫托马斯、约翰、本杰明和约瑟。我手边没有这些人的材料,所以只能把我记得的给你写下来。在我离家期间,如果资料没有丢失的话,你可以从中看到更详细的情况。

    作为长子,托马斯跟他父亲学了打铁,但他生性聪颖,又受到当地大绅士帕尔麦先生的鼓励,于是求学上进,当上了一名文书官,成为地方上卓有声望的人。他还在北安普顿和他所在的地方发起公益事业,我们听到过这类事例。他的这一举动受到了爱克顿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奖励。托马斯死于一七〇二年一月六日,恰巧是我出生前的四年整。我记得当我们从爱克顿的老人口中听到关于他的生平和品性时,你十分震惊,觉得他跟我很像,还这样说道:“假如他死在你出生的那一年,人家会认为是灵魂转世呢!”

    约翰成了一名染工,染的是羊毛织物。本杰明在伦敦当学徒,学的是丝绸染工。本杰明秉性聪颖,我之所以清楚地记得他,是因为小时候有幸跟他同住过几年。那时,他乘船到波士顿来投奔我父亲。本杰明活到高龄,现在他的孙子撒木耳·富兰克林还住在波士顿。他的遗物里有两本四开的诗稿,是赠给亲友们的即兴短诗,并寄给我作为我写作的范本。他教给我一套自己创造的速写法,然而因为我从来不练,早已经忘光了。

    我的名字就是来自这位伯父,因为在几个弟兄中,我父亲跟他感情尤其深厚。他对信仰十分虔诚,经常去有名望的传教士那里聆听布道,并且使用他的速记法将那些布道记下来,以致他积攒下许多这样的笔记本。他还是一个不错的政治家,但或许从他自身的地位来讲,他对政治有些过分热衷了。最近,我很意外地在伦敦收获了他当年所搜集的从一六四一年到一七一七年间重要的政论手册。不过,这些手册并不是完整的,有许多册已经遗失了,但还是留下了对开本八本,四开本和八开本二十四本。是一个我所熟悉的旧书商收获了它们,又辗转送到我这里来的。这些书大概是我伯父去美洲之前留在伦敦的,已经是五十多年前的事了。书里面的空白处还留有他附上的注解,至今仍清晰可见。

    我们这个不起眼的家族很早就投入到了宗教改革运动中,在玛丽女王的统治下坚信新教。那时,由于曾狂热地反对罗马天主教教皇,我们常常面临受迫害的危险。在那样的环境下,拥有一本英文版的《圣经》1是冒很大风险的,我的祖上为了隐藏和保管这本《圣经》,就把它打开用带子绑在一个折凳的底部。当我的高祖要给全家人诵读《圣经》时,就把折凳翻过来放在膝盖上,翻动用带子绑着的书页,其间还不忘让一个孩子站在门口把风,一旦看见教会官吏到来就通风报信。高祖若无其事地将凳子重新翻过来,《圣经》便安然无恙地藏在凳子底部了。这件事是从本杰明伯父那里听来的,一直到查理二世统治末年,全家人还一致信奉国教。但那时候,有些牧师因为不信奉国教而在北安普顿郡的议会中遭到驱逐,于是本杰明和约瑟从此改信了非国教,并坚守终身,而家里的其他人仍然继续信奉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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