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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花落浮火(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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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十七岁前,生命里只有春夏,不曾见过秋冬。

    这个世界好像对我很温柔的,我没见过娘亲,甚至不知道父亲是谁,但我有师父师娘,大哥,王妈娟儿,还有十四先生...小时候战乱,我刚记事时的记忆里,总是和莫青衫一同被师娘抱着,在马车上颠簸。

    我会走路比寻常孩子慢很多,但很快学会了握剑。师父那时为国事奔波,我很少看见他,领我入剑道的其实是师娘。师娘不会武功,但她从少时起,身边耳濡目染的都是孤高绝伦的无上剑术,指点我和莫青衫时给的架子极正。那也是师娘仅有的钻研武学的一段岁月,她重拾起极为上乘的绝学身法领着我和莫青衫一同修习。

    “乱世岁月,保命要紧,无论如何,走为上策。”

    我记得师娘说这话时的眼睛真诚且明亮,后来师父带了糖人和好多好吃好玩的找到藏在一处乡野小院里的我们,天下已太平,要领着我们回扬州。

    扬州的三进院子宽敞明亮,一方习武,一方喝茶,一方池子养荷花。

    师娘到扬州的第二日便兴高采烈地满街寻赌坊去了,再没见她习武。

    师父不会做饭,叮嘱我和衫衫习武不能在吃食上怠慢,便每日领着我俩坐遍了全扬州的好馆子。

    剑道入门后,衫衫学得比我快,我总打不过她,有一回我终于赢了她,正得意时,师父说衫衫的天分很高,将来会成数一数二的绝代剑道高手。

    “那我呢?”

    我还记得自己撅起嘴时不高兴的模样。

    师父笑笑不答,我有一点点难过。

    过了些时日,师父要去峨眉办事,十四先生领着王妈娟儿从京城来,那素袍道人的丑恶嘴脸我至今都记得。

    “两个小姑娘家,怎能喂得这般...肥硕。”

    十四先生硬顶着王妈的劝阻给我俩起了小名,衫衫是大肥,我是小肥。

    我,娟儿,衫衫,很快成了三个形影不离的小女娃,我鬼点子多,调皮捣蛋以我为首。娟儿懂事得早,心善,人也乖巧,我干的坏事都是由她去担着给王妈教训。

    每次娟儿替我或衫衫挨打,十四先生总是斜着眼睛瞥我,并不说破。直到有一回...我少时实在不安分,已经记不清为了什么事了,只记得王妈打娟儿的时候,也许是因为遇到了烦闷的事情,手重了,一巴掌下去把娟儿抽得直掉眼泪。、

    十四先生少有的生气,拍了桌子呵住我。

    “你知道王姑娘为什么从不打你吗?就你那点屁事,以为她不清楚?她心善,不想为小事情闹的难堪。”

    再数落王妈,“你是伺候我的,搞得这么委屈娟儿干什么,不要觉得是寄人篱下,这就是在自己家里,错就是错,对就是对,做事要讲规矩!”

    “我是给我师侄小叶,就是你师父面子,王姑娘是给我面子,你一个小丫头那里来的脸面?不要觉得别人爱你宠你是理所应当,别做让人讨厌的人。”

    十四先生有时候是非常令人讨厌的人。

    他很少教我们些什么,嫌麻烦总让我们自己读书,因为这件事,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直不喜欢他,看着他都绕道走。

    没过两年,衫衫就要回京城了。

    京城是很远很远的地方,我和衫衫娟儿吃完午饭趁着王妈午休时偷偷出门,走了好长好长好辛苦的一段路,三个小姑娘再也蹦跳不动,相互牵着手慢慢拖着腿挪,才能走到扬州城的城门前。

    王妈火急火燎赶来时,我们仨正坐在城门墩上,分着舔食一个攒钱买的小糖人,日头将要落了,天边的丛云将所有人的脸都映得通红通红。

    京城,听说坐上十天的马车才能到。

    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离别,前几年衫衫偶有信来,我和娟儿都很高兴地写信回给她,后来...

    后来我们就长大了。

    十二岁后,我剑法小成,扬州城内,不再有能与我过招的高手,师父便领着我开始在江湖上游历。

    那时起,我才知道什么叫人间百态,为了赢,可以卑劣和下作,起初我输给的不是剑法,而是手段。

    江湖上有天分不高,却执着剑道的独臂剑客,剑心通明却困于情爱郁郁一生的老者。有人的佩剑是金镶玉嵌,剑锋吹毛立断却很少出鞘,有人的佩剑残破不堪满是缺口,他每日用这把破铁片,为全家换一顿饱饭。

    这些形形色色,有趣有故事的人。

    游历江湖,我最喜欢听评书,尤其是李青蓝的故事,我的师叔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代剑客。

    潇洒,狂妄的天煞孤星,在天剑长恨的争夺中将当世剑道高手杀剩半数,结仇过多只得归隐山林。再出山时,救江山社稷与水火之中,一人一剑刺遍满族将统,万军从中,无一人可挡其一剑。

    剑道巅峰!我会像他那样!

    只是我未曾想过在评书里,那个总是懒洋洋翘着二郎腿看闲书,令人讨厌的十四先生,竟也有着那样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的故事。

    天下一弈,英杰为棋。

    回家后,看着那在躺椅上优哉游哉的慵懒身影,第一次觉得他不再那么讨厌。王妈心细,有所察觉,同我又讲了些十四先生的事。

    “人生不可逃。”王妈感慨,“他心里难过。”

    “同讨嫌鬼说这些干什么。”十四先生突然从屋内出来,转头看我,“小叶是正直且良善的人,他把你教得很好,我见过你的剑,有几分我师哥的影子。”

    “这样的剑出鞘,是会见血的。你毕竟是个女子,要踏上这条孤独的路,丢掉的东西,会比想象中多的多,想好了么。”

    我当时听不太明白,只是点了点头。

    渐渐,我不再长高,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

    娟儿读的那些情爱话本,我偶尔瞥上两眼,十四先生爱听戏,戏里你侬我侬的生离死别,我只觉得腻歪得紧。

    江湖剑客,剑客就是要潇洒快意,要我死心塌地去爱上一个人,忠贞付出相夫教子,真是想想都...有些事这辈子都不可能做的。

    十七岁的我已在江湖上小有名气,素雪剑主的关门女弟子,剑法极快极狠。

    我喜欢被人尊重和高看一眼的感觉,这是我在剑道上倾注无数汗水挣来的,只属于我的脸面。

    我想成为素雪剑主。

    可这把剑,按理应当是我师哥和我亲大哥何小云的。

    何大哥在京城当差,锦衣卫,算是很威风的官职,每年只来扬州两次,小时候他来,我总喜欢缠着他问些妈妈的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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