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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摸尸(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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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中,从英勇的骑士到高傲的巨龙,不乏个体强大的物种,但始终牢牢把握这个世界脉络走向却是相对弱小很多的贵族。因为面对绝境时,英勇的骑士无非是发动一次决死冲锋,高傲的巨龙也会义无反顾选择战斗至死。倒是平时喜好面子的贵族会在妥协中寻求下一次翻盘的机会。</p>

    在花露城堡中同样上演着这样一场在贵族间屡见不鲜,却从不会让观众感到厌烦的老套戏码,有个一剑立威的强大骑士撑腰,似乎已经轻松赢下这场“战争”的贵族青年依然面带礼节性的微笑,只是这一刻在战败者眼里多少有几分嘲弄味道。</p>

    作为胜利者的青年向道尔侯爵走近几步,站在一个可以被扈从骑士容忍的距离,躬身道:“尊贵的侯爵大人,感谢您将兰尼切斯殿下护送到这里,塔拂尼家族铭记于心。”</p>

    一句送客的潜台词,浅显易懂。甚至缺少贵族间最俗套的寒暄。</p>

    前一刻还以城堡主人自居的道尔面色没有想象中的难看,只是手指不住地摩擦戴在手上的猫眼石戒指。熟悉自家主子这个下意识小动作的骑士们纷纷握紧剑柄。等待动了杀机的侯爵下达可能会把这里大部分人拖入地狱的命令。</p>

    “好,我会向塔拂尼家族讨回这个人情的。”最终有种种顾忌的道尔侯爵按捺住了那个疯狂的念头,之后俯身为身边有名字中有两个尊贵姓氏的孩子整理了下本就整齐的衣服,轻声道:“殿下,他们是塔拂尼公爵,也就是你的舅舅派来照顾你的人,他们比我更适合留在这里。”</p>

    作为这场战争战利品的兰尼切斯仅是哦了一声。</p>

    道尔对头衔尊贵的孩子这种平淡的反应并不意外,遇到不可挽回的局面,徒劳的哭闹那是平民孩子才会做得事。一个出身贵族家庭的孩子早已从精明的父辈那里学会了顺从。之后,再向心怀愧疚的长辈提一些平时很难得到满足的要求。</p>

    想到这里,道尔在临走前从怀中掏出一块拇指大小晶莹剔透的玉石交给兰尼切斯,微笑道:“殿下,帝国有种说法,衡量一个男人的权势大小要看他有多少敌人,评价一个女人的美貌程度要听她有多少流言。一个家族如果没有几个死于刺杀的成员便已经走向了没落。将来殿下遇到不太乐观的情况就捏断这个小东西,如果运气不那么槽糕,能躲过一次天骑士的刺杀。”</p>

    兰尼切斯仰起稚嫩的笑脸道:“道尔叔叔是希望我将来在一大群敌人的注目下,牵着一位艳名远播的妻子举行婚礼,期间,再跳出几个刺客吗?”</p>

    先是愣了一下的道尔哑然失笑“差不多,在这个时代只有这样的男人才活得精彩。”</p>

    道尔侯爵这位帝国元帅就像他引以为傲的骑兵突袭战术一样来得风驰电掣,去得悄无声息。重新回归平静的城堡片刻后仅剩下新来的保姆和听命新“保姆”安排的兰尼切斯公爵以及一群满脸茫然的城堡仆人。</p>

    隐隐成为城堡新任话事人的贵族青年挠着头看着多出一道沟壑的地面,似乎随时可能讨要“人情”的道尔侯爵远没有如何修复地面让他头疼。</p>

    兰尼切斯则是好奇地观察这个来自塔拂尼家族的保姆,既然贵族青年的出身能轻易得到道尔侯爵的认可,那他一个孩子也就不需要为对方的身份是否可疑去操心了。但这不意味着因为对方和自己前不久过世的母亲同属一个家族而有多少亲近。事实上那个在后宫战争中始终处于下风的可怜女人生前便几乎断绝了和自己‘劣迹斑斑’家族所有来往。</p>

    翻开《帝国宗谱百科》的第二页可以找到这样一段记载。塔拂尼家族,以金色展翅蝙蝠为家徽的荣耀家族,第一代塔拂尼公爵是开国皇帝罗本大帝最紧密的战友。与作为皇族的达可林家族世代通婚,每一代帝国皇帝都会有位塔拂尼家族的皇妃。</p>

    除了这段人人可见看似充满光环的文字,作为这一代两个家族联姻传统的产物兰尼切斯还知道不少被时间掩埋起的内幕,在帝国并不漫长的两百年历史中,塔拂尼家族曾多次卷入皇子间涉及皇位归属的灰暗阴谋争斗,而且很不幸就像一件被xingyun女神玩腻丢到角落的玩具,这个想回到初代辉煌的家族每每都扮演出局者的悲情角色。在曾经自己算计的敌人头戴皇冠后情理当中会遭到一轮排挤打压。如果不是一个世袭罔替的公爵头衔以及罗本大帝那句‘拥有塔拂尼姓氏的女性永远是达可林家族优先挑选的新娘’承诺,说不定这个在下坡路上连滚带爬的家族已经滑进了洛姆卡海沟。在帝国一些贵族私下更会嘲笑塔拂尼是‘拴在女人裙带上的家族’</p>

    城堡大厅一座巴洛克风格落地时钟在兰尼切斯公爵成为它名义上的主人后第九次敲响。站累了便不顾宫廷礼仪坐在楼梯上的兰尼切斯倒是一点不觉得无聊,一个能在烈日下看上一天蚂蚁的孩子似乎也不知道什么是无聊。而且,在大厅中指挥城堡仆人忙碌一天的贵族青年要比蚂蚁有趣得多。</p>

    现在,兰尼切斯已经知道在过去九个小时里没和自己说过一句话,甚至没怎么看自己的‘保姆’叫维克多。因为他听到几名得到打赏的女仆都会娇滴滴地称呼青年维克多老爷。此外,他还发现维克多老爷非常富有,单从用手中那一叠厚厚的金券就能看出,这种两个世纪前在绞死了七个帝国被认定为异端的财政大臣由教廷统一强制发行的纸张,每张最小面值是一百金币,按照光辉帝国一个富裕的平民家庭每年十几枚金币生活水准来衡量,那差不多是笔能搬空花露平原的巨款。事实上,今天已经做成几笔大买卖的维克多也确实是这样做的。</p>

    金币,这个世界最强大最不可思议的魔法。她既能让荒漠变成闹市,也能颠覆一个帝国。即便是在刚经过战火洗礼的花露平原她也依旧展现出神奇的魔力。在接待了一位为修复地面找来的石料商人后,一**嗅到金币芳香的商人成为这座刚刚改换门庭城堡的第一批拜访者。对这些因为战争生意惨淡的客人们来说一位富有又不吝啬的领主无疑是主赐予他们的最大福音。</p>

    看着正和一个酒水商人确认dinggou的葡萄酒年份和产地的维克多,兰尼切斯有种错觉这个一身华贵服饰的青年不像个正统贵族,倒像是个力求让主人每个铜板都物超所值的称职管家。一个挑剔的贵族或许会在意餐盘中的花斑鳟是否产过卵,但绝不会亲历亲为去盯着厨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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