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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侠义有道,“犯法”免究(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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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侠义有道,“犯法”免究

    《三侠五义》《七侠五义》《小五义》《施公案》《彭公案》等侠义小说,展现的是正义、豪侠之士仗义行侠、劫富济贫、惩恶扬善的义举。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角色定位:协助清官办案理事、维护皇家朝廷统治,剪除那些与官府作对,欺压百姓的贼盗势棍,以及贪官猾吏。有此前提,绿林好汉的“杀人”“作案”行为,均被视为正面形象或义举,而不予追究法律责任。从这个意义上看,侠义小说中的断案、犯案行为与案例,其主要价值反映在民众对社会正义的渴望和寄托上。而破案、诉讼、审讯、判决的司法文化价值则退居其次。当然,尽管是侠义小说,在涉及司法制度的知识性、客观性和民间性层面,也仍然有一定的法文化审视价值。

    例如,第二十三回讲绿林好汉窦二墩(即窦胜)与黄三太比武输了,自己悻悻而归。路遇假窦二墩(实名是窦二羔)打劫,发善心放了窦二羔。自己恰巧投店到窦二羔的黑店,差点被窦二羔的黑心老婆黄氏用酒灌醉图谋相害,结果被窦二墩识破,怒将二人杀死,又一把火将房屋烧毁毁尸灭迹。显然这一情节是真假李逵故事的翻版。用在这里虽没有什么新意,但从一个侧面折射自古以来的社会意识,以正压邪的行为本身虽然犯法,却可以得到原谅而不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回同样传递了上述意涵。因为窦成的女儿被献县知县的少爷看上,窦二墩与白脸狼马九、笑话崔三等人,闯进县衙,将贪淫花少及陪同娱乐的五人杀死。又到后院将赃官全家都杀了。会同了快腿彭二虎、闪电手高奎把银库打开,劫走了不少银子。再到狱中,将窦成救出。此时,献县城中武营老爷得报,立时调兵,一齐拥到。“窦成兄弟二人,带着群寇,把东门大开,砍死门军四个。”大家奔出城外,窦成带着家眷等逃往古北口外去了。如此大案要案,在《彭公案》中,也是轻描淡写、很平和地叙述而过,没有再交代官府如何追查此案、捉拿要犯。

    老英雄黄三太回家归隐,授徒教子。黄三太五十九岁时,儿子黄天霸八岁。彭公恰从通州知州升任绍兴府知府,想起当年与李七侯指镖借银为自己打通关系的好处,特前往拜望。但黄三太叫家人把拜帖拿回,挡驾不敢见,彭公只好回归衙中。又过一年,黄三太六十整寿,各路英雄都来祝寿。席间,濮大勇说的一段话颇耐人寻味:

    “众位恩兄贤弟,我想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想你我当年结拜,都是二十余岁的英雄,如今数十年来,都成了老头儿了。要论豪杰,在北方还数李煜大哥,你历练的真好,只要红旗一展,无论那路的镖,就要送你几两银子。凤凰张七哥,他所为与黄三哥是一个样,永不须伴,孤身出马,有一千银,尚留三百两,所取贪官污吏,还是济困扶危,周济孝子贤孙,除贪官分文不取。如今黄三哥是洗了手啦!咱们大家一回想,侠义的朋友,死走逃亡,真个不少,也有遭了官司,身受重刑的,死于云阳市上;也有死于英雄之手的。今日大家畅饮,真果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这段话真切地反映了侠义之士的生存状况与情怀寄寓。其中的不少英雄其实是“劫镖”之人,只不过,多劫杀土豪、劣绅、贪官,且还多讲江湖义气,不赶尽杀绝。劫一千银,给留三百两。所劫浮财,常用于接济贫困危难之人、孝子贤孙。因为这样的游侠行为,不少人或摊上官司、身受重刑,或死于其他英雄之手。这也是多数侠义小说正面人物的群体画像。

    大家酒酣耳热,说话也就随意任性了。濮大勇说了一段话,大意是我们这些豪杰在旷野荒郊劫镖不足为奇,要是能到北京,“把当今万岁爷的物件,拿他一两样来;或在户部,把银鞘拿了他的来,那方是真正英雄。”这句话彻底伤着了黄三太的自尊心。于是不动声色,自己悄悄去了京城,果真潜入了正阳门,正巧碰到户部解饷官压着四头骡子,驮着银鞘,正准备送往海淀交由总管太监,以备在海淀畅春园的康熙帝日用。黄三太悄悄跟到沙滩里地方,见四下无人,抽刀砍散护送众人,又将解饷官从马上拉下,将银匣子取了一个,系于自己马后,如飞而去。

    失去官饷的解饷官是保定府同知吴秀章与管界当班的步军校纳光,两人又惊又怕。纳老爷对吴秀章说:“老兄,今日之事,若要禀明上司,他也担不是,我也担不是,你我这小小的前程,全不容易。再者说这件事在禁城内地,会有了响马了,这件事,何人肯信呢?依我之见,你我各赔五百两银子,忍个晦气,也就完了。你也可以保住功名,不日高升;我也不能被地面不清之责。这件事,你我商量。”两人居然一拍即合。纳光又出了个主意,说:“我禀明上司,就说是你的行李失去,被贼人劫抢,内有白银千两,如拿住贼人,如数奉赔。”

    品析:

    这一段对话,把官场上常见的知情不报、瞒天过海、大事化了的场景生动地展现了出来。两人吃了哑巴亏,还暗自得意庆幸,完全是因为怕担责,受到惩处之故。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只要保住官位,还有高升的前程,还可以“堤外损失堤内补”。赔上的五百两银子,自有弥补回来的招数、机会。而按历代律令,私闯禁地轻则杖刑,重则杀头。如《大清律例》卷十八“兵律”之“宫卫”之“宫殿门擅入”条规定:“凡擅入紫禁城午门、东华、西华、神武门,及禁苑者,各杖一百。擅入宫殿门,杖六十、徒一年。擅入御膳所,及御在所者,绞。”黄三太所为,已经达到杖刑标准了。

    黄三太平安出了彰仪门外,找了一家店歇了一夜。次日快马加鞭赶往家中。前后半个月,贺兆熊、武万年、濮大勇、褚彪、李煜、张茂隆等一众英雄都等在家中,大家坐卧不安。黄三太将鞘银一匣取出,把箱子打开,里面白花花二十个元宝。黄三太得意地夸口:“慢说是要些银两,就是在京都求圣驾索库银,我也敢去。”濮大勇赶忙认错,自己可不敢赌了,“求圣驾犯了案,刨坟灭祖之罪,当着大众,求不求在你,我可不敢管。”一席话又把黄三太的心气斗了起来。自己非得再上京城,干出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留下英名,传于后世。

    黄三太再上京城,打探到康熙帝三月初十将到南苑围猎。便事先候在大红门,想迎圣驾。正巧南苑内一只刚入苑的老虎野性未退,跑出了笼子,又顺道出了大红门,把那些管虎的海户兵丁吓得魂飞胆颤。康熙帝闻听,急忙下了圣旨:“勿论军民人等,只管把虎打,朕还有赏,恐伤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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