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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章 进入擎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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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挽歌听到这句话只是皱了皱眉,秦非夜握住她的手微微加大了力度,“有我在,定会护你周全。”

    “他说的话我不信,什么血光之灾,都是吓人的罢了。”叶挽歌笑着拍了拍秦非夜的肩膀,示意他不用担心。

    “害,二爷,那个人就是个疯子!真的疯得入骨了!那行为举止,好似他的妻子还活着似的,真的太可怕了。”随心搓了搓身上的鸡皮疙瘩。

    如影则有些感慨的说道,“这男人也是太过痴情所致,他到底有多爱他的妻子啊,才会在妻子死了之后,还觉得妻子还跟他在一起,这样的男子,世间倒是不多见,只不过,他这样活着太累了。”

    阿都叔也叹了一口气,“他没什么求生意志了,倒是一心求死,我觉得在我们离开之后,那林氏夫妇也逃不过的,还是会死,只不过不知道最后他的结局会死什么。”

    “我却是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叶挽歌摇了摇头,“爱一个人,会如此刻苦铭心吗?如果换了是我,虽然肯定也会给妻子报仇,却不会这样疯癫,害了我妻子的人,杀了就死了,绝不会幻想妻子还活着之类的。”

    叶挽歌是当真不明白情之所至到林光这样的地步是为什么。

    即便是知道自己深爱之人死了,应当也不会疯魔的吧?

    虽然心里肯定是会伤怀,但是时间能治疗一切,不是吗?

    何苦为了一个人,折磨成这般。

    对叶挽歌来说,人生之中的顺位是这样的:最重要的人肯定是自己,其次再是自己所爱之人。

    或许叶挽歌是自私,在她的人生字典里,依然觉得自己是最为重要的。

    秦非夜听完叶挽歌的话,眼底闪过一丝淡淡的惆怅,他看着前方,轻声说道,“我能理解。”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却没有再都说,

    秦非夜想,如果他是林光,或许会作出比林光更加疯狂之事,只要一想到叶挽歌有可能遭遇那般的事情,他的心仿佛都疼了起来。

    绝对不会,他绝对不会让叶挽歌受一丝一毫的伤。

    秦非夜不知道自己对叶挽歌是如何刻骨铭心,但他知道,决不允许叶挽歌受伤。

    那会是比自己受伤还要令人心疼之事。

    一行人说了会林光的事情之后,也没有再继续讨论,大概是觉得这夜深人静的说这些事情反而叫人觉得阴森森的,所以都闭嘴继续往前走。

    “二爷,我们要不要去那个空置的客栈休息一夜明早再离开?”如影提议道,“现在离天亮估计还有两个时辰。”

    叶挽歌摇了摇头,“不必了,我们直接走吧,明天早上起来,这林府的命案一传出,我们怕是也不好走,还是现在就离开吧,林府的事情,我是斑点都不想掺和了。”

    秦非夜也表示赞同,“就听挽歌的。”

    于是,一行人就在这黑色之中匆忙的赶路。

    他们原本也都是习武之人,再者昨天也休息得好,所以今晚这样连续赶路倒也不觉得累。

    从地图上看,西溪镇是东临铜铃山,南靠擎天峰,着实是一个十分偏僻之地。

    擎天峰顾名思义,远远看去,山峰高耸入天际。

    擎天峰山险且高,还连绵成一片,直接将铜铃山都包裹在内,所以之前阿七才会说,如果绕道铜铃山再回来擎天峰,那便是很长的路途了。

    这擎天峰不太好走,但不归森林就在擎天峰后以南三百里的地方,他们已经离目的地不远了。

    所以此山,是必经之地。

    不归森林原本就是深山老林的偏僻之地,他们之前走的地方还能遇见不少繁华的都市和城镇,再不济也有村子,但过了擎天峰之后,便鲜少有人烟了。

    地图上有记载的村镇,已经寥寥无几,规模也十分小。

    叶挽歌从西溪镇离开之后,走了大半日,才算进入这擎天峰的山脚。

    眼看着天就要下雨了,一行人赶紧找了个山洞歇下。

    叶挽歌呼出一口气,已经有白色的雾气了,“今天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一个晚上,明日再登山。”

    “是,二爷。”

    四人开始安置马儿和收拾行李,也有开始生火煮饭的,四人分工明确,干起活来十分利落。

    带人来就是这点好啊,叶挽歌感叹。

    秦非夜走了过来,将手中的披风搭在了叶挽歌的身上,“冷不冷?”

    “有一点,这擎天峰的地势比较高吧,连温度也有些低,我白天的时候看着,山顶似乎还有积雪,明天得把御寒的衣服都穿上,还有马蹄也要绑上棉布。”叶挽歌点了点头,对明日要上擎天峰的事情有些担忧。

    “这马要上擎天峰估计会有些困难,山道险要啊。”阿都叔烧着火叹了一声气。

    叶挽歌自然也明白,“不到万不得已还是将马儿带着,否则过了擎天峰,我们就要徒步而行,那更累。”

    “不必担心,这山虽然高了些,但是白日看了一下,上去应该没问题,两天应该就可以翻越。”秦非夜说道。

    “大家明儿都记得穿多点就是了,可被冻着了,二爷,给,给你一个暖手炉,抱在怀里暖暖。”如影第一时间就用烧开的热水给叶挽歌装了一个暖水炉。

    叶挽歌也没拒绝,抱在怀里的确暖和了许多。

    今日的晚餐是从山里打到的一只野鸡,天气冷动物也不多,这只野鸡还是秦非夜亲自打来的。

    因为也就一只,怕不够吃,便直接处理了之后炖蘑菇,来个小鸡炖蘑菇。

    这些干货有的是一路上买的,又的是从汴京带出来的,炖起来时味道很香。

    除了已过小鸡炖蘑菇,还煮了一大锅热乎乎的白粥,那白粥里切了些今日才挖到的笋,闻着也十分鲜甜。

    他们六人也不分什么彼此,都是吃的一样的东西。

    这些个锅碗瓢盆,若不是有马儿驮着,要人力背的话那可真的要命。

    叶挽歌中午啃的是干面饼,这会闻到食物的香味便觉得饥肠辘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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