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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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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几天里,法正与刘备、刘玄、诸葛亮等人再也没有讨论过益州只之事,只是单纯的论道经邦,谈论民生、天文、计算……。

    刘备也带着法正,观看刘军将士,以及治下郡县情况,事无巨细毫不避讳。

    因刘备未曾对法正设防,因此甚是感动,几欲称臣。

    一言蔽之,相处甚欢!

    虽并未再谈及入蜀之事,但双方感情愈加深厚。

    刘备视法正为挚友,而法正视刘备为明主,恨不得立马以身相投。

    但其并未冲动。

    他想以益州作为酬劳,前来酬谢刘备知遇之恩。

    盘桓半月之后,对荆州了解颇深法正,向刘备提出告别。

    他也要回去与张松商议,如何才能将刘备引进益州。

    刘备虽心有不舍,然法正执意离开,这才相送百里,让其安全踏上返回益州归程。

    法正离开之后,荆州呈现一片忙碌状态,各地郡县忙于春耕之事。

    但紧跟其后的麻烦事便发生了,因为刘玄建议刘备大势打造农具,卖与百姓使用。

    代价是,必须耕足十年以上不损毁,另以每年赋税百分之一作为利息,交足五年。

    说白了,就是按揭农具,十年内没有损毁,官府就不在收回,农具则属于农民,且归还每年的百分之一赋税利息。

    如果损坏,只能自己再找官府借,至于利息则不会再归还。

    另外一种办法是租借,废弃原有三老、亭长之类,改用保甲,重新编户齐民,然后三户联名,可租一件耕犁,以每年百分之一赋税利息,可借与耕种一年,若毁坏则由三户合力赔偿。

    正因为这种低利息的惠民之策,有些精明之人,按揭耕犁之后,再租借出去,从而荆州百姓,几乎户户有耕犁。

    然光有耕犁,无耕牛,显然不可能,遂不久之后,各地郡县将难题上表给刘备。

    是故刘备当即召集文武官吏,齐聚一堂:“此各地文书,诸君以为如何处之?”

    汉代乃着名重视耕种之国,因此国家设有专门养牛机构,如太仆苑、畜府等,《汉官旧仪》载:「太仆,帅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分养马三十万头,择取给六廐牛羊无数以给牺牲。」

    同时也衍生了,商业性养牛专业户,如《论衡卷十九·宣汉篇第五十九》曰:「天下太平,瑞应各异,犹家人富殖……或畜牛马,或长田宅。夫乐米谷不爱布帛,欢牛马不美田宅,则谓米谷愈布帛,牛马胜田宅矣。」

    是时养牛马可与布帛、粮食、房产一般,皆可成为发家致富手段,富贵堪比王侯之家。

    然这是大户人家所持,与普通民众并无关系。

    眼下是百姓没有耕牛,哪怕大户人家有再多,他也不可能用这么低廉的价格供应。

    文武群臣低头想了一番之后,简雍抬头道:“雍以为可让大司马府下令各郡县,从豪右处购买耕牛!”

    简雍话后,众人并未发声,而是按照思索着此策可行与否。

    很显然,简雍之策,并不可靠!

    各地豪右又怎会将这个好事留给官府?

    他们完全可以,拿出自己家的耕牛,租借给百姓。

    一旦百姓偿还不了,然后利滚利,最终逼死百姓,或者乘机索赔。

    卖给官府,所获之利太小,不值得他们动心。

    然而也并非真的不可为!

    刘备麾下有不少大族子弟,与各地豪右也算有些交情。

    而汉代豪强,素来喜欢做些投资国家之事。

    譬如昔日孝武帝北伐匈奴、大宛,孝景帝平七王之乱,豪族皆有争相为朝廷做贡献。

    然而此事,治标不治本!

    地主家都没余粮,何来买如此多耕牛,供应给百姓耕种?

    一时间,大厅之内陷入沉静,除却众人呼吸之声,并无余声。

    “咳咳……”沉静许久之后,刘玄轻咳一声。

    刘备有感,抬头询问:“显圣有何要说?”

    “臣有拙策,请主公斧正!”

    “即是议事,但请说来!”

    “臣以为,简将军之言,不无道理,今豪族甚强,值国家为难之际,不思报国,与禽兽何异?

    臣家有耕牛五百,但售主公,大司马府可分十年偿还。”

    刘玄流动产并不多,但是不动产倒是不少,毕竟数代人的黑心积累,这点财力没有,那也不配称作鄂县豪右了。

    当然!

    刘玄有钱归有钱,但绝对不会无偿赠予!

    如果是刚投靠刘备,携带资产投靠,则是属于投资。

    现在若是无偿捐献,其作死程度不亚于明朝沈秀。

    “纲纪助我多矣……”

    刘玄并未理会,自顾道:“然此事看易行难,纵使豪右尽皆愿售,幕府也无力购买,与百姓而言杯水车薪,实难大助!”

    群臣闻言重重点头,刘玄所言不差,并非所有人都愿意像他一般,可以分期还款。

    而且就算是把所有豪右的耕牛都买来,分给各个郡县,那与杯水车薪,好像没什么区别。

    这也正是症结所在。

    百姓不能总靠着官府资助吧?

    “计将安出?”

    既然刘玄提了出来,想来是有一定解决方法,不然何必多费口水,说一通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废话?

    “其一,下令各地不准食牛,凡食牛者,初次自备吃食,服役一年,再犯者绞刑,无论何人皆是如此!

    若耕牛老死、病死、摔死等不在此例,可若伪造耕牛发生变故而死,证据确凿,当绞!”

    刘玄环顾四周,杀气腾腾说道。

    乱世当用重典。

    重典怎么用?

    就是这么用!

    并不是说,杀得别人不敢造反,那叫重典。

    也不是严法峻令就叫重典!

    而是该用重的用重,不然保护不了百姓!

    当刘玄一言道出,除却诸葛亮之外,大家都有些眉头紧蹙。

    汉代能食之肉就那么多,减去一个牛肉,那还有什么?

    牛肉固然古来禁食,然相比吃猪肉,大家更喜欢牛肉口感。

    因为一个牛肉,就绞刑,也太过严苛了。

    刘备紧皱眉头:“此法是否太过严苛?”

    “不然!所谓‘法不严则民不守’,尤其豪右大人,此辈尚食牛肉,非严法而不能禁!”诸葛亮立马出来帮腔。

    他是同意刘玄严法的。

    普通民众还好,只要官府下令,大多会遵守。

    而且他们基本上也无缘吃到牛肉。

    更多的还是那些养殖大户。

    视朝廷律令为草纸一张。

    如果严法禁止,他们手上的牛,最终只能销售出去。

    不然只会放在手中老死!

    从商人角度而言,让牛自己老死,所有的消耗自己承担,他们肯定不愿意。

    这个时候,必然会一同抛售!

    市场一旦饱和,那么居高不下的牛价,也就随之跌落下滑。

    除非他们会资本家倒牛奶那一套。

    宁可让牛老死,臭了、烂了,也不抛售。

    不然一但全部抛售,购买者货比三家,自然会选择便宜的购买。

    严法可能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但也是此时能够暂时应用之法。

    虽然不可用百世,但用于一时足够了!

    禁杀耕牛,一直都是严令禁止,刘玄只不过将惩戒改动一下,还不至于到接受不了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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