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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铁娃子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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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阿珠从小就喜欢狗狗,喜欢的不得了。

    在她五岁的时候,家里面养了一只可爱的小贵宾犬,那是一种体型很小的犬,通体白色,很是好看,智商也不低,她天天都会有事没事去撩它玩,有事没事就看狗。

    直到有一天放学。

    她妈妈突然和她说自己把狗送人了……

    方阿珠当时伤心欲绝,整天都失落落的。

    又后来,听她妈妈说,那家把狗弄丢了。

    自从那以后,她每天看见大街上的白狗,都会问她的小闺蜜:你说它是我的小白吗?

    这是她养的第一只狗。

    方阿珠的第二只狗是在她八岁的时候姥姥送给她的。

    那是一只中华田园幼犬,俗称土狗。

    除了乡下,城市里面的人很少养这种狗,他们都喜欢养那种名贵犬。

    但方阿珠不在乎。

    从那天起,她们之间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每天上下学狗子都会亲自送她过去,接她回来,老老实实的充当着一个贴身保镖的作用。

    她犯了错被爸爸妈妈责骂了,狗子也会挡在她的前面。

    狗是很单纯的,当你晚上起夜被它绊倒在黑夜中,它只会觉得你起床只是为了踢它的头。

    对狗子而言,她无疑就是它的唯一。

    但好景不长。

    就在一年前,狗子去世了,陪了方阿珠整整八年。

    八年的时间,她早就已经不把它当狗来看了,完全就是一个亲人。

    狗狗走的前一刻还摸她的头,它眼睛里也流出了泪水。

    那一刻。

    她是真的绷不住了,眼泪潸然而下。

    一个小女孩,愣是陪着狗子的尸体待了一晚上。

    一晚上没睡,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就出去埋了顺带着还立了个简易的墓。

    也就是因为这件事,从那天开始,方阿珠下定决心不养任何宠物,她不能接受感情离开的那一天,她怕自己控制不住自己。

    哪怕是直到现在,只要一想起,她的眼眶依旧会瞬间湿润……

    但她依旧还是忘不了狗狗,看见狗狗总会忍不住的就想去摸一摸,逗一逗。

    “当然可以!”

    林墨染的嘴角微微一扬,缓缓笑道。

    “谢谢你,大哥哥!”

    方阿珠天使般的脸蛋上露出一抹甜蜜的笑容,夹杂着秋季金黄色的阳光,将她的身影拉的很长,很长……

    ……

    ……

    “铲屎官,那个小女孩真的好善良,我以后可以和她一起玩么?”

    通向安平镇的唯一必经之道上。

    大哈老老实实的坐在副驾驶座位上,顿了片刻后,扭头冲着林墨染问道。

    “当然。”

    林墨染点了点头。

    他看的出来,方阿珠对狗狗的感情很深。

    他也看到出来,方阿珠很有可能是一个有些小孤僻症的孩子。

    否则,不可能之前连着一个月每天早起晚归都只是为了给大哈送吃的。

    让大哈和对方玩,没准也有利于方阿珠的病情。

    即使对方没病的话,也能让对方的心情好些,也算是报答对方的月饭之恩了吧。

    更别说,林墨染其实挺喜欢方阿珠的脾气和秉性的。

    ……

    ……

    一句无话。

    林墨染赶到安平镇的时候,已经是下午的三点多钟。

    酒厂还在开工,在全自动化之下,美酒的酿制得到了更为科学的管理,但论起口感上的话,和纯手工酿制的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这种区别林墨染尝不出来,毕竟在他看来,酒其实都是一个味:又辣又炝鼻。

    但对于一些老酒鬼而言,这种差别就会被无限制的放大化,别说是用嘴品尝,就是单纯只一下就能闻出差别来。

    “老板,就在今天上午,有一伙神秘人突然找上了门来,说限咱们两天之内将配方交给他们,否则他们就不客气。”

    林墨染前脚刚到办公室,后脚邓二快步小跑了进来。

    “我倒要看看,怎么个不客气法!”

    林墨染冷哼一声,目光如炬。

    还不客气,恐怕是不知道这里几乎五十来个身强体壮的保安是听谁的号令。

    若是下次再敢来,直接轰出去就是了。

    “对了,准备一下,关于后续酒厂的招工一定要组织下去。

    还有,这几天去请些员工,在请几个专门搭建温室大棚的老师傅,我打算自己建个大棚方便往超市上新鲜的蔬菜。”

    林墨染开口说道。

    “好的,老板,我这就去做!”

    邓二赶忙点了点头。

    ……

    ……

    “妈,还是你的手艺最棒,没想到居然还有我最爱吃的蒸野菜!”

    晚饭时分。

    餐桌上。

    林墨染狠狠的吸了一口空气中的香味后说道。

    他家现在早就不是以前的破瓦房了,现在已经搬到了酒厂的附近,一座低矮的山头上,住的也变成了三层的大别墅。

    当然。

    哪怕是经济条件变好了这么多,但林父,林母依旧还是往常一般勤俭节约,依旧还是会时不时的去摘掉野菜。

    而其中,有一个面条菜的野菜是林墨染从小就特别喜欢吃的。

    没成想这次回来居然就能吃上。

    “对了儿子,正好这次趁着你回来,妈有件事要给你说!”

    吃饭的功夫,唐春花突然开口说道。

    “啥是……啊妈?”

    林墨染的嘴巴里塞的满满的,好不容易咽下去后应道。

    “其实也没啥子事,你还记得你铁娃子不?”

    唐春花说道。

    “我三姨家那个娃?”

    林墨染愣了愣,脑袋里随即冒出来一个浑身黝黑的身影。

    “嗯,就是你三姨家的孩子!”唐春花点了点头道:“你三姨前几天给我打电话来了,问能不能让你带一下铁娃子打打工,挣点钱回去。”

    “妈,我要是没记错的话,铁娃子今年应该才不过读高中吧!”

    林墨染皱着眉头说道。

    “没错,准确来说是快上高三了都!”

    唐春花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道。

    “都快上高三了!”林墨染眉头微微一皱:“这马上马的就要考大学了,为什么在怎么关键的时候出去打工啊?”

    “唉,你看我这脑袋,当时只顾着和你三姨聊天了,这事没来得及细问!”

    唐春花有些懊恼道。

    “估计是怕费电话费,你三姨说完这件事后就立马挂了电话了,我都没得力反应。!”

    “那铁娃子啥时候过来啊?妈”

    林墨染问道。

    “这个倒不太清楚,你也晓得嘛,咱家和你三姨家本来就相距不近,再加上又没有轻轨,算算日子,应该就是这几天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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