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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九章 奇迹之司(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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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是碗,但这个碗却是一般的碗的三倍大。

    小二一边往屋里进,一边说道:“这是为了感谢公子在我们金月楼包场这么久的,我们掌柜的说了,想来公子是每晚都要看‘夜阑’的,多喝这安神的汤水能助您好好休息,睡个好觉。”

    “莫不是,每个来这里的贵客都会得到一碗?你们掌柜的真会做生意。”陆千尘说道。

    他到不单单是觉得金月楼的老板会做生意,而是经过上一次被盗贼洗劫一番,差点没命,对于这种无事献殷情的事情,都留了一个心眼儿。

    果然,小儿笑着摸了摸后脑勺,说:“这名贵药材做成的汤水那能是什么人都有的待遇!只有公子独享。”

    说着他还挤眉弄眼的把头靠近陆千尘的耳朵小声笑到:“你跟白公子相识,自然便是我们掌柜的贵客了。不是我胡说,公子也别介意,就您那点细软,要住金月楼的普通客房倒是可以,这绝佳的顶层,可是连一晚都抵不过,何况还是这观赏‘夜阑’日子呢!”

    陆千尘没想到自己还是得了白逸的恩惠,他笑着到道:“没想到我倒是有幸又得了白公子的恩惠!”

    “不过......”

    “您放心!你在这里的事情,没人会到处声张,其实也没必要嘛,街坊们都看见你从白府出来。”

    “那就多谢了。”

    陆千城送走这个健谈的小二,心里不禁对这北岸的“口口相传”之道心生出几分佩服。

    他和阿笠离开白府后,因着当时的那种情形还特意的绕了好远时溜达几圈,并没有直接住进金月楼,就是为了避免引人注目。结果还是引人注目了。

    他们可是从落阳山庄趁乱逃出来的,行踪最好是隐秘一点。

    不过,看来至少,这落江城的北岸,他们已经是名人了,只不过人们心照不宣的不多提及罢了。

    陆千城没有喝那碗安神的汤水,待小二走后,他就直接休息下了。但他躺在床上却不能马上睡着。

    那个叫白逸的,从与他短短的交流可以看出,自己明明不受他待见,可笑的是反倒是处处白白得了他的恩惠。这也算是荒唐的事情了。他躺在这张华贵的床榻上,闭着眼睛,想,虽说我与他并谈不拢,但从这些人对他的态度,可见那白逸也是个值得尊敬的人物。看他那日翩翩风度,甚有些飒爽英姿,可惜,那张脸倒是,哎!

    想到那日见到白逸带着刀伤的脸,陆千城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他想,若还有机会见到对方,也要好好感谢一番,为了这些时日受到的照顾。

    “公子,快起来了!”

    被阿里熟悉的声音叫醒,陆千尘只觉得身体甚是疲惫。看来早知道就喝一点那个安神汤了。

    “公子,快点吃点东西,别忘了我们还要出门一趟。”阿笠动作熟练的递给他衣物,有赶紧走到桌子边盛了一碗清粥给他。

    “什么时候了?”

    他穿戴好走过来坐下,端起清粥,示意阿笠也喝一碗。

    “我早就吃过了,现在是刚入酉时。”

    阿笠在他对面的位置坐下,看着他把手里的粥喝完后,有递给他一碗漱口的清茶。他也接了过来,漱完口后还给了他。

    他想起确实说过要出去,就对阿笠说到:“待会儿出门,我们坐车,你去楼下问掌柜的可否租来一辆马车,不用太华丽,一般的商户人家使用的那种就好。我跟着就下来。”

    阿笠说到:“可是公子,商户人家哪里还有去租马车的?”

    陆千尘脸上浮起几条黑线,这个阿笠倒是学会揶揄人了。但他说的也是有理,陆千尘只好轻咳了两声。

    “你直接问老板,他知道我的意思。”

    阿笠看着他的样子,笑着吐了下舌头,赶紧下去办事了。

    他从柜子里去除包袱,从白逸给他们的东西里挑选一个很值钱的珠子,这南海夜明珠虽是名贵之物,但也算不上稀罕,可他手里的这一颗,透露着淡粉色,只想这样的,确实稀罕的成色。

    他拿出这么有价值的宝贝,不是为了出去挥霍一番,而是要去拜访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就是与金月楼齐名,但更胜一分的流芳殿。

    流芳殿又被称为“兰宫”,是整个落江城最高的楼阁,但它位于鱼落江上唯一一个岛子—潮州。

    潮州兰宫,江湖上有名的奇能异士聚集之地,据说那里由一个叫做月影的女子统管,江湖上称她为“兰宫宫主”,只是这宫主一向不以真面目示人,每每出现在人前都是一副新的面孔,其易容手段号称江湖之最,因此也被人称作“千面月影”。

    陆千尘就是想拜访那个这个身怀绝技的女人。

    他的目的,是要一张新的脸,这样他不仅可以避避风头,不用担心落阳山庄的人到处找他,也可以就此拜托白府一住带来的困扰。但是他还没有告诉阿笠这个想法,因为这事儿成与不成还不能确定。

    他来到金月楼下喝阿笠会合,只见他已经坐在车夫的位置,手里握着缰绳,对他不停的招手。

    他所要求的一般的马车,此时是一辆死马并驱的宝马香车,正浑身金光闪闪,雕纹缀玉停在那里,连马儿的身上都佩戴者细金软甲。

    这个阿笠。陆千尘百般无奈的熬了摇头,便踩上踏板,钻进马车内,说:“你还真威风!”

    阿笠隔着竹帘笑到:“老早就想单独驾一下马车,以前每次出去都是跟张叔一块儿,我都是副手,他从不让人碰他的宝贝马儿,说是抽鞭子也只有他才可以。”

    阿笠口中的张叔是落阳山庄的马夫,是个热爱马儿的人,除了细细照料他们家里的马匹外,据说连吃住都在马厩跟那些畜生在一起。陆千尘很容易想到那个画面。

    “好了,按之前说的,直接去那里吧!”

    “好嘞!”

    阿笠手里的鞭子一挥,传来一阵抽响,这辆中上等的马车就飞跑起来。

    它穿过宽阔的街道,朝着鱼落江边飞驰,路上的行人见了都纷纷躲开,以为里面的人是什么名门望族正要急着出门儿办事情。

    那个驱车的少年意气风发,浑身都是干劲儿。马车的帘子被风掀起,行人瞥见,里面正坐着一位身着白色绣锦大袄,头戴白玉莲花发冠的翩翩公子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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