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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透明身体(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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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雅炖了满满一锅刃齿虎肉给大家吃,兄妹俩惊喜万分。

    他们已经很久都没能吃上饱饭了,更别说能吃上肉,而且还是寻常人吃不到的虎肉。

    饱餐了一顿后,天还在下雨,崖壁湿滑,也不方便再挖新洞,慕昆让燕云去把诺雅的山洞拓宽到三十多平米大小,拿了几个山狼皮做铺盖,安排巧娘和诺雅先住在里面。

    他让燕云先和自己住在大山洞里,等天好了,再考虑选择合适的位置,挖新的山洞住。

    接触了一段时间后,燕云和巧娘逐渐明白了,慕昆和诺雅或许真的不是“天神”,但他们显然是有能力在这里生存的人。

    能天天吃上肉,而且能吃饱,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梦寐以求的生活了。

    没有慕昆就没有这一切,兄妹俩很自然的真心把慕昆当做了主人,按照慕昆的要求叫他“慕先生”;也基本不和诺雅沟通,因为她也听不明白,互相之间根本没有办法交流。

    诺雅一大早就过来找慕昆,

    “我说慕昆先生你还是让他们兄妹俩住一起吧我没法和这个古代东方少女沟通,话说得急了,她还直冲我抹眼泪。”

    这是...很想和我住在一起

    “诺雅啊,现在外面有蟒蛇,也不知会不会到山洞来偷袭,只有我们有武器,让她和你住在一起也好照应一下。等雨停了,再让燕云在旁边挖个山洞好了。”

    有句话慕昆没好说出口,你一个没出嫁的公主,是不是不大方便和我这个大男人,长期住在一个山洞里啊

    外面雨虽然小了,不过还是没停,众人只好先呆在山洞里。

    此时半空中已经不再出现雷电了。

    巧娘乖巧地接过了诺雅的工作,做起早饭来。

    燕云在一旁帮着烧火,肉炖好了先给慕昆盛了一碗,然后是诺雅。

    二人吃好后,兄妹俩才开始吃饭。

    慕昆由着他们去做没去管,直到吃完饭后才说,

    “燕老弟,巧娘,今后大家要在一起吃饭,不要太拘束了。”

    眼下的壕沟已经成了蓄水池,他想起了明矾温泉边的明矾结晶,那是很好的净水剂。

    而且,可以考虑把积满水的壕沟用来养鱼,这样可以多捕捉一些鱼来随用随取。

    慕昆继续对燕云兄妹俩说,

    “两排竹刺之间是陷阱,雨水估计快灌满了,可以用里面的水洗碗刷锅,要用铜盆盛出来用,小心别掉进去,底下全是竹刺。”

    他想起来,又补充道,

    “里面的雨水我有办法净化,这样省得每天去溪边取水了。”

    巧娘怯生生的答应了一声,燕云取了铜盆打着伞,下去取水了。

    看慕昆和颜悦色和巧娘说话的时候,她那可怜乖巧的模样,让诺雅有些莫名其妙地生气。

    飞猫德雷斯吃了几块生鱼片,舔舔嘴唇用爪子洗了把脸,翘着尾巴,大模大样地在几人之间走来走去,仿佛它才是这里的主人。

    看着这个长着翅膀的“神猫”,巧娘忍不住想摸一下它的肉翅,德雷斯迅速闪到了一旁。

    诺雅暗自得意,把德雷斯唤来身边,给它挠痒痒,德雷斯眯着眼睛,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巧娘一时手足无措,低头不语,两只手绞在了一起,显得更加局促了。

    慕昆并没去注意这些。

    他在琢磨等天色转晴,要去明矾温泉边多取些明矾结晶来备用,这个壕沟无意间解决了储水的大问题,明矾做为净水剂需要天天用,储备数量越大越好。

    另外,那座小山后面是什么情况,到底走多远能到达尽头,尽头又会是什么状况,到底有没有出去的可能......这些才是他最关心的问题。

    等燕云用铜盆在壕沟里取了水上来,他让巧娘独自留下来刷锅洗碗,让诺雅持弓随行护卫,趁着雨略小些,他和燕云一人一个背篓,来回搬运了好几趟黄铜矿和煤矿,又在溪水中钓了几十条大马哈鱼,回来放养在积满水的壕沟中。

    慕昆把壕沟前的土堆刨开了一道沟,把土堆一侧的积水也引入了壕沟。这也有个好处,如果壕沟水漫出来,也会先从沟里流出去,不会倒灌大黑的山洞和储物洞。

    壕沟伪装的表面,还能有效减少水蒸发,这真是个蓄水的好办法。

    之后,他让燕云在一旁协助他一起铸造些铜铸件,同时也让燕云学会如何冶炼黄铜矿和铸造黄铜用品,以便他今后能接手做这项工作。

    慕昆首先又铸了上百个黄铜箭簇出来,多预备些,等到急用时也就不至于因为缺少箭枝而发愁。

    然后应燕云的要求,给他铸了一把铜斧,一根宽铜锯,一把铜柴刀。

    有燕云搭手协助锻打,慕昆又精心铸造了一把熟铜重剑,把枯骨先生留下那把枪的其他钢构件、几十颗弹头都熔铸锻打在剑刃上。

    这个过程比较艰难,二人折腾了几天,才做出来一点雏形。

    连续几天都是阴雨绵绵的天气,两人继续加热锻打剑刃。

    好在燕云曾在铁匠铺打过下手,有些经验,连续折腾了几天,钢刃熟铜剑终于打制成功,刃口用添了虎脂的溪水反复淬火,也终于达到了让慕昆满意的效果。

    整只钢刃熟铜重剑,包括剑柄全长一米二,刃长九十公分,总重十几斤。

    钢刃铜剑并非直刃剑,靠近剑把处刃宽近九公分,然后剑刃两侧成弧形逐渐收窄至六七公分,在靠近剑尖三分之一处又弧形扩至七八公分,最后渐次缩窄,形成锋利剑尖。

    这么做出来的剑刃最大的好处是,用重剑的两侧劈砍,能达到极佳的效果。

    这把剑或许没有刺刀锋锐,不过刃口包括剑尖用材也都是特种钢,经过无数次锻打,淬火后也足够坚硬。

    慕昆仔细把剑磨得锋利,铜把上缠上蟒皮防滑,试验了一下钢刃铜剑的杀伤力,很轻松就劈断了一棵碗口大的小树,一般的动物如果挨这一下重劈,应当就被轻松斩首了。

    慕昆让燕云用柚木做了个简易的木剑鞘,剑鞘底部、中间和入口处都裹了铜皮加固,替代了自己腰间原先挂刺刀的简易蟒皮刀鞘。

    由于森蟒的威胁一直在,以后刺刀就一直装在铜矛上,铜刺矛是长兵器,钢刃铜剑是近战短兵器,可以都随身携带,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只选一个带着。

    燕云想在山梁顶的平地这几亩地大小的地方,种粮种蔬菜,他随身都带着种子。

    慕昆担心浇水的问题不好解决,让他先少种一些试试,毕竟目前不缺吃的,而且他也并没有那么长远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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