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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初入江湖 第十五章 传授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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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丁带着苟旦去营地附近的溪边宰杀兔子。

    路上肖丁问苟旦是不是视力特别好,晚上也能看清。这是一个连苟旦自己也说不太清楚的问题,自从捡到那三个原魂碎片后,身体上的变化二连三地发生,又不好解释,只好说自己从小就这样。

    “难怪昨晚你能帮我一起解决掉最后那四个强盗,否则,只怕要师父出手了。”肖丁说。

    来到溪边,借着月光,肖丁让苟旦先处理一只野兔。苟旦从百宝囊里掏出他常用的猎刀,干脆利落地拔毛剔骨除内脏,一会儿就处理得干干净净。他原以为这么熟练一定会让肖丁另眼相看,哪知道肖丁露出牙疼的表情。

    “你看好了。”肖丁说完,右手提刀轻轻悬在另外一只野兔的头部,迅速往下滑,像抚摸它一样。

    只有片刻,苟旦一看,皮已经去好,上面没有带一丝肌肉。然后,肖丁的右手提着短刀,轻轻在兔子身上舞动,转眼间,肉是肉,头部是头部,内脏是内脏,已经全部切好。

    这个过程中,苟旦没有听到一丝刀刃碰到骨头的声音,只有充满节奏的,骨肉分离时的细微响声。哪像自己,宰个兔子,快是快,就是有点惊天动地。肖丁带着还沉浸在震惊中的苟旦回到营地,一边烤着兔肉,一边给他讲了一番启蒙的刀法要义。

    短刀是近身战的利器,要出其不意。打架的时候,如果远远地露出手中短刀,对方看到后,不是直接逃跑,就是拿出比你长的兵器迎战,这样就达不到效果了。

    苟旦点点头,开始明白肖丁的短刀为什么到近身时才显露出来。

    肖丁说,要么就不要让情况发展到动刀动枪的一步,一旦决定要动用兵器了,就不要害怕,要全力以赴,让兵器发挥最大的作用。

    犹豫,是打架中的大忌。兵器的作用是消灭敌人,而不是用来恐吓,一旦出招,必要见血。

    “我手中这把刀名为消刃,”肖丁说,“用来提醒自己,要么不出鞘,一旦出鞘就要让敌人消失。”

    由于短刀的天生劣势,它的作用是用来进攻的,而不是防守。防守靠的是速度和力量。

    用短刀近身格斗时,一定要保持最大程度的镇定,这样才能找到对手的弱点,料敌先机。

    一旦发现弱点,就不要犹豫,立即攻击,否则,情愿一直被动防守。所以,近身遇敌时,一定要做到镇定和眼疾手快。就像刚才宰兔子,它的筋骨间的空隙就是它的弱点,一旦找准下刀的地方,不费力就能把它肢解。高手会找到这些空隙下手,而不是硬碰硬,砍在骨头上。

    “消刃跟了我五年,陪我打过数不清的架,死伤在它下面的人兽我都计不清了。”肖丁说,“但你看,它的刀刃依然像新的一样。”

    肖丁见苟旦神情专注,眼珠转动,没有任何凝滞,知道他能理解得差不多,就又讲了一下节奏的重要性。

    节奏是一种心理状态的反映,节奏稳定时,代表胸有成竹,能越战越勇。节奏一乱,气息乱跑,招式涣散,就会漏洞百出,非常危险。这个感觉不是可以通过语言教会的,要在实战中去总结适合自己的,因为它太复杂了,包括呼吸调节、力度掌握、对手的反应等几乎所有的因素。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苟旦回忆昨晚肖丁对战强盗时的情形,越想越暗合他刚刚讲的这些,越是理解越是佩服。干脆闭上眼睛,把后半场的战斗复原了一遍,脑子里越来越清晰,身临其境一样。他手中的随身猎刀跟着舞动起来,一招一式都像模像样,竟然还隐含风雷之声,把旁边的肖丁惊得目瞪口呆。

    这小子心思单纯,别无杂念,学起来就是快啊肖丁一时技痒,以掌为刀,与苟旦拆招。

    苟旦眼睛一睁,露出一丝慌乱,但马上又眼神清澈,把肖丁的招数一一接了过去。两人越打越快,简直是酣畅淋漓。

    远处值夜的猎户见到这个场景,把在一旁睡觉的另外一个拍醒,示意他往这边看。两人对视一眼,惊骇之后又是一阵后怕。看来以后要少惹这小子,要是他记仇,我们就麻烦了

    两人停下后,肖丁最后又讲了一下出刀的方位与技巧。短刀并没有什么花招,几乎是招招致命,无非也就劈、砍、扎、撩、削。其他所有繁复的招数都是从这五个基本刀势上变化而来的。苟旦听后茅塞顿开,细细琢磨。

    “小子,看你的样子还不想睡,我可要去休息了。”肖丁看了看天色,离天亮还有两个多小时,回帐补觉去了。刚接触这么好玩的东西,苟旦哪里睡

    得着,一个人坐在树下一边啃着烤免,一边回想着刚才肖丁讲的刀法要义。两只兔子都被他吃完后,天也亮了。

    寻宝队一连走了六天山路,没有一户人家一处村庄。

    路上见了不少尸骨,有饿死的,有被野兽啃得支离破碎的。走得离镇越远,晚间出没的野兽越来越多,越来越凶。以至晚间要四个人一起值夜,只有白天才能抓紧时间休息一下,把众人搞得都是疲惫不堪。

    唯独苟旦一直是精神饱满,一有空闲就揣摩肖丁讲的那些刀法,肖丁也时不时给他喂招,指点。几天下来,肖丁越发惊叹,苟旦已经能大致体会他讲的那些要义,并且,出招时脚步伶俐,方位清奇,隐约融入了自己的一些想法。连沈先生在一旁看着也不时啧啧点头,忍不住也会指点一下。

    第九天上午,寻宝队终于走出了树林,到了一个非常热闹的大镇子。

    这个镇叫金山镇,车水马龙,人声鼎沸。这里是进入南边的第一个镇,所有从北面经过荒原和密林的人都会在这里打尖休息,大家一阵精神抖擞,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镇上人多,整晚通明,野兽不敢骚扰。

    肖丁告诉众人,离金山镇再走不到一天的路程就是目的地了,在这里休整两天后出发。众人在一间客栈吃过午饭后,肖丁给每人发了一枚金币,让大家出去玩玩,放松一下,后天一大早出发往目的地。最后一枚金币到达目的地后按时发放。

    到这个时候,众人仍然不知道此行的具体目的地是哪里,也不知道到底是寻什么宝。

    各人有各人去的所在。肖丁和沈先生待在客栈,车夫和猎户出去寻欢作乐,直奔花街柳巷。苟旦从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地方,这个镇子比他们那个依山镇大了五倍还不止,吃的玩的一应俱全,真的是让人眼花缭乱。一时少年心性大发,出了客栈就顺着人流玩去了。

    逛着玩着,时间飞快,远远看到一个三层的建筑,金碧辉煌的大门,门框顶上一块黑底金字的大牌匾,上面写着“镇金堂”三个字,龙飞凤舞,笔力苍遒,一股凛人的霸气迎面扑来。大门口一对石头貔貅,两侧分别站着三个黑色衣裤,红色头巾,金色腰带的劲装汉子,手捧一柄明晃晃的花纹钢刀,相貌威严,让人不敢直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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