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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该隐(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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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

    好一会儿,一个人尖叫着从黑暗的庭院中跑了出来,正是刚才去角落查看情况的五人之一。

    疣猪盯着那人,冷声道:“怎么回事?”

    那人像是没听见,也像是被吓疯了,一脸恐慌,疯狂摇着头,拿着枪的双手都在发抖:“其他人都死了,我不跑也会死的!那家伙不是人,就是个魔鬼,我们不可能对付得了他。”

    刚才一行五人过去查看,结果除了三具死状凄惨的尸体,什么都没找到;不仅如此,在查看四周的时候,五个人还一个接着一个的神秘消失,完全无迹可寻,就像黑暗中有一只手,正在不断地把他们掳走。

    极度的恐慌下,很快,就只剩下一个人,而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同伴是怎么消失的,只知道,在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身边已经只剩下自己。

    他很清楚,这肯定是雷森干的;但是他竟然从头到尾,都无法察觉到雷森是如何下手的,连自己该怎么防备都不知道。

    这让他恐惧,极度的恐惧,甚至顾不得白驼的命令,再不敢和雷森为敌,只想赶紧逃离这片区域。

    “你他妈的!老子养你干什么吃的?”白驼见他这样,怒不可遏:“滚回去!把他找出来!”

    “不、不要!会死的!”那人摇着头,死活不肯再回去,甚至扔掉了手里的枪:“我不会回去的!我不干了!我不想死!”

    求生永远是人类的第一大本能,与之相比,对白驼命令的畏惧根本不算什么。这人再顾不得白驼的命令,扔掉枪就想离开。

    “你他妈……”

    白驼看他竟然违背自己命令,正要发作,没想到,疣猪却是抢先一步,对着要离开那人举起了自己的猎枪。

    “砰!”

    枪响,那人被猎枪打个正着,整个人倒飞而出。

    那人落地后,胸前焦黑一片,还冒着被子弹煮沸的鲜血和青烟,再无半点声息,当场身死。

    白驼整个人惊了,疣猪也不理他,开完枪,冷声对着庭院中的其他人呼喝:“好好干活!把那小子找出来!临阵脱逃者,杀无赦!”

    所有人都能听见疣猪的话,有了刚才那一下,其他想要脚底抹油的人也不敢再有所表现,只能继续在这不大不小的黑暗庭院中继续搜寻。

    其中一个平头、鼻子上贴着纱布的男子,拿着一把短的手铳步履缓慢。他早在心里把疣猪骂了千百遍,可是有前车之鉴摆在那里,他也不敢开溜,只能硬着头皮在附近搜寻,暗暗祈祷不要真的和雷森遇上。

    忽地,脚下忽然踢上了什么,平头男猝不及防,一下摔倒在地。

    平头男惊慌不已,摔倒的时候,胸前口袋里的某样东西还把他硌得生疼。这一下,平头男才想起来,自己口袋里还装着一个手电,好久没拿出来用过了。

    平头男手忙脚乱,连忙拿出了自己的手电打开。

    这下子看清楚了,幸好,刚才绊倒自己的不过是一条枯枝而已。平头男长出一口气,从地上爬了起来。

    可刚站起身,平头男立马感觉有些不对,身后似乎多了些什么。

    扭头一看,手电光映照的,正是雷森那种阴冷,毫无温度的脸。

    “卧槽……”

    平头男本能地想要惊呼出声。雷森直接伸出大手扼住了他的喉咙,呼声还没开始,又吞回了肚子里。

    雷森已经认出来了,这平头男就是在拍卖场,那个跟着白驼来找麻烦,又被自己一头槌撞晕过去的倒霉家伙。

    不仅如此,雷森还看到平头男的脖子最底端、靠近胸膛的位置,有一条淡淡的血痕,痕迹还很新鲜。

    这也让雷森想起,毛里斯死前抓在手中的爪刀刀刃上,也有微末的血迹。

    “你刚刚……和那矮子去过那破地方,对吧?”

    平头男一听这话,目光立时剧变,整个人慌了神,他已经知道雷森是为何而来。

    这会儿,平头男终于想起了自己还有武器,拿起手铳就往雷森脸上怼。

    可惜,平头男的手刚拿起来,雷森另一只手更快速度的一挥,一道银光划过,平头男手腕一痛,手铳也掉在了地上。

    从平头男刚才的反应,雷森便确定了,平头男肯定跟随白驼去过聚居地,参与了对游民的杀戮;而从他脖子上的伤痕来看,毛里斯死前最后一搏想杀死的人,就是这平头男。

    雷森举起爪刀,冷厉一笑:“现在,我该给他,和他们,讨回来了。”

    白驼和疣猪还站在墙洞外,这里好歹还有一点光,虽然也不是很明亮,但比起彻底黑暗的庭院,也能让人感觉安全不少。

    忽地,庭院的一个方向,一个巨大的黑影飞了过来。

    疣猪和白驼顿时一惊,赶紧向两边闪开,黑影像个麻袋沉重落地,没有丝毫动作。

    疣猪闪开的同时,还往黑影飞来的方向连开两枪。可惜,除了子弹打到地面扬起的尘土,什么都没有。

    白驼急的跳脚,指着那个方向呼喝道:“快!你们过去那边看看!”

    疣猪则看起那飞来的黑影;这是白驼的一个手下,因为他理着个平头,脸上还贴着块纱布,很是显眼,疣猪还注意过他。

    平头男从庭院飞出来以后,就躺在地上,身体不时地抽搐;那块纱布只剩一点还和脸沾着,而他此刻,整张脸几乎都被划烂,布满骇人的刀口,皮开肉绽,完全是个血脑袋,还有一只眼睛不翼而飞,只剩血红的眼眶。

    更恐怖的,是他胸前的一个脚印,完全内凹下去,像是被火车头撞过似的,可以想象,他的肋骨和胸腔这会儿肯定全碎了。

    疣猪已经明白过来,这人是被一脚踹到这儿来的;能把一个强壮的成年男子,从庭院里踹到这儿,这得是多恐怖的力量?!

    白驼也看到了地上的平头男,顿时也是倒抽一口凉气。

    再看庭院里那帮战战兢兢的手下,简直是一帮酒囊饭袋;白驼想了想,靠这帮人对付雷森简直是痴人说梦,干脆一咬牙道:“都他妈别找了!给老子回来!”

    一帮人听了这话,立马回到白驼和疣猪身边。天知道在那黑暗的庭院中有多恐惧,既想找到雷森,又怕遇上雷森,每走一步都是心惊胆战。

    白驼冷声道:“你们!把我们围起来,掩护我们,往外面撤!”

    他已经不想在这里纠缠了,疣猪也没有异议,一帮手下便围成一个圈,把疣猪和白驼包围在中间,往外面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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