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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精神病人(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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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晴朗的四月午后,攀附在大货车顶的无心被交警发现了。当时他被牵连不清的绳网牵扯纠缠了住,否则凭着他的身手,他绝不会趴在车上束手就擒。大货车满载货物,长宽高已经几乎相等,跳车等于跳楼。交警费了老大的劲,蹬着梯子往车上爬。司机早下了车,手搭凉棚往上望,一边望一边和身边的交警解释:“我真不认识他,我能把我认识的人往车顶上放吗?哎呦我操,你们说他是怎么上去的?”

    爬上车顶的交警解开了无数半死不活的大绳扣,让无心的胳膊腿儿得了自由。无心跪坐在了大货箱上,怔怔的望着面前的小交警。小交警有恐高症,一边四脚着地的往后倒退,一边怒道:“你是猴儿哇?”

    话音落下,交警眼前一花,无心没了。

    然后小交警在自己的惊叫声中,看到一个灰扑扑的人影斜刺里穿越国道,刹那间冲入路旁树林,从此消失无踪。

    无心一路狂奔,在穿越了一片小树林后,他上了一条柏油路。路边立着个大铁牌子,上写六个大字:火星镇欢迎您。

    无心仰头望着牌子,又发了半天的呆。简化字在他眼里总像是缺胳膊少腿,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六个字让他翻来覆去读了好几遍。末了心里明白了,他惶惶然的迈开步子,向前走入了火星镇。在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里隐居了将近四十年,如今骤然回归人间,他发现人间竟然大大的变了模样——变化之剧烈,简直要让他惊恐了。

    山外的人们已经不认得他手中仅有的几张旧人民币,粮票也成了天方夜谭般的往事。他的假介绍信假证明更是一分钱不值,现在的人可以随便走随便住,而且都有身份证。他穿着一身几近褴褛的旧军装走在人群中,引得人们纷纷对他行注目礼,看一个浓眉大眼的小白脸子,竟然穿戴成了乞丐模样,而且还是怪模怪样的乞丐,像是从革命时期穿越而来的。

    他难得的懵懂怯懦了。扒着一辆运输木材的火车走了一段路,火车到站,他茫茫然的也到了站。在火车站外爬上一辆大货车。货车司机无知无觉的上了路,带着他疾驰了将近一天,直到交警发现了他。

    无心此刻饥肠辘辘,决定去火星镇打食。千变万化的新人间虽然吓得他左一跳右一跳,但还是要比山里强。白琉璃彻底被大猫头鹰哄住了,一鬼一妖合作欺负他一个,横竖知道他死不了,所以下手格外狠辣。大猫头鹰当年一脸忠厚老实相,原来也不是个好东西。山中日月成全了一个他,几十年中他妖术大有长进,已经敢和无心蹬鼻子上脸了。

    于是无心自作主张的下了山,不和他们过了。

    无心沿着柏油路往前走,路是好路,路两边有田地有房屋,乃是火星镇外围的一处大村庄。此时正是四月时节,待种的田地都被翻过了,黑土被晒了一整天,此刻已经干爽松软。无心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心想野地里不会有野菜野果,自己还是得往人的身上打主意。要说人,眼前倒是有现成的一个,看背影是个青年人,打扮得西装革履,然而双臂环抱在胸前,腰也弓着,显然是在搂抱着什么。青年人步伐匆匆,越走越快;无心连跑带跳的追上了他,侧着脸想要和他搭话,然而定睛一瞧,他心中一惊,原来青年双眼通红,满面泪痕,嘴唇紧紧的抿成了直线。西装前襟只系了一枚纽扣,下摆偶尔随风飘起,无心瞪大了眼睛,怀疑自己是看到了一圈炸弹。

    看到的是一圈,看不到的,被青年双臂环绕着的,不知还有多少。一条穿着桃红背心的白哈巴狗从前头颠颠的来了,伸着舌头且颠且喘,又对着青年“汪”了一声。

    未等白狗闭嘴,柏油路上爆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巨响。无心、青年、白狗瞬间化为乌有,道路两边的大树也被气浪摧成了骨断筋折。附近的房屋玻璃全起了共鸣,连远方一座小楼内的史高飞都被震得打了哆嗦。一哆嗦,手里的面巾纸失了准头,他上面望着电脑屏幕里的南波杏,下面一波接一波的射了一裤子。

    一惊之后,史高飞慌忙低了头。裤子被他退到了大腿处,如今前门拉链已经被他的万子千孙彻底糊住。匆匆忙忙的用纸擦了,他心怀鬼胎的提了裤子往窗口跑。“哗”的一声拉开拉窗,他探出上半身向外张望,想要查看巨响的来源。然而窗外风景一如往常,只有一只大灰雀趁虚而入,扑啦啦的飞进了房内。

    史高飞来不及驱赶鸟类。转身出了房门穿越客厅,他推开向外的楼门,几大步蹿进了院子里。院子是大院,一半铺了水泥地,一半种了花花草草。另有一棵吃里扒外的老果树紧挨院门,每年都要无私的向院外奉献出几枝子沙果。史高飞别有心事,一味的只往大门口跑。然而未等他打开左右合拢的黑漆铁栅栏门,他的眉心之间忽然落了一滴暖暖的雨。下意识的抬手一摸,他随即对着手指头直了眼——不是雨,是血!

    猛然抬头向上望去,在老果树的密集枝杈之间,他看到了一只白色的狗头。狗头保持着龇牙咧嘴的神情,脖子往下一无所有,只垂了丝丝缕缕的几条鲜红筋肉。狗嘴毫无预兆的上下一张,一小块粉红色的肉垂直落到了黑土地上。

    在和狗头对视了片刻之后,史高飞和狗头一样龇牙咧嘴了,恶心得恨不能就地呕吐一场。举起一根竹竿捅下狗头,他薅着狗耳朵将其扔到了院外。随即跟着狗头一起出了门,他一路小跑的看热闹去了。

    史高飞本名史鸿鹏,乃是本镇首富之子。他幼年兼生了倾国倾城的貌以及多愁多病的身,把他上面的一个姐姐比得狗屁不如。不过一个男孩子一味的娇弱也不是长久之计,后来经过高人相看之后,他换汤不换药的改了名字——由具体的“鸿鹏”,改成了抽象的“高飞”。

    名字一改,果然立竿见影,史高飞改头换面,从小病秧子变成了一名高大英俊的精神病患者。从十五岁疯到了二十五岁,他坚信自己是一名外星遗孤,有朝一日必将回归母星。他妈赵秀芬为他嚎得

    肝肠寸断,并且在丈夫史一彪心中彻底失宠——当年在赵秀芬年轻貌美之时,史一彪忘了赵秀芬的妈和妹妹曾经先后声称自己是狐狸大仙和九天神女。赵家八辈贫农,全国劳苦大众都翻身了他家也没翻身,留给子孙后代唯一的遗产就是精神病。史一彪重男轻女,恨不能练就神功,把儿子的精神病转给姑娘。姑娘三十了,生得花容月貌,袅袅娜娜,曾经是火星镇的林黛玉,还念过三年大专,可如今硬是没人敢娶,因为都怕她会随了她妈,再养出个疯儿痴女。

    史一彪对于家庭彻底失望,尤其恨老婆恨得牙痒,常年不肯回家。他身为本镇的娱乐业巨头,经营着今夜星辰夜总会,明日之星KTV,快乐时光咖啡屋,以及酷龙连锁网吧三家。既然拥有如此可观的家业,他自然不会无处落脚。而赵秀芬进入更年期,天天在家要死要活,专跟着女儿较劲。女儿名叫史丹凤,既没事业也没爱情,连她妈都不肯高看她,甚至认为她一个人也挺好,将来正好照顾儿子一辈子。反正儿子疯得全镇出名,想必也找不到媳妇伺候他一生。史丹凤看她妈把心偏到了胳肢窝里,自然也有意见。总而言之,史家全体成员之中,只有史高飞的痛苦程度较轻——他一心等待母舰降临接他回家,对于家中三个地球人,他一般懒得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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